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0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发布(2019)苏1181执4697号限制消费令,因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锤子公司与罗永浩被限制高消费,罗永浩再次被吹到风口之上。
对此,罗永浩发布了一篇长文《一个“老赖”CEO的自白》进行回应,那么,老罗究竟是不是“老赖”?
按照“百度百科”给出的词条定义:
老赖(一类人的总称)一般指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按照这个定义,被定性为老赖,应满足两个条件:
1. 得是被执行人;
2. 还得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
罗永浩是否满足这两个条件?
一、罗永浩并不是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令载明的被执行人为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而非罗永浩。消费令见下图(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xgl/可供查询)
从被执行人名单里,可以查询到有3条名为罗永浩的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这三条信息实为同一人,出生年份为1977年,并非锤子科技的罗永浩CEO(1972年生,百度百科)。注:2019年9月4日,只是丹阳法院对执行案件的立案日期,并非限制消费令的颁发日期,该词条应修正为2019年10月30日,丹阳法院对罗永浩实施限制消费措施。通过查询,锤子科技的CEO罗永浩并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条信息的案号与上文的1977年生的罗永浩为同一人。综上,可以得知,按照百度百科给出的定义,锤子科技的CEO罗永浩,不应该被称为“老赖”。虽然老罗不是货真价实的“老赖”,但被限制消费是明确的。对于一个一贯仗义行走江湖的“壮汉”来说,被限制消费自然不是一件特别愉悦的事情。那么老罗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解除对自身的这种限制呢?以下5条建议希望可以帮助老罗早日恢复消费自由:一、可以与申请执行人江苏辰阳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协商,经其同意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二、可以向法院提供切实有效的担保,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三、如果前两条行不通,可以依《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请求解除限制消费令。当然啦,大概率是不会得到支持的,但仍可一试。四、如果法院驳回了解除限制消费令的请求,也不要气馁。因为,你可以向执行法院(丹阳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准许你使用个人自有财产进行因私消费,经法院查实后,必须准许该项消费。五、如果觉得上述操作太麻烦,你还可以来个釜底抽薪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