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三地电影译名比较
两岸三地电影译名比较
电影是一种雅俗共赏、老少皆宜的大众艺术,在众多媒体中受众最广,影响最大。电影片名可谓是影片的商标,它直接起着“导视”的作用,它应与优秀的文学作品名一样“立片言以居要”,应能言简意赅地概括影片内容,提示其主题,激发观众的联想与观看欲望。
随着经济全球化,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和广泛,大量的英美影片经由港台涌入大陆。这些影片能否为中国的观众所接受,能否在中国电影市场获得一席之地,影片译名的作用不可小瞧。精彩的影片译名能和电影一起世代相传,而失败的译名却极有可能埋没一部精彩的电影。翻译电影片名也是人类文化交际行为之一,而“人类交际受情境的制约,情境又根植于文化习惯”,因此电影片名的翻译,跟各地的文化背景密切相关。中国大陆、香港与台湾各不相同的经济、社会体制以及生活方式,使得两岸三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背景。译名既然是以本地观众为目标,就必须符合本地观众的欣赏与品味水平。笔者在此想对两岸三地的影片译名作一分析比较,以期为探讨电影片名翻译的正确方向和途径抛砖引玉。
三地译名特点与比较分析
中国大陆的翻译家有着严谨认真、精益求精的良好译风,这也一脉相承的体现在电影片名的翻译上,他们创作了许多优秀的影片译名。尤其是在一些经典片名的翻译方面堪称楷模,如美国影片“The Water loo Bridge”的译名《魂断蓝桥》,就是我国电影片名翻译史上有口皆碑的佳译。该译名的得来还曾颇费周折,片名若直译就是“滑铁卢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位于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附近的拿破仑惨败之地,而此片跟拿破仑并无任何关系。译者便根据影片内容把片名译为“魂断铁桥”,这是由于滑铁卢桥是一座铁桥的缘故。但“铁”字于这个浪漫的爱情故事终不相宜。又联想到中国传统文化中鹊桥相会的传说,把片名改成“魂断鹊桥”,虽然符合剧情,但“鹊”字总嫌太俗。最后是化用了唐代文人裴航在蓝桥遇见仙女的典故,终易为“魂断蓝桥”。这个译名既保留了原名的中心词“桥”,又忠实地表达了影片的内容,给人以凄美之感,用词简洁优美,文采斐然。
又如经典恐怖影片“The Shining”,译名为《闪灵》。这个译名可谓音意结合的天然之作。这部影片由电影大师斯坦利·库布里克/(Stanley Kubrick)执导,是一部公认的最具艺术性的恐怖片。“闪灵”不仅与原名音似,而且神似,凸显出了库布里克精心营造的诡异阴森、色彩明亮而调子低沉的骇人场面。男主人公性格突变、精神失常,儿子所具有的超感应能力,都从一个“闪”字中折射出来,而“灵”字在中国传统文化色彩中所具有的特定内涵,就足以传达影片那诡异可怖的剧情。
另外,如曾获第13届奥斯卡金像奖的“Rebecca”之译名《蝴蝶梦》,也被誉为美谈。“Rebecca”是片中已香消玉殒但其影响却无处不在的女主人公之名。在西方电影或小说中,像这样以人名或地名为作品名的现象比较普遍。若将该片直译为“丽蓓卡”,中国观众除了知道这是个人名之外,再得不到其他信息,很难想象谁会对这样一个普通的名称产生观看欲望。“蝴蝶梦”典出自“庄周梦蝶”,既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美感,又切合了剧中另一女主人公在曼德里庄园那段繁华如梦,却也可怕如梦魇的短暂生活。
