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价值与交易价值
持续一年的美国大选,各种“史无前例”的事件一再发生,中国人以争吵的方式一一做出了回应。尘埃落定后,我们点检得失损益,可以发现,至少在经济学观念上有所收获——破除了两个迷信:一是破除了产权优先于交易的迷信,一是破除了制度优先于秩序的迷信。其实,这两个迷信是相通的,有一个共同的观念根源,即:规则支配能力。个人能力的运用以及人们在能力运用中发生关系所产生的问题,有赖于能力以外的规则来解决,甚至于规则的制定优先于能力的运用,没有规则的地方也就没有能力的运用。焉知,规则是秩序的加权,而秩序是在人们运用各自的能力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例如,马云、马斯克在起步阶段“忽悠”风险投资的做法,如果投资项目成功,这种做法便是“本事”,如果投资项目失败,这种做法便是“犯罪”(集资诈骗)。
当代经济的发展方式及其趋势是,金融业的作用逐渐大于制造业的作用。这是因为,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占据了市场优势地位,研发优先于生产,而研发投入需要巨量的风投资金。如何吸引风投资金,成为考验企业家能力的第一道门槛。在企业家与风投人之间发生了交易行为,在这种交易中,企业家提供的“产品”是项目设想,风投人提供的“产品”是资金。风投人看重的不是企业家对他的“产品”有无产权,而是看重企业家实现设想的能力。例如,马云在吸引风投资金初期,他关于电子商务的设想是没有产权的,因为当时许多人都有这种设想。孙正义看好的是马云将这种设想付诸行动的信念和能力,才为马云提供了第一笔风投资金。所以说,交易的起点是人自身的能力,而不是人对物的占有(“产权”)。传统产业的起点是对生产资料(设备和技术)的占有,因而旧的经济学观念把产品的占有(产权)当作交易的前提。因此,我们有必要在理论上对“交换价值”与“交易价值”这两个概念做出区分。
Ⅰ 交换与交易的区别
①交换以剩余产品为前提,交易以剩余收益为前提;②两个人之间可以有交换,却无法形成交易环;③交换不必有介质(货币),交易必须有介质(货币)。
交换是物理运动,交易是化学反应。最简交易环由三个交易者组成,A的产品交易给B,B的产品交易给C,C的产品交易给A,如此形成一个交易闭环。三元组交易环的稳定度很低,其中一个环节发生改变(生产条件或生产能力发生变化),就会引起交易环内的交易比例发生倾斜,导致某个环节要么大赚要么大亏,使得资源配置失衡。交易环的组元越多,稳定性越高;市场规模越大,交易的总收益越大。
交换行为是交换者在剩余产品上发生,是各种剩余产品之间的互通有无。交易行为是在剩余收益上发生的,是把各种产品送到最需要它的人那里去,从而在最高价与平均价之间出现了差额。
你每天吃的饭不是你的交易品,不论粮食的交易价值有多大,你都不会把自己的生存条件拿出去做交易。你的理性选择是,努力获取超出你的生存所需的粮食,这些粮食才是你的交易品。
在没有交易行为的环境里,鲁滨逊编织的渔网只能是工具(手段),不会用于交换,更不是交易品。他可以赠人以鱼,而不会赠人以网。只有在交易环境里,鲁滨逊所织渔网才有可能成为交易品,如果他人对他所织渔网的需求大于对他所捕之鱼的话。
占有的东西未必有交易的价值,有交易价值的东西才值得占有。不以交易为目的的占有,只能是拣到篮里都是菜。然而,资源都是稀缺的,每个人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必须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寻找、发现那些有交易价值的东西,这样的占有才能实现收益最大化。因此,以交易为目的的占有,才能满足收益最大化的行为动机。物品交易如此,人与人的交流亦复如此,滥交朋友不如得一二知己。
Ⅱ 交换价值与交易价值的区别
交换价值在生产过程中就已经成为一种确定量(例如每个产品“凝结”了多少劳动时间),是由产品的供给方单向度地决定的。交易价值是在供给者与需求者的双向作用中形成的,因而是一个不确定量。
斯密说:“劳动分工完全确定以后,一个人自己的劳动产品仅能满足他自己需要的很小一部分。他用自己生产的劳动产品中超过他自己消费的剩余部分,去交换他所需要的别人劳动产品的剩余部分以满足自己的绝大部分需求。于是,每个人都靠交换而生活,或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个商人,而社会本身亦逐步演变成为一个完全的商业社会。”(亚当·斯密:《国富论》上卷,冉明志译,台海出版社2016年版,第027页)这是从交换的角度出发去理解物品的经济价值。
基于交换的经济学思维无法解决利己的动机如何可能产生利他结果的问题(斯密难题),基于交易的经济学思维则不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因为交易价值大于交换价值,即每一种产品的最大需求者总是愿意以高出交换价值的付出获取该产品。
价值曲线:以交易为纵坐标,以交换为横坐标,形成一个U型曲线,曲线最低处与横坐标的距离为成本。
事例:欧洲的古老城堡可用1欧元买到,因为维护产权的成本太高。从价值曲线图形可以看出,维护古老城堡使用价值的成本是极大的,这个成本之大,使得古老城堡的交换价值与维护成本处于同一水平线上,从而不存在高出交换价值的交易价值(在坐标图上表现为曲线向右上升的趋势完全抑制了向左上升的趋势),所以古老城堡的产权是无法交易的,1欧元只是象征性的产权标价。同理,美国的房价涨幅不大,是由于房产税率很高,使得维护产权的成本很大。房产税率在3%-5%之间,100万美元的房产,每年要交纳5万元的房产税。这样,对于大多数中产阶层来说,即使买得起100万美元的房产,也很难承受产权维护的成本。这就是法律对市场的干预所产生的效应。
