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朔方:笑笑先生非兰陵笑笑生补证

黄霖先生的《金瓶梅作者屠隆考》查出《金瓶梅》的第五十六回的《哀头巾诗》和《祭头巾文》源出《开卷一笑》,一名《山中一夕话》,署名为一衲道人,一衲道人是屠隆(1543-1605年)的别号,因此他断定《金瓶梅》的作者非屠隆莫属。
黄霖先生在《金瓶梅作者屠隆考续》中说:
“还在我考虑屠隆问题之初,章培恒老师即敏锐地指出:《山中一夕话》是否为明版?笑笑先生可能是清代人。
后来,章老师和王利器先生几乎同时关照我研究一下由哈哈道士作序、笑笑先生所作的《遍地金》一书,以便进一步证明此笑笑先生是否为屠隆,是否为《金瓶梅》的作者。我认为这才是比较关键的一个问题。”
经过一番研究之后,他接着说:
“我认为《山中一夕话》为明版,笑笑先生为明人,还可与《遍地金》中得到验证。《遍地金》一书,前有署‘哈哈道士题于三台山之欲静楼’之序文一篇,其文开头即称《遍地金》者,为笑笑先生之奇文而名也。
看来,哈哈道士、笑笑先生即与署‘三台山人题于欲静楼’的《山中一夕话》的序作者是同一人。”
黄霖先生并查明《遍地金》封面镌“笔炼阁编次绣像”,它所载的四篇(卷)小说同笔炼阁遍述的《五色石》前四卷相同。
我的《别头巾文不能证明金瓶梅作者是屠隆》一文对此提出批评道:

“《笔炼阁小说十种》已在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作者生平也已考订清楚。笔炼阁主人、五色石主人都是清代徐述夔的别署。
他是江苏东台人,乾隆三年(1738年)举人,卒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或前一年。详见陈翔华同志《徐述夔及其一柱楼诗狱考略》(《文献》1985年第2期)。
可见《山中一夕话》即《开卷一笑》的作者是清代人,和明代没有任何瓜葛。根据黄霖同志本人的说法,他就是笑笑先生,而笑笑先生即《金瓶梅》作者笑笑生,此笑笑生即屠隆。
清朝人(不是由明入清,而是清初出生的清朝人)和万历三十三年去世的明朝人竟然是同一个人。按照黄霖同志的考证,势必合乎逻辑地得出这样一个不合逻辑的结论。”
现在看到李同生先生论文《从笔炼阁小说中寻觅笔炼阁》(见《明清小说研究》)1990年第1期),知道笔炼阁即徐述夔说,至少有大连图书馆参考部和萧欣桥、林辰以及李同生诸先生对此有不同看法,虽然他们对作者为清朝人这一点并无异议,为了谨慎起见作补充如下。
《遍地金》和《补天石》各四卷合为《五色石》。《五色石》和《八洞天》署名相同,都是笔炼阁编次,出于同一作者之手。
《八洞天》卷二《反芦花》开头说:“诗曰:当时二八到君家,尺素无成愧枲麻。今日对君无别话,莫教儿女衣芦花。此诗乃前朝嘉定县一个妇人临终嘱夫之作。末句‘衣芦花’,用闵子骞故事。其夫感其词意痛切,终身不续妻。”诗虽然不太高明,它却流传颇广:
一、何良俊《四友斋丛说》诗三云:
“嘉定一民家之妇,平日未尝作诗。临终书一绝与其夫曰……(只差一个字,不重录)亦凄婉可诵。此二事,殷无美说。”

无美名都,嘉定人。所据《四友斋丛说》为万历七年(1579年)增订本。

二、光绪《嘉定县志》卷三十二云:
“大场镇农家妇沈氏,举止修整。毁装作苦,奉舅姑十余年,病瘵卒。卒前一日,向夫索笔砚。夫至邻家借至。妇题一绝云:当年二八过君家,刺绣无心只枲麻。今日对君无别语,免教儿女衣芦花。新城王士禛《悼亡诗》云:一语寄君君听取,免(不)教儿女衣芦花。与此偶同。梁玉绳《暼记》云蓝本与此。”
梁玉绳的断语比较可信,两者不可能是偶然相同。
王士禛(1634-1711年)的这一首诗,前两句是:“药炉经卷送生涯,禅榻春风两鬓华。”见《带经堂集·渔洋续诗》卷十,为《悼亡诗三十五首哭张宜人作》之一,作于康熙十六年丁巳(1677年)。
王士禛是清初大诗人,经他引用之后这首诗自然身价百倍。当然也可能相反,他看到小说《八洞天》之后才把它引入自己诗中。
《嘉定县志》卷三十二记载历代本县人的轶事,这一则排列在明代,下一则是清初顺治年间事。
《八洞天·反芦花》说:“此诗乃前朝嘉定县一个妇人临终嘱夫之作。”
可见《八洞天》和《五色石》作于清代无疑;可见这一位笑笑先生决不等同于兰陵笑笑生,也不等同于屠隆;
可见不是《金瓶梅》第五十六回的一诗一文源出《开卷一笑》,而是《开卷一笑》的一诗一文摘自《金瓶梅》。如果黄霖先生当初听从他老师的话慎重对待,也许就不需要我在这里词费了。
本文作者       徐朔方   教授

文章作者单位:浙江大学

本文选自《徐朔方<金瓶梅>研究精选集》,2015,台湾学生书局出版。转发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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