类似的佳译还可以列举一些,如《出水芙蓉》(The Bathing Beauty)《乱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音乐之声》(The Soundof Music)《红菱艳》(The Red Shoes)《碧血黄沙》(Bloodand Sand)《云中漫步》(A Walkinthe Clouds)等等。这些成功的译名,既让人叹服于译者独具匠心的翻译艺术,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西电影文化事业的交流。
但在近年来,一些电影发行商为了追求商业利益,粗制滥造的“翻译”了许多进口影片的片名。这种批量生产的影片译名存在大量的问题,实在不得不提:
一、望文生义的误译
英美电影片名中有许多俚语或专业术语,这些片名内涵丰富,若没有一定的文化背景知识,或翻译时不求甚解,就很容易误译。
如1999年的一部美国影片“Double Jeopardy”,引进到国内时翻译成《双重阴谋》(时光网上是《致命追缉令》)。而在英语中,“Double Jeopardy”是一法律术语,其定义为“双重被告对犯罪人进行第二次起诉或审判的审理行为”,这里显然不能理解为“双重阴谋”。
又如美国影片“American Beauty”,国内发行商的译名是《美国丽人》,这又是一个哗众取宠的误译。将这两个词分开看,“American Beauty”似乎可译为“美国丽人”,但是“American Beauty”在英语中是一种花名,指的就是影片中多次出现的那种红艳的蔷薇花。这样看来,台湾的正式译名《美国心·玫瑰情》才名副其实。
另外,让人笑掉大牙的如将“Top Gun”译为《最好的枪》,相比之下,香港译为《壮志凌云》让人称绝。
二、索然无味的死译
大陆的很多片名都采取直译的方式。若直译能很好的传达原名信息,又保持片名与内容的完美统一,这当然是影片译名所追求的佳境。但事实上,现在很多直译的电影名称都了无生趣,甚至是不动脑筋的呆译、死译,光看片名,观众根本无法知道影片的内容,更别提会产生观看的欲望了。
这里我们可以举两个对比鲜明的例子。美国片“Double Lifeof Veronique”,大陆直译为《维罗尼卡的双重生命》,而香港译为《两生花》。该片是波兰电影大师基耶斯洛夫斯基的一部神秘唯美的宗教哲学电影,片中两个维罗尼卡的交替存在让人真幻莫辨,影片自始至终弥漫着一股凄美动人的神秘气氛。《维洛尼卡的双重生命》与《两生花》这两个名字孰优孰劣,一看便知。前者是逐字逐词的直译,没有丝毫美感,并且误导观众。而后者,“花”喻指该片女主人公如花的容颜与生命,“两生”指两个女主人公交织的命运,应该说这样才是真正忠实的译名。谁能拒绝有着这样惟美而动人的名字的电影呢?
还有一度被奉为当代经典爱情片的《人鬼情未了》(原名“Ghost”),这是香港的译名。对这样一部充满着柔情蜜意的影片,大陆的译者居然硬生生的译成了《幽灵》,令人汗颜。“幽灵”在中国人眼里简直就是恐怖的代名词,一不小心,经典爱情片就被当作了恐怖片。这里不仅仅是缺乏文采的问题,这种所谓的直译,完全就是误译。
三、莫名其妙的改译
