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种刑罚,不打人不伤人,犯人却吓得魂飞魄散,比被杀还痛苦

在古代,由于人的权利得不到尊重,在刑罚上有很多酷刑。据专家整理,中国古代酷刑就有二十三种之多,其中包括凌迟、斩首、腰斩、剥皮等等。这些刑罚,要么让人痛苦不堪,要么让人备受身心的凌辱,然而有一种刑罚,虽然不动犯人分毫,可是受刑者却会吓得魂飞魄散,比杀了他还痛苦。

这种刑罚叫做陪斩,在古代刑罚中并没有专门列入,一般是由皇帝亲自定夺。能领受这种刑罚的人,一般都是级别较高的,否则斩了也就斩了。正因为级别较高,罪行也不是特别恶劣,因此皇帝法外开恩,不要他的命,也不要他受肉刑,不过要在心里上折磨他,让他痛不欲生,达到以儆效尤、痛改前非的目的。

这种刑罚的是不告诉当事人, 而将他与其它犯人一起带到刑场执行斩首之刑。当别人人头落地,血流成河的时候,这个人已经吓得魂飞魄散了。随后,刽子手依然挥刀要砍他,而且刀也重重落下,只不过舞了一个空。这时候的当事人往往已经昏倒在地,人事不知,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送回监狱。

这样闹了一回后,在鬼门关晃晃悠悠转了一趟,对当事人的身心都造成了巨大的打击。没有人愿意回首这段经历,也没有人再有勇气面对,大部分的人心理从此崩溃。

在乾隆十八年,曾任直隶总督、江南河道总督、文渊阁大学士的高斌就遭遇了这个刑罚。他的女儿是乾隆的皇贵妃高佳氏,自己在雍正时期就发迹,备受皇恩,担任过江宁、苏州织造这样的肥缺,到乾隆时期已经名震天下了。

高斌能受到清廷的重视,主要是办事勤勉认真,为人清正廉明。可是,官越做越大,他却失去了以往的锐气和进取心。他本是治河能手,长期担任江南河道总督,但在乾隆十三年后,因为多次包庇下属而被皇帝训斥,乾隆曾告诫他:

汝女已封贵妃并令汝出旗,但此系私恩不可恃也。若能勉励,公忠为国,朕自然嘉奖。若稍有不逮,始终不能如一,则其当罚,又岂可与常人一例乎?

然而,高斌仗着自己是国丈,并没有太大的收敛,依然我行我素。最后在乾隆十八年,因为江苏铜山被黄河冲垮决口而被押赴刑场执行陪斩。

当时,朝廷主要是将铜山同知李敦、守备张宾斩首。这二人侵吞了修河道的钱财而罪大恶极,按律当斩。高斌此时七十来岁,享受了几十年的高官厚禄,平时颐指气使,却也被拖着来到了刑场之上。他担任过监斩官,此时却以为要命丧于此,自然吓得哆哆嗦嗦。

当李敦、张宾二人被处斩后,看到惨不忍睹的现场,联想到自己马上就要遭到同样的下场,高斌哭天抢地,泪流不止。这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此时才感觉到一种身不由己的无力感,才感觉死神在一步步向他迫近。

但是,当他抬头看到刽子手正在面无表情的举起大刀时,高斌彻底绝望。他流露出深深的后悔,当刽子手的屠刀落下时,寒光刺入他的眼帘之中,高斌顿时一阵空白,昏倒过去。

这一刀其实是斩空了,高斌随后又被人从法场上带了回去,扔进了监牢。最后还是皇帝开恩,释放了这位国丈。《清史稿》中只有寥寥数笔,却留下了惊心动魄遐想:

寻奏同知李敦、守备张宾侵帑误工状,上命斩敦、宾,絷高斌、张师载使视行刑,仍传旨释之。

高斌捡回了一条命后,再也不敢徇私枉法,再也不敢仗着自己的特殊身份为所欲为。他戴罪立功,以七十二岁的高龄还累死在治河的工地上。乾隆追赠内大臣衔,并赐谥号“文定”,几十年后还认可他曾做过的贡献,让他的牌位入祀贤良祠。

这种陪斩的刑罚,固然有震慑作用,但有些硬汉也不为所动,比如清初陈子壮、清末朱蕴山。他们的故事,有机会小珏再一同与大家分享。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