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负面清单” 黄金行业将继续开放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负面清单”未对黄金勘查、开采作出限制,继续保持开放。

  与2017年出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相比,《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继续加大了对采矿业的开放力度,进一步取消了采矿业部分矿种的勘查开发限制。

  在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这次修订负面清单在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领域也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在自贸试验区继续进行开放试点。

  两个负面清单在采矿业领域均规定:禁止投资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勘查、开采及选矿。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主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推动各领域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二是负面清单只减少、不新增限制。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了清单长度,在所有行业领域均没有新增或加严限制。三是通过内外资统一监管能够防范风险的不列入负面清单。凡是可以实现内外资统一有效监管的领域,取消单独针对外资的准入限制,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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