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金滿丨雅雨堂本《尚書大傳》底本來源及成書考實
注:本文发表于《文史》2019年第2期,此据作者word改订版,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侯金满老师授权发布。
侯金滿
提要:盧見曾所刊《雅雨堂叢書》本《尚書大傳》是《尚書大傳》諸本中在清代流傳最廣、影響最著者。作爲此書主體之前四卷,據盧氏序言是得自“吳中藏書家”之舊本,後附《補遺》《續補遺》《考異》三卷則是盧文弨等補輯校訂之文。《四庫全書總目》對比孫之騄本《尚書大傳》及《永樂大典》本《洪範政鑒》引《尚書大傳》文,認爲此書底本是一殘缺宋本,後人多依從之。亦有學者懷疑其所謂舊本實爲後人輯本,甚至輯佚者即是惠棟或盧文弨,卻一直缺乏實據。本文將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惠棟紅豆齋抄本《尚書大傳》、臺灣“國家圖書館”藏“惠定宇手定”《尚書大傳》稿本、雅雨堂本《尚書大傳》加以對比,不僅確證了所謂“吳中藏書家”舊本即是惠棟紅豆齋抄本,更確定了此不注出處之舊本原爲惠棟辛苦輯佚,而在具體成書過程中似有意刪去了《補遺》之外的前四卷各條出處及相應異文,以輯本充舊本、原本,導致四庫館臣誤信其爲宋本,亦由此引發了有關雅雨堂本《尚書大傳》文獻來源方面的一系列爭議。
關鍵詞:《雅雨堂叢書》;《尚書大傳》輯佚;盧見曾;惠棟;《洪範政鑒》
《尚書大傳》自成書之後,由西漢以至北宋,著錄於《漢書·藝文志》《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及宋《崇文總目》《中興館閣書目》《郡齋讀書志》等[1],可謂流傳有序,延綿不絕。雖《直齋書錄解題》已言其“印板刓闕,合更求完善本”[2],然朱子及後學著《儀禮經傳通解》,王應麟撰《玉海》,馬端臨撰《文獻通考》等對此書尚多有引據,則至少宋元之際,此書猶非罕見。但是,元代以後,該書罕有流傳,更不聞有版刻行世。至清初朱彝尊編撰《經義考》,此書已被著錄爲未見,故後人多認爲《大傳》至少於此時已經亡佚[3]。其後,清人揅求古學之風漸興,先是有清初杭州所刊孫之騄《別本尚書大傳》三卷,《補遺》一卷(以下簡稱“孫之騄本”)[4]。然此本不僅條目不足,且各條譌缺甚多,多有非《大傳》之文竄入者,終未能饜飫人意。
乾隆丙子(1756年),時任兩淮鹽運使的德州盧見曾以“山東大師伏生冠於漢初,康成殿於漢末。而《大傳》一書出自兩大儒,此吾鄉第一文獻也”[5],有意刊行之。盧氏“留心訪求”,從“吳中藏書家”處得到一種“雖已殘闕,然《五行傳》一篇首尾完具”之本,以其彌足珍貴,在揚州將其刊入《雅雨堂叢書》之中,此本伏傳并鄭注四卷,附錄《補遺》一卷、《續補遺》一卷,《考異》一卷。與孫氏本“於群書中鈔撮薈萃”相比,雅雨堂本不僅各篇傳注之文更爲完備,且遠較孫氏之本精確而少譌誤[6],盧氏之序亦暗示此書底本是其所訪得的“吳中藏書家”珍藏舊本,故亦頗得時人信服,遂使得此書自刊行後便不斷被翻印。雖然其後復有孔廣林、陳壽祺等各家輯本,然直至清末,各家輯本皆不及雅雨堂本流傳之廣、影響之大[7]。
一、圍繞雅雨堂本底本來源問題引發的爭議
與雅雨堂本在清代發揮的巨大影響相對應的是,此書從問世之初,即在文獻來源方面存在模糊之處,並由此引發了一系列的爭議。其中《四庫全書》書前提要和《四庫全書總目》對雅雨堂本《尚書大傳》的態度迥異,即是這種爭議的體現。
今可見《文淵閣四庫全書》等所收者是孫之騄所輯三卷本,在此書卷首提要中,四庫館臣曰:“近揚州别有刻本,相較頗有異同,葢亦雜采補綴,今與此本並著于録,以存古書之梗概,總之皆非伏生之舊矣。”[8]所謂揚州本,即盧見曾所刊《雅雨堂叢書》本,據此可見館臣對雅雨堂本並不以爲然,以爲此本亦不過一後人輯本耳。其後紀昀等編撰《四庫全書總目》,於卷十二所著錄者則是《雅雨堂叢書》之四卷本,而早先收錄的孫之騄輯本反倒被降於卷十四《書類存目》中。《四庫全書總目》之成在《四庫全書》書前提要之後,若依《總目》之見,則今日收錄於《四庫全書》中的應該是雅雨堂本,而非孫之騄本。又據《四庫全書總目》言“之騄蒐采補綴,仍勒爲三卷……殘章斷句,頗賴以存。近時宋本復出,揚州已有雕版,此本原可不存”[9],是《總目》撰寫者不僅不以雅雨堂本爲輯本,更稱其所據吳中藏書家舊本爲宋本矣。同時,《四庫全書總目》更在雅雨堂本提要中舉出一重要例證曰:“校以宋仁宗《洪範政鑒》所引鄭《注》,一一符合,知非依託(案《洪範政鑒》世無傳本,惟《永樂大典》載其全書)。”[10]這更進一步確證了雅雨堂本之底本是前代相傳舊本,甚至是宋元舊本。若真如《總目》所言,則《尚書大傳》一書由元明以至清雖罕見流傳,然並未亡佚,至少有此一殘缺之宋元舊本尚在。
自《四庫全書總目》之後,後來學者如周中孚《鄭堂讀書記》即以雅雨堂本底本爲宋刊本[11],其他鑽研《尚書》者在引據伏生經說時,亦多根據雅雨堂本《尚書大傳》。但同時亦有質疑此本來源不明,非宋元舊本者。今考最早言及此者當爲段玉裁,如南京圖書館藏劉恭冕(1824-1883)批校愛日草廬翻刻雅雨堂本《尚書大傳》卷首所載劉氏跋語曰:“據段茂堂先生說此書向無抄本,自惠定宇氏始輯而成之,今案廬序,不刊惠君之名,而《攷異》《補遺》皆屬抱經先生所校,疑本惠書而盧校之也。”[12]段玉裁(1735-1815)於惠棟(1697-1758)屬晚輩,然相距不甚過遠,今考段氏著作,如《說文解字注》及《古文尚書撰異》中皆有言及雅雨堂本《尚書大傳》爲惠棟輯本者,但惜皆未言何所依據。[13]據上可見,當雅雨堂本流行之日,即有疑其底本非舊本而爲惠棟輯本者,然皆是有所懷疑,但不見實證[14]。因爲雅雨堂本之譌誤問題而對其底本產生懷疑者,更有對《尚書大傳》重新進行輯校的孔廣林、陳壽祺等人,如山東書局所刊《通德遺書所見錄》,其中《尚書大傳注》一書孔廣林(1746-1814)敘錄曰:
