原创 | 第十三篇 错的太多不好改? | 这些年我和法院争执的那些事儿!
路走多了,什么鬼都见过! 今天和同事聊天谈起这件事情,现在还生气,具体哪个法院不说了,就说说事吧!那是前两年,我们到外地立了一批知识产权著作权案件,标的不高,每个1万共30多个,因为在全国各地经常打此类案件,所以相当熟练,比有些法官都经验丰富,话说开庭一切正常,就等判决了,判决下来,我们一看,就激动了,基本一模一样的案件,一半赢了,一半输了,赢得不说了,赔偿高低不重要,毕竟赢了,赔偿金额是法官自由裁量权,不太好评价!我们要好好说说输的那部分,裁判理由如下:网络证据无原件提交的打印件(其实开庭时我们要求当庭上网演示,法官和对方都说太耽误时间不看了),无法证明权属。我们看了看裁定决定上诉,上诉理由主要有三条:1、建议核对笔录,不是我们不演示,是法官和被告说不用看了;2、其他法院类似的案件都判胜诉,没有败诉案例;3、裁定驳回诉讼请求(应该是裁定驳回起诉,估计是笔误,如果是错误就太低级了,越低级的错误杀伤力越大)。裁定一下,双方都上诉,我们上诉输的一半,对方上诉我们赢得一半;法院收到我们的上诉状后急了,一天三次电话,劝我们撤诉,说的很隐晦,大意如下:”原来审理案件的法官调走了,每个法院都有发回或改判案件的名额比例,如果这批案件被改判或发回了,他们作为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审法院,每年案件不多,一次性十几个案件被改判或发回他们法院承受不了,希望我们撤回上诉,重新起诉,因为是裁定驳回,不影响实体,重新起诉后怎么判都好商量!”,听了后我们觉得,不撤诉,因为要上诉到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刚刚成立,还没有去过,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应该更专业,会做出正确的裁判;在对知产法院的期待中,案件就上诉到了知识产权法院,谁知道,从来没有遇到过事情又发生了,案件已经到知产法院了,开完庭(知产法院叫谈话)我们原被告双方又被叫回了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又给我们调解了一下午,没有调成,在此期间得知我们的一审主审法官调到了知产法院,之后二审法院又要求我们提交调解申请,延期审理,延期期间,二审法院也不断打电话要求我们调解或撤诉,理由同上;最后法院在我们的坚持下二审法院作出了裁判,我们的1、2项上诉理由没有离我们,第3项,说是一审法院表述错误予以修改,结果就裁定驳回我们的上诉,明明是胜诉的案件,如此判决,心有不甘,申请再审吧!一切顺利,开庭的时候法官倾向于我们的观点,看到我们提交的判例,还反问,为什么二审不交,我说和法官说过,法官没有理我们!谁知开过庭没有几天,高院再审的书记员和我们联系,劝我们和解或撤诉,并一语道破天机,说到:“要是一个两个,就给你改了,错的太多不好改,改了法院法官都受不了!”听到这些,我也是醉了,果其不然,全部败诉,听到这个结果,当事人也放弃了!我们也无奈的停止了战斗!回头想想,总觉得遗憾,时而提起,总还是愤愤不平!时不时总在心中念叨一句话:“难道错的多,是不能改的理由吗?错的多反而正确了!”想想都郁闷,不说了!留言吧!
以上内容为本人执业过程中的亲身经历,不能代表全部,仅为个例,不能以偏概全,如有不妥请及时告知!同时欢迎各位同仁留言吐槽,与大家共勉,一起见证法治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