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让!市区27个路口即将开始实施!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提升路口通行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前期论证和试运行,交警支队决定在中心城区部分路口实行公交车(含允许通行的黄牌照客车)借用右转车道(或借用最右侧直行车道)左转措施,彰显“公交优先”理念,减少公交车驶出临近路口公交站点与正常交通流的冲突,提升路口通行效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行借用右转车道左转措施的路口包括:

1、解放路与朝阳大街交叉口西口;

2、解放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西口;

3、九河路与朝阳路交叉口西口;

4、九河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东口;

5、黄河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西口;

6、清池大道与九河路交叉口北口;

7、贻成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南口;

8、永安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南口;

9、九河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西口;

10、九河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口;

11、浮阳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东口;

12、朝阳路与九河路交叉口西口;

13、九河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西口;

14、永安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口;

15、开元大道与九河路交叉口北口;

16、解放路与朝阳路交叉口北口;

17、永安大道与向海路交叉口南口;

18、永安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北口;

19、长芦大道与百川路交叉口南口;

20、永济路与交通大街交叉口西口;

21、解放路与长芦大道交叉口西口;

22、千童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北口;

23、清池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口;

24、开明街与石港路交叉口南口;

25、迎宾大道与海河路交叉口北口;

26、求是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北口;

二、实行借用最右侧直行车道左转措施的路口为:黄河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西口

三、公交车(含允许通行的黄牌照客车)借用右转车道左转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确保交通安全。

四、公交车(含允许通行的黄牌照客车)借用右转车道、最右侧直行车道左转因等候放行信号,会对正常右转弯、直行通行车辆造成影响,请广大驾驶员给予理解和支持,耐心排队等候。

五、本措施自2020年12月16日7时起实行。

2020年12月14日

来源:沧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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