近德州盧氏得之吳中藏書家者,正四卷,或即晁公武所云“首尾不倫”者與?然即其書校覈之,凡《十三經注疏》《藝文類聚》《太平御覽》《儀禮經傳通解》諸書所引而今本譌誤者,吳中本亦誤。間有殘缺者,吳中本亦缺。甚至如“帝入東學”一章,《大戴·保傅》文也。朱子《通解》取爲《五學篇》,誤以僕射注爲鄭君注,吳中本載在《略說》,亦錄僕射注,並將顏籀《漢書注》“隃與踰同”四字厠之注首。又《五行傳》錄《皇覽》“東方之極”至“小人樂”一章爲《大傳》。若然,豈直首尾不倫之謂哉?蓋《大傳》宋世已亡,晁氏所見疑即當時好古者捃摭成編,非其原本耳。[15]
又余嘉錫《四庫提要辯證》嘗引孔氏稍後的嚴元照(1773-1817)之說曰:“盧本乃惠定宇所輯,其序但云得之吳中藏書家,竟似舊本之存於今者,似近於欺矣。其中踳駁甚多……”云云[16],亦對雅雨堂本之訛誤有所指摘。孔廣林之後,陳壽祺(1771-1834)輯校《尚書大傳定本》五卷,書末所附《辯譌》[17],對雅雨堂本并孔廣林本之譌誤指摘更爲全面,但終究未能推翻雅雨堂本底本爲舊本非輯本之說,尤其是在其《洪範五行傳》等篇,亦不得不參酌於雅雨堂本[18]。
凡此對雅雨堂本之譌誤問題發難者,都未能根本解決雅雨堂本究竟是舊本還是輯本,更不能考定此本與惠棟的關係。畢竟雅雨堂本中的訛誤,在信服此本的學者看來,可能是底本不精或流傳中後人竄亂所致。而對於《提要》所舉《洪範政鑒》之例證,各家因不得見及《洪範政鑒》原書而無法回應。至於清人其他各家所言,或精密不及孔、陳二家,或因襲二家之言,終難出以上所舉各家觀點之範圍。綜觀前人之言,對於雅雨堂本《尚書大傳》所據底本的一系列疑問,如其所謂的“吳中藏書家”舊本到底是前代相傳舊本還是一個清人輯本?此本與惠棟之間存在著怎樣的關係?是否如嚴元照等所言即是惠棟輯本?包括今人相關研究終究停留在懷疑發難階段,卻沒有對這一問題有一徹底的解決[19]。
筆者昔年考辨《尚書大傳》文獻源流,對這一問題關注已久,其後先是訪求《雅雨堂叢書》本《尚書大傳》多種,又陸續得見國家圖書館藏惠棟紅豆齋抄本《尚書大傳》(以下簡稱“國圖本”)[20],臺灣“國家圖書館”藏“惠定宇手定”《尚書大傳》稿本(以下簡稱“臺灣本”)[21],遂將此二種《大傳》各篇傳注之文與雅雨堂本逐一加以對比分析。旁參清及近人考證,又見國家圖書館藏南宋內府抄本《洪範政鑒》[22],方得以確證雅雨堂本《尚書大傳》所據“吳中藏書家”舊本不僅不是宋元舊本,亦非元明之人輯本,而是惠棟親自輯校而成之紅豆齋抄本。且更進一步,筆者藉由臺灣藏惠棟手稿本、國圖藏惠棟紅豆齋抄本、盧見曾刊雅雨堂本三者間源流關係的探討,對雅雨堂本從初稿到最終刊行之間具體的成書過程亦有了較爲直觀明瞭的認識。其尤要者,惠棟在促成雅雨堂本成書過程中,可能有意隱瞞了自己輯錄此書的痕跡,雅雨堂本《尚書大傳》實際上是有意“以輯本充舊本”。盧見曾序中模糊其辭,“諱所從出”,又在底本來源與《補遺》部分略去惠棟之名,遂使得《四庫全書總目》《鄭堂讀書記》等誤信其底本爲殘缺宋本,因此引發有關雅雨堂本《尚書大傳》文獻來源方面的一系列爭議與辯難。
二、雅雨堂本與國圖藏紅豆齋抄本之比較
前舉諸人雖早已懷疑雅雨堂本《尚書大傳》底本非宋元舊本,而是出自後人輯本,但卻無法坐實,一個根本原因是無法得見雅雨堂本所依據之吳中舊本原貌。筆者經過查考,發現國家圖書館所藏惠棟紅豆齋抄本《尚書大傳》實爲雅雨堂本之底本。國圖所藏此本原爲傅增湘(1872-1949)舊藏,著錄於《藏園群書經眼錄》卷一:
《尚書大傳注》四卷,漢鄭玄撰。補一卷,清惠棟輯。清惠棟紅豆齋寫本,墨格,闌外有“紅豆齋鈔本”五字。補一卷題䲕門惠棟定宇抄集。鈐有“惠棟之印”“松厓”“紅豆齋”各印。卷中有翁覃谿方綱朱筆校改。[23]
由此可見此書更早爲翁方綱(1733-1818)舊藏,書中翁氏批校可證。又驗其筆跡,可知抄寫者即惠棟本人,則此本之出現至少在惠棟卒年即乾隆二十三年(1758)之前,與雅雨堂本《尚書大傳》刊行同時或稍早。今將此本與雅雨堂本從編撰體例、卷次分合及具體條目等方面進行異同對比,可以見出二者之間的特殊關係。爲便於清晰呈現,今先列表如下,然後加以申述[24]。
首先,從全書編撰體例上看,國圖本與雅雨堂本都是採用“舊文加補遺”的形式。作爲常規輯本,各條皆注文獻出處是輯佚時的一項基本規範,特別是當此書並未全亡,則輯佚之文與舊文並存時,標注出處者明其爲補輯之文,不注出處者則是舊本殘缺之文。其中作爲二本主體的前四卷因爲本是舊本原文,故僅署原書撰者,不注出處,如二本卷一題下皆署“鄭氏注”,且其同爲四卷,亦是爲合於《隋書·經籍志》以來歷代著錄的《尚書大傳》卷數。而附錄補遺等是後人在舊本基礎上通過輯佚手段進行的增補,故署上輯佚者之名,且需注明佚文出處,如國圖藏本附錄《補遺》卷端明言“䲕門惠棟定宇抄集”,而雅雨堂本之《續補遺》則注明“盧文弨學”。[25]