随着大陆与港台文化交流的增加,大量的英美影片经由港台译介涌入大陆。三地文化背景各不相同,引进影片时,对影片译名进行适当的修改使之符合本地情况原本无可非议。若是能在已有译名基础上“更上一层楼”当然更好,如拉丁天后詹尼弗·洛佩兹(Jennifer Lopez)主演的《曼哈顿女佣》(Maidin Manhattan)现被改成《曼哈顿灰姑娘》,就使原先毫无文采的名字增添了一分鲜活。但如果原来的片名已经很不错,又何妨“取其精华”?更何况有的改名实在是“三甲之后,一蟹不如一蟹”。如美国大片“Enemyatthe Gates”引进前被大多数媒体译为《兵临城下》,引进后却被定名为《决战中的较量》,实在令人困惑。《兵临城下》忠实于原名,简洁、传神,又为观众所熟悉,为什么引进后要改成这样一个名字呢?《决战中的较量》拖泥带水不说,而且“土气”,根本不像进口大片的名字。这样的改名,简直是“化神奇为腐朽”。还有如《当树枝折断时》,这样的片名很容易让人以为是一部文艺片,其实这部原名为“Whentheboughbreaks”(第七只断手)的影片是一部地道的悬念片,改成这个富有“诗意”的译名恐怕会赶走不少观众。
香港和台湾在翻译进口影片名时,往往轻松活泼、不拘一格,片名往往带有浓重的娱乐色彩。这样,间或就有出奇制胜、妙语惊人的佳译,如《人鬼情未了》(Ghost)《风月俏佳人》(PrettyWoman)《壮志凌云》(TopGun)《这个杀手不太冷》(Leon,TheProfessional),都是很传神的译名。我们可以看看这些影片在大陆相应的译名:《幽灵》《漂亮女人》《最好的枪》《杀手里昂》。对比之下,观者诸君会作何感想?另外像《末路狂花》(Thelma&Louise)《热泪伤痕》(DoloresClaiborne)《温馨接送情》(DrivingMissDaisy)《生杀大权》(WhoShallLiveandWhoShallDie)也都译得相当不错。这些片名不但为电影的票房创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也成为影片译名的典范。试想想,若是照原名字面翻译,你会想看一部名叫《塞尔玛与路易丝》《桃乐若丝克莱朋》《接送黛丝小姐》或者《谁该活来谁该死》的电影吗?
这里尤其值得称许的是影片“Lolita”的译名《一树梨花压海棠》。这部电影是根据弗拉基米尔·纳波科夫(V·Nabokov)的同名经典小说《洛丽塔》(Lolita)改编而成,描写的是一个年逾中年的男人和他十四岁养女的一段惊世骇俗的不伦恋情。电影译名缘自苏轼的一首诗:“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这是苏轼为调侃好友张先所作。将“Lolita”译为《一树梨花压海棠》,实在堪称绝妙。
然而,正是因为影片名是吸引观众目光的一个首要因素,港台许多片商和影片发行机构就在影片译名上大做文章、故弄玄虚。这样,在影片译名中往往出现大量名不符实的刺激和煽情的文字,如,“大”字滥用、“血”字飞溅、“魔鬼”出没、“情”意外露。因为香港和台湾两地不同的文化习俗和欣赏口味,两地在影片译名中所入的误区又有差别。
一、方言滥用,文理不通
港译片名喜欢大量使用香港本地方言俗语,这就出现了许多在香港以外的观众看来文理不通甚至非常奇怪的译名。如“Scary Movie”系列译为《搞乜鬼夺命杂作》就是典型的例子。又如“The Cable Guy”译为《线鬼衰人》,“ThePrincessDiaries”译为《走佬俏公主》。还有更过分的如“Adaptation”译为《何必偏偏玩谢我》,“PayItForward”译为《拉阔爱的人》,这样的片名不要说起导视作用了,简直是让人不知所云。
此外香港还流行一种以英文“译”英文的奇怪译法,如“The Other Sister”译为《爱情DIY》,“TYCUS”译成《Y2K大毁灭》。恐怕连许多学过英语的人都不一定知道“DIY”和“Y2K”这两个计算机术语,“DIY”即“Doityourself”(意即自己动手组装),“Y2K”就是电脑“千年虫”。这样做是要和国际接轨?还是无谓的标新立异、哗众取宠?翻译的功能之一是文化交流,而不是文化蒙蔽。而这样的电影译名到底是在进行“文化交流”,还是“文化蒙蔽”?
