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记忆】菠萝,让我深情地爱着这个世界
喜欢菠萝
不仅因为好吃
而且长得也可爱啊
充满浪漫的热带风情
戴一顶王子的头冠
满身带刺
不敢近身
散发着浓郁的东南亚风味
看见菠萝
就想把它收留在肚子里
而且它也是超级百搭的美食啊
菠萝披萨
菠萝蛋炒饭
菠萝咕老肉
······
不说了不说了,赶紧读美文吧
菠萝
让我深情地爱着这个世界
文 I 鹉飞
周五下班,晚餐去乡下老爸家蹭,顺便把昨夜未独享完的“金菠萝”带走。
看着侄儿、外甥女争享菠萝的快乐劲儿,老弟说:“ 二姐,还记得第一次吃菠萝吗?”
我说怎能忘记呢? 那是我读师范第一年,第一次看到城里大街上在卖菠萝,也是我这个乡下头人第一次真正看到菠萝,5毛一斤,清香的味儿甚诱人,当时舍不得花钱独自去买,跟同学拼着买,用二元五毛钱买了一个尝尝鲜,那味儿酸甜可口,觉得很好吃,也许那时就上瘾了⋯⋯如今水果里最喜欢的就是它,怀女儿时也喜欢它,怪不得女儿现在也特别喜欢它。
记得女儿三岁时,见到过菠萝的样子,也见到过我削菠萝的情景,她喜欢菠萝酸甜可口的味儿。一个春日的下午竟拖着一把镰刀,走到一个种着大铁树的花盆边,小嘴里嘟囔着:劈,劈劈啪啪⋯⋯小家伙,居然把“铁树桩”当作了菠萝,要去削菠萝吃。确实两者外形也相似,小脑瓜联想翩翩,异想天开,把铁树当菠萝啦!
女儿在宁海中学读书时,除了给她捎苹果就是菠萝。然而,苹果常有而菠萝有时令的, 每逢春秋两季菠萝大量上市时,我们家的“吞吐量”便大了,隔日往女儿寝室里送,女儿百吃不厌,活脱脱一个菠萝种。 同寝室的女孩们也被熏成了“菠萝妞”。
读师范那年的是清明时节,菠萝大量上市,周末可以请假回老家做清明。我一口气花了8元(那是我那个月27元助学金里省下的钱)买了三个大菠萝背回家,带皮带叶的菠萝不好拿,容易戳到人。那时坐客车要颠簸四、五个小时才能到家,车子又经常超载,人多拥挤,带三个菠萝够呛的,提在手上怕戳手,放在行李架上怕磕烂。坐宁波大客车回宁海乡下老家,要翻越铜岭岗,山路弯弯,一路颠簸,左手提一会儿,换右手,周而复始,手被戳痒了,旁人被戳烦了⋯⋯捎回家,真心不容易!但回到家还是满心欢喜,马上送一个给外公,送一个给爷爷(那时奶奶已走了5年,我们孙辈特爱奶奶与爷爷),留一个给自己家的。
晚餐后,一家人围着餐桌谈菠萝,母亲小心地削菠萝,把菠萝切成小块,用竹签串起来,分一些给邻居与路过的人们品尝,那时大家都没吃过菠萝,仅是听说过而已⋯⋯一个个轻轻地闻,细细地嚼,慢慢地品⋯⋯肉瓤吃完了,那菠萝的香味儿挥之不去,因为菠萝皮滞留在厨房内,好诱人,余香绕梁,三日不绝!
第二天去看爷爷,爷爷说舍不得吃,我执意帮忙削了皮,他老人家吃了一小片儿,又藏到橱柜里,说是要慢慢吃⋯⋯我知道,他要分给其他儿孙们吃。爷爷有六个儿子,儿孙满堂,他是不会独享美食的,顺着他老人家的心意吧,给他的东西爱怎么着就怎么着。
一晃28个年头了,爷爷走了,外公也走了,连妈妈也走了⋯⋯又逢清明节,忆菠萝当年的味儿,更忆已故人的音容笑貌。清明节上坟我又捎上了菠萝⋯⋯
春日里,我因郊游不小心扭伤了脚踝。脚不方便运动,饭后易积食,心中不由馋起了菠萝,好想吃点儿消消食。先生知道我下班坐车里路过“万千果洋”闻到了那香味,听我唠叨了一句:菠萝,我的最爱!调侃我:“你真是长鼻王,这个味道坐车里也能嗅到!”饭后他悄然上水果店买来了已削的菠萝,插上牙签,放在大碗里摆到我眼前⋯⋯瞬间,不由一股暖流上心头:其实生活很简单,一个菠萝便好!
晚间,远在北京的女儿向我问安。我在手机里晒出一大盆菠萝馋她,她恨恨地直白地嚷:“秀恩爱哟!”然后不想再理我了,说是再看下去,她要垂涎万里滚回老家了,菠萝种是禁不起诱惑的!远在美国的儿子倒是十分客气,视频里憨厚地说:“只要您早日康复,吃菠萝不是事儿!”厚道得给我“画饼充饥”⋯⋯够得着的“菠萝”才是最好的,我还是抱着先生的大腿吧!
远在广东的老同桌执行力与先生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知晓我是“菠萝迷”,周末去亚龙湾农庄休闲时,意外见到了许多菠萝园,闯入农庄割了一大箩筐,打包快递,千里送“菠萝”,竟然买价还是邮价贵好几倍,真震憾得我无语。那份沉甸甸的同窗情堪比菠萝更香甜⋯⋯
也许,这个世界因“菠萝”而让我爱得无法自拔!
产地不同菠萝的身价也不同
此刻就来个菠萝 酸酸甜甜小心情
今天的菠萝你还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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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事物总是让人心情愉悦舒服
小编想把美好的东西都给你们看
图文:鹉 飞
编辑:西湖雨
审核:文化宁海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