至於卷次分合方面,雅雨堂本不僅設置有“虞夏傳”“殷傳”“周傳”等次級標題,在此之下更設立了具體篇名,但其所影響的只是具體某個條目的歸屬,不影響各條目的增減。通過兩家相應條目的對比,可看出作爲二書“舊文”的前四卷各條目,國圖本總計94條,雅雨堂本總計114條。明顯雅雨堂本比國圖本數量更多,而逐條對比可以發現,國圖本除《略說》“諸侯有德者”一條外[26],所有條目全部見收於雅雨堂本,雅雨堂本在對應條目方面較國圖本增補甚多。且一書之內各條文字多寡不一,排除這些因素,單從條目數量看,國圖本相應條目在雅雨堂本中占比已至八成(82%)。至於明確作爲輯佚的標注出處的二本《補遺》部分,國圖本90條,雅雨堂本61條,重合者57條,占雅雨堂本九成以上(93%)。此外雅雨堂本多出者爲增補,而國圖本剩餘條目則多已被吸納進雅雨堂本前四卷之內。[27]因此可以說,雅雨堂本各條目雖非全部來自國圖本,但國圖本條目構成了雅雨堂本之主體。
在雅雨堂本與國圖本重合條目中,我們發現存在惠棟原本譌誤,雅雨堂本採用時尚不知其訛誤而承襲不改的情況,這正是佐證雅雨堂本之底本即惠棟本的關鍵證據。其例如雅雨堂本卷一《禹貢》篇“夏成五服,外薄四海”一節,其中“大都:
魚、魚刀”鄭注曰:“大都,明都。
魚,今江南以爲鮑魚。”注中
字下雅雨堂本和國圖本皆有一“渠成切”之注音,此反切在全書之中頗感突兀。考鄭玄箋注六藝經傳,其釋音例不用反切,而是用“讀如”“讀若”等譬況假借的形式,[28]故知此反切當非鄭注原文。今考此反切見於《集韻》卷四下平聲十四清“
”字下,而《廣韻》此字下則注“巨成切”[29]。陳壽祺《辯譌》以爲此譌誤當是承襲自王應麟《玉海》所附《周書王會解補注》,今考之日本中文出版社影印合璧本《玉海》所附《周書王會解補注》,果然有此傳注并王氏增入之反切[30]。又據上海圖書館藏雅雨堂本《鄭氏周易》黃錫元跋:
國朝惠松厓先生揅求古義,得元板玉海,參校前明胡刻,惟皆不注所出之書,次序先後或與經文不應,亦有漏載,因爲奉補,凡所已載一一注其出自某書,其次序先後亦悉經釐定。[31]
可知惠棟確實得到過元板《玉海》,且據此進行輯佚工作,則此節反切之誤入並被雅雨堂本承襲當源於惠棟也。
再者,雅雨堂本襲取國圖藏惠棟本,雖然條目多有重合,但具體內容并非全部照抄,原樣不改,而是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改動,具體可分爲增、刪、校改、移易等不同類型,由此更可見出二者之間存在的淵源關係。今亦將所舉例證列表如下:
由上表可見,具體條目增補方面,一是雅雨堂本增入了不少鄭玄注文,通過查考其文獻來源,亦可見雅雨堂本所增鄭注文字確是《大傳》鄭注之文,雅雨堂本較國圖本更爲完善。二是雅雨堂本增加了部分引經之文及傳文,同樣通過查考其來源可以發現,多見於王應麟《困學紀聞》所述《大傳》引經異文[32],雅雨堂本當是據此補入。至於新增傳文之例,考索其文獻來源,除少數存在譌誤外,皆確然有其根據。刪汰方面,僅國圖本《略說》“諸侯有德者,一命以車服弓矢”一條,具體緣由已如前述。文字校改方面,可分爲訛字和篇名兩類。其中如雅雨堂本改“齊”爲“不齊”者,《逸周書》亦有此文,“齊”正作“不齊”,據孔晁注“不齊,地名”并各家考證,本當作“不齊”[33]。篇名一類,雅雨堂本所改皆是有意以今文改古文,此正因《尚書大傳》於兩漢屬《尚書》今文經學。至於條目歸屬上,除《鴻範五行傳》一卷外,雅雨堂本在其他各卷皆對國圖本進行了重新歸併,而在一卷之內,又復依照《尚書》篇名及各篇經文前後次序對國圖本之混亂進行調整。其移易甚至有將末一卷屬於輯佚的惠棟之《補遺》中條文移入正文者,足見雅雨堂本在對惠棟本整理過程中並無嚴格保持舊本原貌之傾向,而是根據自己的學術判斷進行重新歸併與增刪。
無疑,經過校改之後,雅雨堂本總體顯然較國圖本更爲完善,然亦有惠棟原本所無,雅雨堂本新增之譌誤,這集中表現在雅雨堂本部分篇名下所附案語中,如卷一“《虞夏傳·唐傳》”下有“案馬季長、鄭康成、王子雍《尚書》首卷……”云云,《九共》篇有“薛宣書古文訓云伏生……”。卷二《說命》篇有“案伏生所傳《說命》之義非今所有《說命》也”,《武成》篇有“案此伏生載武王伐殷識其政事,非今所有《武成》”。考其文義,顯然皆非鄭注原文,其中如《九共》篇下案語,原本見於惠棟本《補遺》,依照《補遺》之體例,本爲輯佚之文,加注輯佚者案語自無不可,然雅雨堂本將其納入正文時卻不加刪略,是其疏失,亦足佐證其底本來源即是惠棟紅豆齋本。雅雨堂本顯然是在惠棟本基礎上加以增補改易而成,且其在對惠棟本進行校理之時,當是參考了其他不同來源之本,這既包括一些徵引《尚書大傳》的典籍如《困學紀聞》《玉海》《儀禮經傳通解》《太平御覽》等,亦可能包括新出的孫之騄本《尚書大傳》,這使得在惠棟本基礎上進行增補改易的雅雨堂本包含了不同來源,從而呈現出一種混合形態,對此下文將有更進一步的討論。
至此已可以推測,雅雨堂本《尚書大傳》盧見曾序中所稱“吳中藏書家”者即是惠棟,而雅雨堂本之底本即是國圖所藏惠棟紅豆齋抄本。但以上的對比分析,僅能證實雅雨堂本的底本即惠棟紅豆齋抄本,是否即能確證此底本是惠棟輯本,而非惠棟所抄錄的《大傳》殘缺舊本呢?通過前文所舉二本所見譌誤與王應麟《周書王會解補注》《困學紀聞》之關係來看,無論是惠棟紅豆齋抄本,還是雅雨堂本,其時代當不會早於王應麟,但無法排除其爲惠棟抄錄的元明舊本[34]。
