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可被点燃,“水龙头喷火事件”致13人被追责
12月10日晚,根据大洼区宣传部门的消息,有关部门对“盘锦市大洼区村民家中的自来水可以点燃”事件进行了通报处理,此事件中有13人被追究责任。与此同时,对大洼区赵圈河镇1000立方米蓄水池进行了扩建,恢复了24小时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据悉,大洼区赵圈河镇于12月10日开始扩建1000立方米蓄水池,24小时恢复供水。根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对大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水质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自来水可被点燃,“水龙头喷火事件”致13人被追责
在大洼区抓紧进行水库扩建的同时,市纪委监委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对无视群众利益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和问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原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现区政府副区长进行了诫勉谈话;
现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进行了党内严重警告;
现区水利局局长进行了党内严重警告;
现区水利局副局长进行了党内严重警告;
现区水利局副局长进行了党内严重警告;
现区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进行了党内严重警告;
现区水务站站长进行了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
据之前报道,辽宁盘锦大洼区赵圈河镇四营村文女士向媒体反映,家中的自来水可以点火。根所拍的视频可以看到,有人拿着打火机在水龙头下打火,随即有火焰瞬间喷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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