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只须支付18岁,上大学不用给!
现代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夫妻离婚后,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给付责任,是基于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人身关系而产生的。
即使是父母离婚了双方也要继续抚养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应当支付抚养费。那么抚养费支付有期限吗?子女上大学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费支付期限
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子女抚养费有这样的规定: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
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分为原则期限、特殊期限:
原则期限: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
如果子女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通过其自身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付抚养费。
简言之,16周岁以下子女,父母离婚后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视情况而定;18周岁以上就无须再给抚养费。
特殊原则: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子女虽已年满18周岁,但是如属于以下情况的,父母依然需要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
1)子女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成年子女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
上大学还给抚养费不?
1993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成年子女抚养费问题,在第12条中提到:
尚在校就读的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而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子女。
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以《婚姻法解释一》为准,成年子女上大学期间,除非是上述特殊原则中的情形,父母没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实践中有子女状告父母要求支付大学期间抚养费的败诉案例,法官对其败诉原因解释:
大学是更深层次的教育,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教育,虽然现实生活中,学生读大学几乎都是父母给钱,但实际上,只要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经在法律保护范围外。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在外打工一段时间后继续回校读高中,也有年纪很大的人读高三参加高考,他们是否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呢?
法官表示,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一个人满18岁后,在外打工一段时间继续回高中读书,如果没有挣到钱,还是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但是,如果一个人年纪很大,也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但仍回高中读书的,法院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