再者,輯本與舊本畢竟性質迥異,惠棟紅豆齋抄本卷五《補遺》明言其出自惠棟所輯,且各條皆注明所出原書,而前四卷不僅不曾題名,各條更無出處,如此雖然我們已經能確證所謂的吳中藏書家舊本即惠棟藏本,雅雨堂本之《補遺》一卷當署惠棟之名,但其不注出處及編者的前四卷完全可能是一前代舊本,而非輯本。否則惠棟大可採用同樣收錄於《雅雨堂叢書》中的惠棟補輯王應麟《鄭氏周易》的體例,“凡應麟書所已載者,一一考求原本,注其出自某書,明其信而有徴。”[35]此外尚有《洪範政鑒》之例證呢?因此對於紅豆齋抄本是否即惠棟輯本以上的論證尚覺不足。這也無怪乎參與《四庫提要》撰寫的翁方綱曾收藏此紅豆齋抄本,卻未見指證雅雨堂本原爲惠棟輯本[36],而後來學者雖多知惠棟與《雅雨堂叢書》刊刻之密切關係,然亦一直不乏信從雅雨堂本《尚書大傳》底本爲宋本者[37]。今日幸運的是,臺灣“國家圖書館”尚藏有一更早期形態的惠棟《尚書大傳》稿本,將其與國家圖書館藏惠棟紅豆齋抄本《尚書大傳》相較,可以揭示紅豆齋抄本《尚書大傳》之更早來源,我們由此方能將雅雨堂本底本來源及成書這一問題繼續加以推進,并得到最終解決。
三、國圖藏惠棟抄本與臺灣藏惠棟稿本之比較
臺灣“國家圖書館”藏惠棟手稿本《尚書大傳》,據其著錄情況可知,此本分爲三冊,線裝,“每半葉10行,行20字,注文小字雙行,行亦二十字,而字裏行間多有補注夾注,字數不等,有多至每行五十字者。”[38]據首冊所留錢綺、“中央”圖書館鈐印可知其遞藏蹤跡[39]。尤爲重要者,各冊有鈐“惠定宇手定本”朱文方印,核對筆跡,確出惠棟手筆,故知此與國圖所藏紅豆齋抄本同爲惠棟手書抄本。因此本爲惠棟手稿,又一直爲私人收藏,故歷來鮮見有論及者。今既得見,將其與國圖本對比,首先可見出此本不似國圖本字跡工整,條理亦不甚清晰,其天頭、地尾、行間等夾雜大量朱墨二色批注,並在每條之前有○、△、「等特殊的標記符號。其次,此本分卷亦頗凌亂,雖然著錄稱四卷,但除了第三冊《洪範五行傳》前標明“《尚書大傳》卷三”外,其他兩冊並無分卷,只是第一冊卷首有“《唐傳》《虞傳》《虞夏傳》《夏傳》《殷傳》”之總題,少《周傳》與《略說》,至於冊內亦是各篇混雜,大致第一冊前半部分屬於《虞夏傳》、《殷傳》者較多,後半部分屬於《殷傳》、《周傳》者多,第二冊則以《殷傳》、《周傳》所居爲多,但此二冊皆混有《略說》,條目雜糅,甚至第一冊書前空白頁上尚有三條輯補之文。故據此可見,此本顯然是一未定稿本。而國圖本除了翁方綱少量批注外,整體十分淸朗,當是一細心謄錄的抄本。(見下二書卷首對比圖)
雖然此本在文獻形態、卷次分合、篇目及具體條目等方面與國圖本、雅雨堂本存在諸多差異,但通過具體條目的異同比較,可以確證國圖藏惠棟紅豆齋抄本是雅雨堂本之底本,而此本不僅在時間上更早於國圖藏惠棟本,而且是較國圖本更爲原始的惠棟初稿,國圖藏惠棟抄本正脫胎於此。
首先,在具體條目方面,因爲此本屬原始稿本,其條目不似國圖本、雅雨堂本那般條理井然,多有混合、分散之情形,包括天頭等處亦有增補條目,或屬鄭注,或爲獨立條目,或爲該頁條目之殘句。據鄭裕基《國家圖書館藏惠棟'紅豆齋’本〈尚書大傳〉條首“「”符號探義》一文所附“臺灣'國圖’典藏'紅豆齋’本《尚書大傳》簡易資料表”統計數目多達256條[40],遠較國圖本184條數量爲多。但具體對照可以發現,此本雖條目數量眾多,但在內容豐富性上反倒不及國圖本。原因是臺灣本作爲原始稿本,尚未經全面整理,故其中條目有重複而須刪汰者計有12條,其例如第一冊“夏刑三千條”,“春子曰文王治岐”等條,凡此類條目條首皆有“「”以爲標識[41]。更多情況是在國圖本中爲一條,而臺灣本中尚分散爲不同條目者,其例甚多,於各冊皆有,如國圖本《洪範五行傳》卷爲完整一篇,以1條計,而臺灣本中卻分散爲4條。故不能單從條目數量來對比,而應該通過具體內容對比,今經逐條查考,不計一條之內文字差異,在全三冊256條中,除以下3條之外,其他全部可以在國圖本中找到對應條目。
1)第一冊卷前空白頁:洧盤之水出崦嵫山。(《山海經》五《禹大傳》)
2)第三冊《洪範五行傳》卷末:若煩數溷瀆,或不精嚴,神不告。或觀卦察兆,吉不得也;或龜不神,蓍不靈。此其所以過差,聖人不得專用也。龜筮共違於人,神靈不祐也。(《初學記》“《洪範五行傳》”)
3)第三冊“洪範五行傳”卷末:心之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也。(同上,《御覽》引《五行傳》)
案:以上三條,其中2)3)兩條與前舉因重複而須刪去之12條皆有“「”之標記,今通過查考可知此二條所以不見於國圖本,實因惠氏發覺此二條並非《尚書大傳·洪範五行傳》文而刪去,此二條在《初學記》《太平御覽》中稱引時皆題《洪範五行傳》,今考唐宋類書及《開元占經》等所引《洪範五行傳》往往是指劉向《洪範五行傳記》,此例甚多[42]。其中“心之大星,天王也”條,今《漢書·五行志》曰: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董仲舒以爲,大辰心也,心爲明堂,天子之象。後王室大亂,三王分爭,此其效也。劉向以爲《星傳》曰“心,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後星,庶子也。尾爲君臣乖離。”[43]
可知此文實出劉向之《洪範五行傳記》,且觀其文意與《洪範五行傳》所言“鴻祀六沴”等亦不能相連屬,當非《尚書大傳·洪範五行傳》文。又劉向《洪範五行傳記》雖亡,有王謨《漢魏遺書鈔》、陳壽祺輯劉向《洪範五行傳》等輯本[44]。今考二家輯本皆將此條與“若煩數溷瀆”條一併收入,“若煩數溷瀆”亦與言“鴻祀六沴”的《洪範五行傳》不合,而與王謨輯本中“龜之爲言久也”等條語意相連,而“龜之爲言久也”於《初學記》中稱引曰“洪範五行傳”,在《禮記·曲禮疏》中則前有“劉向云”標記[45],更可證此二條所屬“《洪範五行傳》”非《尚書大傳》之“《洪範五行傳》”,而是劉向《洪範五行傳記》。惠氏初始誤將其輯入,後董理時發覺其誤而有意刪去。
