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域性社会组织发展机制的研究(草案)

一、 发展态势十分良好(发展概况)

1、 区域性社会组织蓬勃发展

目前,全区共有各类社会组织546家,其中社会团体1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28家。全区社会组织登记数量以年均20~30家的速度增长。2009年底,全区社会组织共有固定从业人员8883人,申报工资总额2.35亿元,社会组织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本区在培育社会组织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初步形成了社会组织、社工、社区“三社联动”的工作新格局,全区社会组织发展呈现整体提升的良好态势。

2、  积极尝试三种创新模式

一是推进枢纽式管理的探索和试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发展,去年9月,建立了区、街道镇两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其中,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核定编制6人,是全市惟一一家事业编制的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加强了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服务和指导。

二是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形成“政府支持、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民间公益组织受益”的培育模式。目前,复旦大学大学生公益创业基地暨杨浦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创业基地已正式成立,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大桥街道、延吉街道在内的3家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也已于近期投入运营。至此,我区已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功能联动、独具杨浦特色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新格局,为向初创或发展阶段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低偿、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支撑。

三是开展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标,通过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增强社会组织扎根民间生存能力。去年,有2家社会组织参加市社区公益项目创投大赛并成功中标,项目经费达20余万元。同时,通过招投标推动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开展一系列贴近百姓需求的公益项目,2009年度,我区共有10个公益项目完成招投标,项目经费达440万元,其中8个项目由本区的社会组织中标,项目经费达344万元,完成情况列全市第一位。此外,还通过定向委托的方式,将项目交由社会组织承接。比如:今年年初,我区延吉街道委托知行社工师事务所运作“社区睦邻中心”,半年来深受社区居民欢迎。近日,双方进一步扩大合作,街道社会服务中心也交由该事务所运作。

3、政策扶持和理念先导

按照市社会建设大会和区社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近期,又细化形成了新办公益性社会组织申办开办经费补贴、享受绿色通道、享受指导申请注册3个配套操作办法。今后凡在本区申请成立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注册资金最低可降至3万元、审批时限最多可缩短至10个工作日。今年来,我区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建设力度,在经费投入上,2010年是2006年的30余倍。

按照“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核心理念,与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合作建立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发挥高校丰富的人才资源和学科优势,借助科技园区较为成熟的孵化模式和管理经验,依托公共社区直接贴近百姓生活的地域优势,使之成为政策聚焦的成本洼地、培训交流的人才高地、项目集聚的发展宝地和公益服务的民生福地。

2007年底,我们提出了社会组织、社工、社区“三社互动”理念,通过整合资源的方式协调推进“三社”的发展,通过三年来的实践,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社会组织扎根社区谋求发展。如12个街道镇联合6所高校的15个青年社团开展“服务世博,让我们同行”——杨浦区“青年社团进社区”活动,还有“阳光爱心,共享世博”等24项服务,深受居民欢迎。截止今年6月底,730余名高校青年社团成员共开展各项服务70次,惠及社区居民近1900人次。

社会组织招募社工优化服务。今年年初,全区社会组织联合推出43个社工岗位面向全国进行招聘。通过 “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方式,由政府全额买单社会组织招聘社工的相关费用,主动为社会组织聘请社工提供支持。目前,我区12个创投和招投标项目均有社工参与运作。

二、发展环境不够完善(存在问题)

我区面积60.61平方公里,共有11个街道、1个镇,306个居委会,户籍人口107万,常住人口近130万,是一个区域面积大、驻军部队集中、困难群众多、人口老龄化程度高的中心城区。本区的社会组织发展已经将近10年,总体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离“主体”地位和作用还有相当距离。如果说:按照其地位角色划分 ,充其量,还处于“参与”性阶段,比第一阶段“志愿型”进了一步。主要是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还不够完善,政策环境还需要优化。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还不足,自身建设还亟需加强,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本市及国内外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1、政府包揽社会职能的空间还没有充分转移出来。

政府在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职能,是有待社会组织全部培育壮大后退出,还是一边培育、一边退出,在转移社会职能中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力量。本区社会组织占全市社会组织5%。目前,本市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为7个,虽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而世界发展中国家平均在10个以上。我区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却只有4-5个,还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从2008年开始,本区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进入中等发达经济体行列,而本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由于自身原因,更多的是由于发展空间有限,连枢纽型的社会组织,如区社会组织促进会等,不同程度地处于维持、等待阶段。

