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蒲松龄为何多次写到“于七之乱”?它究竟是什么

读《聊斋志异》,会发现书中至少有两次直接写到于七之乱,一次是《野狗》篇,开头一句便是: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然后是《公孙九娘》篇,写得更细,也更惨不忍闻: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还有些篇目,虽未直接点于七之乱,亦可以归为类似战乱,给百姓带来的深重灾难,例如《乱离二则》写清兵入侵时:

乱兵纷入,父子分窜,女为牛录俘去。

为什么蒲松龄会在狐鬼故事里一再写到战乱,还直接点名于七呢?要解开这个疑惑,我们还得先从于七这个人说起。

于七是土生土长的山东栖霞人,他14岁拜师习武,崇祯二年就中了武秀才,第二年又中了武举人。

于七家世显赫,他的外祖父,是著名抗倭名将戚继光。他的祖父于进表,是栖霞巨商,当地金矿矿主,可比如今的煤老板有钱得多。他的父亲于可清,绰号“草上飞”,是明朝大将,后来在崇祯二年,与后金作战中,战死沙场。所以说,于七这人,是名人之后,还是富三代,官二代。

明朝灭亡后的顺治五年,于七在山东栖霞锯齿山,举起抗清大旗。起义队伍的成员,大都是自家员工(淘金工),还有邻近各县的农民。

身为明朝遗民,还是武举人,又是当地富豪,加之清朝又是初初入关,人心不服,民心思反,所以于七的起义队伍,日益壮大,以至仅隔了一年,顺治七年,起义军就干了一件大事。

这一年,起义队伍进攻宁海州,杀死知州刘文淇,一鸣惊人,清朝的《登州府志》详细记载此事:

(顺治)五年,栖霞民于七,招集亡命,据锯齿山(牙山),肆行剽掠。七年,率众攻宁海,知州刘文淇死之。

然后清廷开始认怂、招安,时任登州知府张尚贤,奉朝廷之命,给了于七一个栖霞县把总的七品武官,就算招安了。

话说不过是地方叛乱,为什么清廷剿都不剿,就直接招安了呢?这实际上是因为清廷其时刚入关不久,敌对势力太多,自顾不暇:

朝廷以反侧者多,每招抚之。

--《山东通志》

当时的南明政权在广西,金声桓、李成栋、姜瓖等人又先后在江西、广东、山西等地举起反清复明大旗,多尔衮也在这一年去世,清廷内外交困,所以如果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当然最好。

于七被这样如宋江般被招安,后来也受到很多抗清志士的指责,不过招安后的于七,并没有如小说里写的那般,被人害死或毒死,反而摇身一变为栖霞、莱阳两地的著名人物,当地有头有脸的人,都和他有交往。彼时的他,又俨然成了上梁山之前的宋江。

顺治十八年春,于七的弟弟于九,因为一件小事,与莱阳人宋彝秉,在一场庙会上发生纠纷,聚众斗殴。

按说这只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可是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件小事,最终让栖霞、莱阳两地,数千百姓,因此无辜惨死。

宋彝秉大概在斗殴中吃了亏,很快,他到兵部实名举报于七正准备策划谋反大事。

清廷闻知此事,立即派官兵上门抓捕。明明是诬告,这一次,为何清廷问都不问,就直接抓人?

因为此时的清廷,已经不是十年前的清廷了,政权逐步稳固,南明政权和东南沿海的郑成功势力,已是强弩之末,苟延残喘,早已不足为惧。

所以清廷已具备足够精力和实力,来对付这些地方叛乱势力,尤其是对于七这类本来就有前科的前朝遗民,正愁找不到杀你的借口呢。

于七被逼再次率众起义。

因为有了上次起义的成功经验积累,又有了如今十多年的广结人脉,起义军甫一行动,便占据锯齿山、昆嵛山、招虎山、鳌山等有利地形,清廷迅速派征东将军济席哈,率大军直逼莱阳,围攻锯齿山大本营。