至於1)條較爲特殊,並無“「”之標記而不見於國圖本,今考此條位於第一冊卷首,前後有數頁空白,似乎是有意留出以待補錄,同頁此條之外,尚有“煙氛郊社不脩”一條,已見於國圖本。1)條標注根據《山海經》所引《禹大傳》,此條亦屬惠棟初時誤輯,後來如陳壽祺《辯譌》對此已有考辨[46],茲不贅論。所當注意者,1)3)兩條雖不見於國圖本,但在雅雨堂本之盧文弨《續補遺》中赫然出現[47]。《續補遺》出自盧文弨手,此點明確無誤,由此可見盧文弨當未見惠棟輯佚原稿,設若盧文弨當日見及惠氏稿本,或續補之時與惠氏有所商討,當亦不至於此,而前人懷疑雅雨堂本《尚書大傳》爲盧文弨輯本之說更是無法成立。
其次,與國圖本向雅雨堂本轉變中譌誤得到沿襲一樣,國圖本亦承襲了臺灣本的初始譌誤。其例如前舉《夏傳》“夏成五服”一節鄭
注字下有“渠成切”之注音問題,臺灣本此條後標注出“《初學記》二十、王伯厚《玉海王會補注》”,則益可證這一後人竄亂之文即起始於惠棟之誤輯,臺灣本作爲惠氏輯佚之底稿恰好保留了這一痕跡。同時,臺灣本爲未定稿本,有朱墨二色校改之文,而對比國圖本和雅雨堂本,凡是原稿經墨筆、朱筆校補,所增多之鄭注、傳文等,除了標注異文、文獻出處者外,皆已被國圖本收錄,包括其中前後移易者,國圖本亦同於移易後之文字,此可證國圖本之出現當較臺灣本爲後,臺灣本爲初稿本,國圖本爲清稿本。更進一步,通過臺灣本、國圖本、雅雨堂本三者之間具體條目的對比,可以證得三者之間的先後關係,今將相關例證略舉如下:
1)臺灣本第一冊“諸侯有德者”一條,標注《略說》,出《路史後紀》十。此節在國圖本已歸入《略說》篇下,而在雅雨堂本中則已經刪去,即是因其與《虞夏傳》“貢士”一節重複,然陳壽祺以爲當兩存之,一在《略說》,一在《虞夏傳》,並不相同,各家之說不同。此節雅雨堂本有意定其去取,與國圖本不同,國圖本則與臺灣本同,三者之間並不一致,可見雅雨堂本當晚於此二本。
2)臺灣本第一冊“湯放桀居中也”一節,標注出自《御覽》八十三。“中也”之“也”爲“野”之譌字,今國圖本同其譌字,而雅雨堂本則改爲“野”。亦可證雅雨堂本晚於此二本。
3)臺灣本第一冊“武丁祭成湯”一節,標注出自《御覽》八十三、九百七十,《藝文類聚》九十一,《後漢郎顗傳》注等。有鄭注“肜日,《尚書》篇名”,國圖本與此同,雅雨堂本此節在《高宗肜日》篇,無鄭注,當是因此文已移入《高宗肜日》篇下,則此鄭注已無必要,故有意將其刊落。而天頭墨筆增補“鄭云鼎三足云云”,出《高宗肜日正義》,國圖本、雅雨堂本皆無之,當是以此爲《尚書》鄭注文,故皆加以刊落。據此可見,國圖本、雅雨堂本又較臺灣本爲後。
由以上例證可見,有雅雨堂本、國圖本所同,臺灣本不同,且臺灣本爲早者,有臺灣本、國圖本所同,雅雨堂本不同,且雅雨堂本爲後者,相互參證,自可見三者源流關係,即臺灣本是國圖本之底本,而國圖本又是雅雨堂本之底本,國圖本是臺灣本這一惠棟原稿向最終的雅雨堂本刊本之間轉變的中間一步。
但是,我們應當注意的是,與國圖本、雅雨堂本相比,臺灣手稿本體例明顯不同,國圖本、雅雨堂本皆是“正文加補遺”的形式,只有“補遺”一卷是輯佚,而此本卻是一個純粹的輯本,性質迥異。這表現在此本各卷各條目之下,除個別漏略外,皆注明佚文出處,而遇到來源各本之間有所差異時,相應文字下且標注異文。其例如國圖本卷一第一條(見上圖一),相應的臺灣本在第一冊“三皇”一條(見上圖二),而雅雨堂本則在卷四《略說》第一條。國圖本、雅雨堂本皆無出處及異文,而臺灣本則標注出自“《御覽》七十八、《風俗通》、《路史前紀》五、《繹史》二”等。其標注異文如“託戲皇”之“戲”下注曰“一作羲”,“種穀疏”之“種”下注“一作植”,“三王之運”之“王”下注“一作五”,今考“一作羲”異文即來自《太平御覽》《路史前紀》[48],“一作植”則來自《風俗通》[49],“三王之運”之“王”當爲譌字,《四庫全書》本《太平御覽》引作“三皇”,中華書局影宋本《太平御覽》作“三五”,而所標注異文“一作五”爲國圖本、盧氏本所從[50]。如此之例在凡臺灣本、國圖本及雅雨堂本重合各條皆存在,足見與國圖本、雅雨堂本不同,臺灣藏惠氏此本是一體例嚴密之輯本,不僅標注文獻來源,而且並存各本異文。
作爲判別是輯本還是舊本的關鍵證據,是否標注引文出處關係重大,爲此今以雅雨堂本爲準,就各卷選數條例與國圖本、臺灣本相應條目對比,列爲對照表如下:
通過上表可見,標注出處與異文在此臺灣本中當爲通例,而除《補遺》之外,不注出處與異文則是國圖本和雅雨堂本之通例。通過對三者對應條目從原稿本到清稿本到最終刊本之間變化可見,惠棟原稿本幾乎全部標注出處,但當被區分爲“舊本”與“補遺”兩種形式時,則歸入“舊本”之條目其出處與異文即被芟削,“補遺”部分則保留。更進一步,國圖本到最終刊本雅雨堂本轉變中,當某條輯佚之文需要納入正文時,其原本所標注的出處與異文即被刪去,其間並無定則,從而出現上表中同一條目臺灣本、國圖本皆有出處,而雅雨堂本無或雅雨堂本、國圖本皆無出處而臺灣本有的情況。
至此我們可以發現一個令人驚異的事實,作爲惠棟原稿本的臺灣本原本是一輯本,但在向國圖本轉變中,被人爲地區分成了“舊本正文”與“輯本補遺”的兩種形式,這樣一種“舊本加輯本”的形式改變了原稿本純粹輯本的性質。其後,雅雨堂本直接承襲國圖本這一舊本加補遺的形式而變本加厲,還在序中稱這一經過改頭換面、已無出處與異文的輯本爲所謂的“吳中藏書家”舊本。其實,所謂的“舊本”原來只是被動過手腳的惠棟輯本而已,以輯本充舊本,關鍵性一步發生在由臺灣本向國圖本轉變中,臺灣本與國圖本皆是惠棟手抄本,則這一泯去輯佚痕跡的舉措當即惠棟所爲。