二、语不“煽情”死不休
为了吸引眼球,招揽观众,港译往往选用那些刺激、煽情的字眼作影片名。《刺激1995》就是个被取笑至今的片名,这同影片原名及剧情没有丝毫关系,据说仅仅是因为该片在香港上映时是1995年。这部原名为“Shawshank Redemption”的影片,讲述了一个蒙冤入狱的银行家凭着非凡的毅力与聪明的头脑成功自救的故事,堪称现代版的《基督山伯爵》。其实影片名直译为“肖申克的救赎”就是很好的译名。可笑片商竟会取出如此无意义的名称。还有俗不可耐的,如“ThingsAreToughAllOver”(事事棘手)译为《糊涂宝贝上错床》,“Savethe Last Dance”(留住最后一支舞)译为《舞动激情》,“Dr.T&theWomen”译为《医尽女人心》;“浓妆艳抹”的,如“Anight To Remember”(难忘一夜)译为《勾魂摄魄》,“You’re A Big Boy Now”(青春少年)译为《艳侣迷魂》;还有舞文弄墨、媚雅流俗的,如将“The Soundof Music”(音乐之声)译为《仙乐声飘处处闻》,甚至把根据海明威的名作“The Sun Also Rises”(《太阳照样升起》)改编的同名电影片名译为《妾似朝阳又照君》。这些译名背离影片原名和内容,既非直译,又非意译,胡编乱译,一味哗众取宠,实属翻译之大忌。
台湾近年来在翻译电影片名方面所表现的“自由”程度和“豪放不羁”的态度简直可以说是恣意妄为。台湾的片商在定影片译名时,很多时候似乎根本不考虑影片原名和内容,只是一味的迎合“市场需求”。于是一些能吸引眼球的字眼诸如魔鬼、黑色、战士、悍将就频频出现在电影译名中,至于这些字眼和原片有无关系,则不予考虑。这样,一系列公式化片名也应运而生,如大家耳熟能详的“XX总动员”、“XX动员令”、“XX战警”和“XX追辑令”。这些公式化片名,往往由影片的主角“主宰”,如阿诺斯瓦辛格因主演《魔鬼总动员》(“Total Recall”)走红后,他所主演的电影,在中文译名前统统冠上“魔鬼”二字,例如:The6thDay译为《魔鬼复制人》“The Terminator”译为《魔鬼终结者》“Endof Days”译为《魔鬼末日》“Commando”译为《魔鬼司令》,就连他的一部喜剧片“Kindergarten Cop”也译为《魔鬼孩子王》。只看这片名,真的很难想象这是部喜剧片。而大凡史蒂芬·锡格主演的影片几乎都要冠以“潜龙”二字,例如:“UnderSiege”译为《潜龙轰天》“HalfPastDead”译为《不死潜龙》等。另外,马特·达蒙则非得与“心灵”相约,威尔·史密斯可能要当一辈子的“战警”,莎朗·斯通一定会有“第六感”,哈里森·福特老是收到“追缉令”。还有更荒谬的,就是“智尽力竭”也想不出片名的,就取名199X某某风云,或者用惊爆、激爆、风暴、生死恋……来滥竽充数。这样的影片译名,简直就是一场翻译界的滥造和电影界的灾难。
总的来看,大陆依然把电影当作影响国民价值取向的一种教育手段。片名翻译方法多取直译,影片译名通常严谨而慎重,取法乎上者,往往能于平实中见隽永,但取之不得其法就会显得束手缚脚,了无生趣,极端的情况就会导致上文所言的误译和死译。而在香港、台湾,电影业已经成为一项成熟的娱乐产业,影片译名也就比较轻松活泼,或直译、或意译、或直意相溶,浓墨重彩、不拘一格。但过分自由,又导致胡译、滥译。这样的极端情况,在香港表现为煽情过分,文理不通。在台湾则表现为硬套公式,或是恣意妄为。
其实,电影片名的翻译与文学作品翻译的原则与方法也大体相同,不外乎就是直译、意译、直译加注、直意相溶等几种。然而,电影片名翻译究竟使用哪种方法倒在其次,根本的目的在于“必先正乎其名”。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要有所谓的“导视作用”,二是要负起宣传的使命,就是要老少咸宜、雅俗共赏,简洁明了、琅琅上口而又令人过目难忘。当然,“形神兼备”而令人“耳目一新”的译名当然是翻译界与电影界所共同努力追求的目标。希望两岸三地能彼此取长补短、再创佳译,共同促进中西电影文化事业的交流。
根据杨柳川文章整理 原载《成都大学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