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四项清单推进乡村治理
中国组织人事报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8日作者:通讯员 兰飞龙
本报德阳讯 (通讯员 兰飞龙)近些年来,四川德阳市以创新乡村振兴机制为着力点,建立村级事务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服务事项清单、小微权力清单“四项清单”,推动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提高履职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村级事务清单,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梳理村级重大事项和一般事务工作,实行流程化管理,明确村(社区)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主要事项27项、协助办理事项44项、工作负面清单7项。建立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通过规范办公和服务用房空间管理等,精简“表”“会”“事”。
建行政权力清单,提高履职服务能力。全面完成对乡镇现有属地事项和法律法规直接赋予行政权力的梳理和清理,指导各区(市、县)编写印发乡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和权责清单,明晰乡镇对群众管理和服务的职责,提高处理乡村复杂问题的行政效率。积极探索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权力下放试点,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
建服务事项清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分批推动直面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统筹推进城乡低保、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和党群事务,以及水、电、气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建立村(社区)代办点,梳理村级代办服务事项清单135项,构建“县中心—镇站—村(社区)室”三级便民服务体系,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建小微权力清单,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指导各区(市、县)分别制定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资金管理等集体管理事务,逐项明确承办部门、责任人员等内容,并根据实际定期调整完善。梳理形成村(居)务公开指导目录,明确党务、政务等方面内容,指导各村(社区)制定村务公开清单,深化村(居)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