此外,由輯本到舊本的轉變痕跡,在篇目歸置上亦得到體現,臺灣本前兩冊各條目之下,若輯佚出處中凡是有意注明此條在《大傳》何篇者,則一般標注“《略說》”“《多士傳》”“《周傳》”“《殷傳》”“《虞夏傳》”等,似是爲此後進一步分篇提供依據,這一點在國圖本《補遺》中尚有少量保留,而在雅雨堂本中則完全刪去,各條目已經根據最初所標篇名進行了重新分卷。其例如第一冊“古者后夫人”一節,末尾標注“《多士傳》”,出處注明《詩小星正義》,《藝文類聚》十五,《禮記正義》,《玉海》百三,《御覽》一百三十五、一百八十五等,并標注異文。今考《玉海》卷一百三曰:“《禮疏》:按《尚書·多士傳》云'大師雞鳴於簷下,然後后夫人鳴佩玉於房中’。”[52]雖是節引,然與他書所引參證,可知此節原在《尚書大傳·多士傳》。今國圖本已將此條置於卷二《周傳》,但未有所屬具體篇名,僅在文末注“《多士傳》”,至雅雨堂本則已置於卷三《周傳·多士》下,已專門立有“《多士》”篇名。
以輯本充舊本,到後來被人發現與典籍中引文不同而懷疑其文獻來源之可靠性,同樣情形亦發生在有關《竹書紀年》“今本”與“古本”爭論中[53],這樣一種手法使後人對原本信以爲真的古代典籍發生質疑,甚至視作“作僞”的一種方式[54],其間緣由不由得不使人深思。明確了雅雨堂本底本本質上是惠棟輯本這點,至此,我們終於可以來回應《四庫全書總目》所言的《洪範政鑒》引《尚書大傳》這一問題了。
四、《洪範政鑒》引《鴻範五行傳》問題[55]
本文開始時提及《四庫全書總目》曾言將雅雨堂本《尚書大傳》“校以宋仁宗《洪範政鑒》所引鄭《注》,一一符合,知非依託”,而“《洪範政鑒》世無傳本,惟《永樂大典》載其全書”,以此論證雅雨堂本底本爲殘缺宋本。後來學者雖有不認同《總目》之說者,因《洪範政鑒》一書時人鮮有得見者,故一直無法回應此說。考此書原本宋代以後即鮮少流傳,《四庫全書總目》撰作者雖見《永樂大典》中存有此書,然亦僅將其置於存目,《四庫全書》既不復收入,《武英殿聚珍版叢書》刊刻時曾收錄不少自《永樂大典》輯得之書,此書亦不在其列。其後《永樂大典》日漸毀亡,著錄於存目的《永樂大典》本《洪範政鑒》遂亡。故後世學者不聞有得見此書者,當然亦無任何跡象表明惠棟曾見此書,故《總目》發爲此論。今案《洪範政鑒》一書,《永樂大典》所載已不可得見,然近世有傅增湘所得南宋內府抄本,著錄於《藏園群書經眼錄》卷七[56],據傅氏考證爲南宋淳熙十三年秘閣繕寫之本,《永樂大典》所載尚在其後,正可據此原本加以探討。
《洪範政鑒》一書,題宋仁宗撰,此書主體乃是抄撮《漢書》《續漢書》《宋書》《隋書》《舊唐書》等所載《五行志》,外加《洪範五行傳》并鄭注部分段落而成,不過是將分散於各史之《五行志》及《洪範五行傳》原書加以貫通,此或與北宋經筵制度相關,故《四庫全書總目》論此書大要曰:“其書以五行分類,自春秋以迄歷代事應,采摭頗詳,蓋亦古帝王敬畏修省之意。”[57]所言甚是。此書所徵引《尚書大傳》并鄭注之文全在《洪範五行傳》一篇,其中五行、五事之部分已見於《漢書》《續漢書》之《五行志》所引,此外多出部分,“曰二月三月”以下及“六沴之作”一節并鄭注見於《續漢書志注》[58],凡此皆可據輯佚而得。惟“星辰莫同”至“禦王極于宗始以其月從其禮祭之參乃從”節是諸史《五行志》所無者,而此節正見於雅雨堂本中,雖傳注文字稍有不同,然大致完備,今即先考雅雨堂本此節之來源。
對比雅雨堂本此節與相應國圖本、臺灣本可以發現,臺灣本、國圖本內容基本相同,但雅雨堂本此節多出三處鄭注,一在“星辰莫同”下36字,一在“維鮮之功”下46字,一在“禦聽于怵攸以其月從其禮祭之參乃從”下18字。前已證雅雨堂本之成書在國圖本、臺灣本之後,則此多出的三處鄭注當是後來增入。就三者相同部分而論,自篇首“維王后元祀”至“敢不敬事上下王祀”整個約占《洪範五行傳》一半的篇幅,據臺灣本中所標明的文獻出處可知,出自“《玉海》、《後漢五行志》、《禮儀志》,《文獻通考》,《通鑑前編》,《御覽》五百二十四”。而諸書所引《洪範五行傳》并鄭注中,惟《玉海》與《文獻通考》所引與此節相關,其中《玉海》卷五引“星辰莫同”以下至此節結尾,惟與此節重合之處注文被刪去,而傳文後節有所節略,而《文獻通考》卷八十八則無“星辰莫同是離逢非沴維鮮之功”一句,而自“禦貌於驕忿”以下傳注俱全,故惠棟將此二節加以拼接,取玉海“星辰莫同”句,連接《文獻通考》“禦貌於驕忿”以下傳注,於是出現臺灣本、國圖本之原稿,同時亦是三者相同的部分。至於雅雨堂本多出的三處鄭注,因爲作爲初稿本的臺灣本其所取材之《玉海》“星辰莫同”一節本身無注,國圖本因之,故導致臺灣本、國圖本較雅雨堂本少此節兩處鄭注文字。及至國圖本向雅雨堂本轉變中,雅雨堂本當是參考其他引《大傳》之書,而加入此二處注文,并補入另外一處。至於雅雨堂本加入此三處注文所據是何文獻,雅雨堂本未注明,今考此多出之注文於孫之騄本亦不見,而見於《儀禮經傳通解續》所引[59],則雅雨堂本當是據《儀禮經傳通解續》所引《洪範五行傳》之文而補入。