战争,从顺治十八年底,一直打到康熙元年,清廷历经数月围攻激战,最终于七因实力悬殊、寡不敌众,起义宣告失败。山中男女老幼和起义军,共十几万人被清廷屠杀。

于七从锯齿山突围,后来在崂山出家为僧。

于七晚年潜心研究拳术,后成为螳螂拳的发明者。

隐姓埋名出家为僧的于七,得享高寿,终老寺庙,但是却给栖霞、莱阳两地的无辜百姓,以及于氏宗族带来灭顶之灾。

因为找不到于七,清廷于是将愤怒全部发泄到隐藏在山里的普通民众身上,数万手无寸铁的无辜民众被处死,尸遍山野、血流成河。后来有人在锯齿山下建了一座亭子,取名“血灌亭”。

在于七的老家栖霞,于家大小50多人,被满门抄斩;受牵连的宗族亲友,三千多人被关、被杀。

而当初诬告于七的宋彝秉,却因举报有功,不仅升了官,朝廷还将于七的家产,全部赏赐给他,他因此一夜暴富。

再来看蒲松龄,第一次于七起义时,他已经8岁,第二次于七起义,他22岁。

有一则流传很广的和蒲松龄有关的爱情故事说,蒲松龄22岁时躲避“于七之乱”,在一个小山村,和年仅十六岁的陈淑卿相遇、相爱,结为夫妻。半年后回家,他们不合法的婚姻遭到父母反对,陈淑卿被迫离开蒲松龄。

蒲松龄30岁时到江南宝应县做幕宾,借南游的机会跟陈淑卿共同度过一段幸福时光,还生育了子女。遗憾的是蒲松龄的幕宾生活,仅一年就结束了,陈淑卿也因病与世长辞,给蒲松龄留下无尽思念。

有人考证故事中的陈淑卿,实际上是蒲松龄友人王敏入的妻子,所以故事是虚构的。

姑且不论故事真假,但两次于七之乱,蒲松龄应该都有与众多苦难乡邻四处逃难、流离失所的痛苦经历,所以才在自己的文章里一再加以描写。

实际上除了栖霞、莱阳的于七起义,在蒲松龄的家乡淄川,还有持续长达三年之久的谢迁起义,最终也被残酷镇压。

在蒲松龄的《鬼哭》篇,就记述了谢迁被杀,清军屠城,满城鬼哭的血泪场景:

谢迁之变,宦第皆为贼窟。王学使七襄之宅,盗聚尤众。城破兵入,扫荡群丑,尸填墀,血至充门而流。

说到清初大屠杀,世人皆知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惨绝人寰,却不知,在山东诸地,大屠杀同样惨不忍闻。

《聊斋志异·鬼隶》里说:“无何,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百万”,或许数字有夸大之处,但是清兵在包括济南在内的山东各州县屠杀人数,至少也有数十万之多。

为避清朝文字狱,蒲松龄不得不在文章里,对大屠杀以含蓄之笔写出,所以写于七起义,一句“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不明所以的读者,甚至会粗心的理解为,于七这个大魔头杀人如麻;而写谢迁起义时,亦以“贼”、“盗”呼之,但是在鬼话连篇的字里行间,仍饱含对清廷屠杀无辜民众的血泪控诉!《野狗》篇里的那“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的“野狗子”,又何尝不是对清廷统治者屠杀民众的无声咒骂!

还有《公孙九娘》篇,一向以人鬼大团圆结尾的众多人鬼情未了故事中,只有这一篇,人鬼殊途,且鬼界阴森可怖:

但见坟兆万接,迷目榛荒,鬼火狐鸣,骇人心目。

是啊,这白骨累累、人鬼齐哭的人间地狱,国在哪里?家在哪里?还有什么心肠,去谈儿女私情,去续人鬼情缘?

出生于明朝末年的蒲松龄,对明朝,实际上是没有记忆的,当然更不会有反清复明的思想,他在小说里对清初大屠杀的描写揭露,完全是站在普通民众的立场,以亲历者的身份,为无辜枉死的数十万山东百姓,呐一句喊,发一声怒,讨一个公道!

只是,时移世易,隔着数百年的历史长河,后世读者,不过是把他的这一篇篇鬼话连篇,真的只是当作鬼故事来读,谁能想到,它其实是清初山东百姓被屠杀的血泪控诉史呢?

所以蒲松龄才在他的《聊斋志异》自序里说:

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

又说:

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是啊,当看到这段夫子自道,我们只觉汗颜,我们真的只是在读他书里的人狐相恋、人鬼情未了,又有几人去真正深读他文字背后的,那一身正气、一腔孤愤,秉笔写春秋的郁郁不得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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