在科斯的牛吃麦苗事例中,谁的交易价值大,谁就会愿意承担牛吃麦苗产生的成本,而不必借助于市场外的力量(如法律)。最差的制度安排是产权明确却没有交易,因为资源没有得到最有效率的配置。例如,公益建设如公路、铁路、机场等的拆迁中出现的钉子户,便是以法定产权对抗市场交易。这样的产权观是基于与交易无关的占有关系,我的房子是我的,我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与他人无关。于是,出现了以毒攻毒的做法,有一个钉子户不仅被房地产商断水断电,而且房子周围的地面被削低了好几米,成了“炮楼”,户主要借着梯子进出家门。由此,拒绝交易的结果是所有当事人的收益都受损,总收益为负值。
可以有法定产权,不可由法定交易。法定产权是由法律保护的占有关系,这种保护也是有成本的,例如房产税是法定房产权的成本。个人对哪些物品有着占有关系,则不是法律能够确定的,法律能够确认的是个人既有的占有关系。更为重要的是,法律不能强制个人把自己的占有物投入交易。个人是否把自己的占有物投入交易,取决于个人是否要求产权收益实现最大化。占有关系得到的是存量收益(还会有维护、折旧等成本),交易才会产生增量收益(会有交易成本)。所以,钉子户的行为虽然是“合法的”,却不是“理性的”。
人的能力表现为以知识处理信息的活动水平。知识是各种信息之间稳定恒常的联系形式,以知识为工具处理信息,可以产生事半功倍的效益,却又存在着路径依赖、墨守成规的副作用。价值是信息的关联形式,而不是发现信息关联方式的成本(如发现过程所耗费的时间)。有过剩的信息,也有无效的信息关联,有效的(=能够利用的)信息关联才具有价值属性。每一种产品都可以归结为信息关联,因为每一种产品的生产都必须有相关的知识,而知识是是各种信息之间稳定恒常的联系形式。信息需要载体,信息载体多种多样,表现为材料上有其成本。数据化信息的材料成本最低,表现为算法运行所消耗的电量。信息的传递是一种交换过程,信息的关联则是一种交易过程。信息交换有成本,信息交易才能产生增量收益,亦即形成新的信息。
平台是高度社会化、低度组织化的数字企业,用户与平台的产权是交相渗透的,只能在交易中确认各自的边界,因而产权不再是交易的条件,而是交易的结果,是在交易价值实现最大化之后确定的。换言之,数字经济中的产权是平台与用户在交易收益上如何分配的依据,由于这种产权的边界是不确定甚至模糊的,因而在产权边界的确认上是有成本的。平台的搭建有其成本(设备和技术的投入),这是一种“历史成本”,由此形成的是一种存量产权,不能对增量价值构成跨界占有。在用户与平台的交易中产生的增量价值(表现为数据化信息量增加),则属于增量产权,这部分产权所对应的收益不能完全归属于平台一方。其中的逻辑递进关系(三段论推理)就是,用户与平台的交易产生了增量价值→增量价值形成增量产权(收益分配的依据)→交易形成产权。
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在经济学史上的重要性,不是体现在对制度因素的强调,而是体现在对经济学思维方式的变革,从交易过程的角度去看待产权等约束条件(交易成本对应产权边界),从而改变了自斯密以来仅仅从交换的角度去看待经济活动的约束条件(生产成本对应产权边界)。虽然不能说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预见到了数字经济的产权特征,但是他的在交易过程中理解产权的思路,毕竟为我们进入数字经济时代后如何分享收益提供了思想准备和理论工具。
Ⅲ 交换价值的逻辑基础是a=a,交易价值的逻辑基础是a∈{a∧﹁a}。
在基于交换的传统经济中,产权为产品供给者所有,如同a=a一般确定不变的。在基于交易的数字经济中,产权是平台与用户交相渗透的,形式上就是a∈{a∧﹁a}。
交换价值=[产品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交易价值=劳动时间+非劳动时间。
例如,某款手机的目标客户群预定在中等收入水平人群,由于需求大于供给,有些人就会提前在专卖店前排队,排队付出的时间便是该款手机交易价值中的非劳动时间。
观测尺度与对象状态:在某个时刻,你要么在家要么不在家。放大时间尺度后,不能说你昨天要么在家要么不在家,却可以说你昨天{在家且非在家},你昨天既有在家的时候也有不在家的时候,形式为a∈{a∧﹁a}。如果以家门为边界划分“在家”与“不在家”,你跨出家门是要花费时间的(如1秒)。因此,在1秒时间内,你不可能同时在家和不在家。如果以1分钟为时间尺度,你在这个时间尺度内,可以既在家又不在家,即可以不停地跨出家门又返回家门。但是,你不会如此闲极无聊地这么做。如果以1小时为时间尺度,你在这个时间尺度内既在家又不在家,则表明你很忙碌(例如搬家)。如果以1天为时间尺度,你在这个时间尺度内既在家又不在家,则是每个人的生活常态,因为每个正常的人每天总要出门办事的。所以,量子行为之所以难以理解,根源于人类观察世界所依据的时间尺度太大或曰时间颗粒太粗。人类是在宏观低速的物理世界里进化出来的,作为知性形式的时间范畴(康德语),是为了适用于观察宏观低速运动的物体而形成的。这样,作为事物存在状态的{a∧﹁a},能否被我们所理喻,取决于我们的时间尺度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