據此可見,雅雨堂本《尚書大傳》與宋本《洪範政鑒》在《洪範五行傳》中的重合文字皆可由惠棟據當時所見群書輯佚而得,不必非要見及《洪範政鑒》原書乃可,則《總目》所言雅雨堂本爲殘缺宋本之例證實不可靠,不能成立。只是當時一是《洪範政鑒》本身難以見及,二是惠棟原稿不可得見,故學者既無法回應《總目》此言,亦無法確知雅雨堂本中最爲完整之《鴻範五行傳》到底來源何自。既然雅雨堂本《鴻範五行傳》皆是根據惠棟輯佚原稿加以增補而成,而臺灣本作爲惠棟輯佚初稿,各條目之出處尚未及刪去,故今日可以進一步考得雅雨堂本《洪範五行傳》之底本來源,從而更好認清雅雨堂本底本來源及成書問題。
《洪範五行傳》一篇在文本結構上大致可分爲三節,自起始“維王后元祀”至“敢不敬事上下王祀”爲第一部分,以上所論一節及《洪範政鑒》所引即主要來自這一段落,而此下自“東方之極”至“君子說小人樂”則爲第二部分,此部分據陳壽祺輯本可知黃佐《六藝流別》全載之,惟無鄭注。自“棄法律逐功臣”至結尾“水不潤下”一小節則爲第三部分,這部分見於《洪範政鑒》及《續漢書·五行志》等。今考臺灣本相應第二部分之後,正注明出黃佐《六藝流別》,而相應第三部分出《續漢書·五行志》,恰如所料。
尤當注意者,《六藝流別》所引的第二部分因爲《六藝流別》本身體例所限,已全部刪去鄭注,故此節雖多達數百字,而無一字鄭注。而第三部分因爲來源於司馬彪《續漢書志》,有劉昭注,故鄭注保留甚多,傳文僅數十字,而鄭注卻有數百字,故注文遠多於傳文。這一前後傳注比例懸殊的現象在臺灣本中尚保持其原貌,但到了國圖本中,因第三部分恰好有與第二部分重合之文,整理者遂將第三部分之鄭注分出一部分入第二部分,以免前後不均,差異過大。雖然如此,細察之則第二部分亦僅與第三部分有重文處有注,他處亦無注,差別依舊十分明顯。這正是早期輯佚所留下的痕跡。
總體而言,在雅雨堂本中最號完整的《鴻範五行傳》一篇實際上並非前代相傳舊本,而是惠棟根據群書所引《洪範五行傳》之文加以整合,刪其重複,求全求多,最後拼接而成。而在由國圖本向雅雨堂本轉變中,整理者又進一步參考了其他《大傳》引文加以增補,最後呈現出來的即是雅雨堂本這一最終面貌。在這一過程中,最終成書的雅雨堂本出現諸多與各家引文差異之處,反倒被作爲佐證雅雨堂本爲舊本之重要證據。但我們如果明瞭雅雨堂本由臺灣本到國圖本再到雅雨堂本之轉變過程,就明白了之所以如此不是因爲雅雨堂本底本爲舊本,而是因爲惠棟在成書過程中旁參多家卻不完全依據任何一家,本著貪多務得的態度,將各本所引條目加以拼合,最終產生一個“四不像”的本子。這一本子(除了有意刪汰者)在數量上不會比其中任意一家少,而在文字上卻很難保證與其中任意一家相同。這一做法,在底稿(臺灣本)中尚有惠氏通過注明出處、標注異文來提示,而在成稿(國圖本)中,除了置於《補遺》中的條目外,其他出處、異文等被全部刪去,導致人們在對比此本與群書引文時,誤以爲此本在各本中條目較爲完備而文字精確,故信服此本爲舊本。
對此,本文將梳理雅雨堂本整體成書過程,一者希望最終解決本篇所欲探討之中心問題,即雅雨堂本《尚書大傳》底本來源。二者希望通過再現惠棟辛苦輯佚之過程,以見清代吳派經學家考古之功。三者則希望以此爲典型,透視古代文獻衍生及流傳之特殊性。
五、惠棟纂輯雅雨堂本《尚書大傳》成書過程推擬
作爲清代早期進行《尚書大傳》輯佚工作之代表性學者,惠氏之輯佚廣搜諸家引《大傳》之文,擇優而取,其初稿各條所注文獻出處,往往多達數種,而文獻範圍亦涵蓋四部,於此可見其文獻考據功夫之了得。且惠氏所處時代尚是清代輯佚早期階段,其搜羅爬剔之艱辛,並不在孔廣林、陳壽祺等後來輯佚者之下,而最終卻以隱去其名的雅雨堂本面貌呈現,著實耐人尋味。此下筆者即根據前文之考察將雅雨堂本《尚書大傳》從惠棟初輯至最終成書之過程略分三步,述之於下。
第一步:遍輯群書以成初步之底稿
根據臺灣本可知,惠棟纂輯《尚書大傳》,首先就其所見群書引《尚書大傳》諸條目,加以抄錄,大致依《尚書》“虞”“夏”“商”“周”之次序,虞、夏者偏前,而殷、周靠後,其中《洪範五行傳》一篇因爲總體尚屬較爲完整之篇,故單列。在此階段,惠氏可能先是分別摘錄各書引文,而後方以其中一家爲底本,同時標注其他各家異文,故在臺灣本正文中,往往見有雙行小注“某作某”者,即惠氏所見各本之異文。今考惠氏所據文獻,遍及四部,然亦有所側重,其中經部集中於《五經正義》并《儀禮疏》《公羊疏》等,史部集中於前人古史著作如《路史》《通鑑前編》《繹史》,而《史記》三家注、《後漢書》注、《文獻通考》亦徵引頗多。子部則首先以唐宋類書如《北堂書鈔》《藝文類聚》《初學記》《太平御覽》《玉海》爲主,再者則是《白虎通》、薛據《孔子集語》、《困學紀聞》等徵引較多。集部則以《文選注》爲主,旁及《樂府詩集》《六藝流別》等。單就惠氏徵引文獻範圍來說,已大致涵蓋群書引《尚書大傳》之主體,足以呈現《尚書大傳》基本面貌。但惠氏在著成初稿時尚未見及《儀禮經傳通解續編》,是其一大缺失。此外《繹史》成書於清初,馬驌當時未能見及《尚書大傳》,則其所引亦不過抄撮前人之文,惠氏直接加以引用,亦有失精審。
大體輪廓既備,惠氏此後又多次在此基礎上加以補苴,所補之文今可見有用朱、墨二色之筆加以區分者,其中墨筆增補者最多,天頭、地腳及夾注皆有分布,而朱筆增補數量有限,顯然非一時所爲。今考其具體條目,如第一冊《卿雲歌》一節墨筆增補文字之上有朱筆校改處,於此可知墨筆之修改早於朱筆,朱筆當是此本最後之修改。其所補之文亦皆標明出處,若補充文字有與原條目重複而有異文者,則以雙行小字標注句末。有較原條目文字爲多者,則增入其中,以求完備。有更爲完善之文可校正早先條目者,則移易或替換原本條目。