2、政府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扶持力度还有待加强。

目前,本区社会组织资源匮乏,可持续发展能力弱。主要是由于社会组织经费来源渠道少和自筹资金能力较弱,社会组织经费紧张,限制了活动开展和能力提高,也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人才。社会组织规模较小、能力不强。由于社会组织的社会基础相对较弱,民众认同度相对较低,很难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和主动参与,难以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的效应。

3、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充分表达民意的作用相当薄弱。

上海市委、市政府社会建设文件中,把社会组织的作用基本归纳为五个方面,即:扩大公共服务、协助政府管理、反映利益诉求、动员社会参与、规范群体行为等。从本区民办非企业这类社会组织看,其中:教育类222家、民政类109家、劳动类37家、体育类19家、科技类16家、卫生类12家、文化类2家、法律类2家、其他类9家。明显的,属于反映公民权益诉求、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社会组织偏少。

三、发展机制需要加强(对策建议)

“十二五”时期,本区要继续改善社会组织成长发展环境,不断增强社会组织的主体意识、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主体作用、努力提升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社会组织评估监督机制等方面有新的拓展,为上海社会组织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加快实现“四个率先”贡献智慧和力量。

1、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待形成社会共识。

市建设大会文件明确要尊重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也就是确认了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的主体作用。这说明:社会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同步配套,今后将主要依托社会组织这一日益发展壮大的载体,予以落实。作为社会组织,承担这一伟大的历史使命责无旁贷。作为政府,则要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尽快适应这一光荣的角色。社会其他方面更应积极行动起来,创造有利于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相对于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则更多地是受价值观驱动。他们追求社会环境的美好和社会成员的快乐相融合,希望在自主参与、平等协商、服务大众、完善自身的过程中,体现在社会上的尊严和价值。世博会中的加拿大馆传递这样一个理念:通过促进个人和集体的权利平衡,达到社会和谐。健全的社会建设就是要努力创造条件,建立保障制度,鼓励和方便社会成员利用自有资源,通过团队合作和互助来寻求解决共同问题的途径和举措。

因此,建议:舆论媒体要加大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宣传力度,这次社会建设的系列文件中制定的配套扶持政策,有许多突破和创新,要尽快让社会普遍知晓,增强社会组织发展的信心。同时,有关政府部门要积极主动地转移社会服务职能,腾出空间让社会组织进入。区委、区政府要及时、经常检查区级社会建设的进展动态。

2、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的发展机制,有待新的拓展。

一是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方面,首先要在区“加强社会建设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持枢纽性社会组织发展的法规,对占到78%的民办非企业要加强分类指导和促进发展。其次,继续探索枢纽性社会组织管理,原有的区社会组织促进会如何与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发挥对全区社会组织的集聚、引导和服务作用。要继续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分类制定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增强社会组织独立运作和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逐步建立社会组织专职人员教育培训、资格评价、交流激励机制。

二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方面,为了有利政府购买资源的均等化配置,提高购买服务效率,使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和机制更加合理、公正、透明,逐步将相关公共服务由“政府直接提供、直接管理”转变为“政府购买资助,实施监督”,把一批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社会组织直接承担。建议区政府尽快研究建立统一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制度。包括:建立统一的社会组织发展基金、统一的政府购买项目招投标程序、统一的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绩效评估等。还包括社会组织接受购买服务的名册(记录)和专家信息库等。社会组织一方面要努力争取获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另一方面通过主动拓宽服务途径,获得生存和发展空间。该信息服务平台,还要为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窗口。区要建立相应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的民办事业服务机构。

三是社会组织评估监督机制方面,要加强社会组织的信用、能力的等级制度评定,作为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准入条件首选。要倡导有一定规模的社会组织建立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服务和发展信息。要大力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建立和健全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3、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模式,有待不断创新。

最近,国家民政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国家现代民政示范区合作协议在上海签约。按照此次部市合作协议,国家民政部将着重从八个方面与上海加强合作,其中第四方面就是“创新社会组织发展模式”。本区应当积极借这“东风”,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企业三方互动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模式,加强与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的合作,积极推进区级孵化基地建设。

按照市委俞书记的“三个导向”(需求、问题、项目),大力发展那些有社会需求而缺乏相应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尽快成立,积极培育那些有项目需求而却乏相应咨询能力的社会组织尽快成熟,努力发展那些有问题需求而缺乏相应解决方案的社会组织尽快成长。

应培育和树立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倡导具有品牌的社会组织跨区域连锁发展。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努力提升社会组织社会形象。

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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