頗爲獨特的是,惠氏輯佚之中,嘗專門使用一定的特殊符號表示各條目歸屬,以備後期之重新歸類分篇。這些特殊標記的含義在臺灣本中雖然未有說明,但根據其對應條目在國圖本中所屬篇目所呈現的規律性特徵,可以推測它們當是惠棟在整理原稿,進行篇目序次劃分時所使用的區分標記。其中三種可考得其含義,未使用符號標記者亦可考得其義例[60]:
甲):臺灣本中凡是標記△者,相應條目在國圖本中屬於《略說》篇。
乙):臺灣本中標記○者,在國圖本中則屬於《虞夏傳》《殷傳》《周傳》之文。
丙):臺灣本中凡標記「者則被刪汰,有因重複而刪者,亦有因誤輯而刪者,凡此皆不存在於國圖本中。
丁):臺灣本中凡無標記者除個別條目被刪汰外,在國圖本中歸入《補遺》篇。
據此可見,這些提示性符號對於後期的定稿不僅有提示分篇作用,更有取捨之意義。如第一冊“三年之後周公致政”一條,(見下圖)標注出《前漢書梅福傳注》、《後漢書張侯傳注》等,條目之後附《後漢書周舉傳注》文,有案語曰:“據此則與前文稍異,又似西漢人文,當在劉向《洪範五行記》中而諸儒皆云伏氏本文,未詳。”此即初稿之文,可知惠氏此時尚對所輯之文心存疑慮,其後又在天頭增補“三年之後周公老于豐”一條,出自《通鑑前編》。今觀天頭之文有標○,正文無。國圖本、雅雨堂本皆取天頭增補之文,而刪去《後漢書注》引文。而此益可證標注○者即是欲謄抄定稿時移入正文之標記。
第二步:增刪改易而成較爲完備之定稿
國圖所藏惠棟紅豆齋抄本,是據臺灣本加以謄錄整理之清稿本,而在整理過程中,清稿本相比於臺灣本原稿面貌發生了極大改變,從而更加接近於最終之雅雨堂本。其間具體變動主要集中於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在初稿之中,對於前後所得不同出處的同一段引文,惠氏多是取其一家而以雙行小注形式標注其他各家異文,偶有差別甚大者,則取其一家而以案語形式附錄別家引文,此種方式在其後的陳壽祺輯本中有更爲精細的體現。但國圖本之出現,使我們看到惠氏並未止於這一步,而是將所見各家引文有意進行拼湊重組,最終以一種混合的形態出現。至於初稿所保存之各家異文,則在這一過程中被悉數刪去,包括惠氏考辨之文[61]。此種異文本具校勘之價值,惠氏之刪去對後人來說頗爲可惜。
其次,在初稿中《尚書大傳》各條目除《洪範五行傳》外並無明確之卷次及篇目歸屬,只是略依時代排列而已,且《略說》之文混雜於各條目之間。但到了國圖本中,《大傳》一書已分爲四卷,外加《補遺》一卷,前四卷中,卷一下有《虞夏傳》和《殷傳》,卷二則爲《周傳》,卷三則同乎臺灣本爲《洪範五行傳》,卷四則爲《略說》,此種分篇,當是參考了前代有關《尚書大傳》之著錄及徵引時所見《大傳》篇名,以求恢復《大傳》原本之面貌。而這一有意區分篇目之舉措早在初稿形成過程中已具備,前已言及臺灣本中所見特殊符號之特定內涵,即與此相關。
除此之外,惠氏對初稿之加工則集中在刪去誤輯之文和併入重複之文兩種方式,刪去誤輯之例如前所舉臺灣本有,國圖本無,而雅雨堂本見於盧文弨《續補遺》之例,此種或爲疑似之文,或爲誤認,惠氏之刪除皆有其自身之學術考慮。至於刪去重複之文,則以同源文字,載在多處,而各家引文或爲節引,文字多寡互異,則取其多者,刪其少者。此等需要刪汰之誤輯、重複之文在臺灣本初稿上多加“「”之符號以爲標識,其相應條目在國圖本中已不可得見。
經過以上一系列工作之後,遂有國圖本之出現。需要注意者,《補遺》之外,異文及文獻出處之刪汰使國圖本前四卷泯去了輯佚之痕跡,若不知其來源,真似某種《尚書大傳》之舊本。其中初稿之成,當是惠氏用功最多之一步,今觀惠氏初稿各冊前後尚留不少空白頁面,則惠氏當日似乎尚有意繼續補輯,并不以所輯爲完備也。
第三步:續加校補而爲最終之刊本
國圖本既成,《尚書大傳》全本之基本面貌已粗具,此後之雅雨堂本即是在此基礎上又加以增刪改易而成。從國圖本至雅雨堂本,其間一是參考他書如《儀禮經傳通解續》等加以增補,如前比較雅雨堂本與國圖本差異時所舉例證,二是將部分原屬國圖本《補遺》之文移入正文,如正文所增出自《困學紀聞》所引《大傳》引《書》異文是也。此外,雅雨堂本並不滿足於國圖本分篇僅至《虞夏傳》《殷傳》《周傳》而止,而是在《虞夏傳》下又分《唐傳》《虞傳》《夏傳》,《唐傳》下又分《堯典》,《虞傳》下有《九共》《咎繇謨》,《夏傳》下有《禹貢》《甘誓》,至於《殷傳》《周傳》之下又據《尚書》《書序》篇目而加以歸類,其分篇已具體到《尚書》具體篇目。至於每篇之內條目先後次序則有意根據《尚書》經文而加以排列,從而使之與經文相配,富於條理化。但此類改易或有其根據,或不免臆斷。其臆斷之處或是或非,對於引據者尤當注意,今略舉數例如下:
1)臺灣本第一冊“周公將作禮樂”一節,標注《洛誥傳》,國圖本置於《周傳》,亦標注《洛誥傳》,至雅雨堂本則移入《康誥》篇中。今考此節引經之語出《康誥》,輯自《詩周頌正義》,然《正義》原文并未明言出自《大傳》何篇,置於《洛誥傳》並無依據,若據引經之文則似以《康誥》爲優,然無論如何處理,終莫能一定。
2)臺灣本第一冊“古者帝王升歌清廟”一節,國圖本置於《周傳》,當即以其與《清廟》詩本事相關。而雅雨堂本則因補輯“《書》曰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在《皋陶謨》中而移之於卷一《虞夏傳·虞傳·咎繇謨》中,其間是非,以今文獻闕如只能存疑。
更爲細微的是,雅雨堂本根據伏生傳《今文尚書》之異文將國圖本之“洪範”改爲“鴻範”,“皋陶”改爲“咎繇”,“呂刑”改爲“甫刑”,“費誓”改爲“鮮誓”,此等皆以意斷其去取,不能必其無失。至於雅雨堂本中所見《尚書》逸篇之傳,亦十分可疑,雖然前人嘗言伏生《大傳》有記《九共》《帝告》《成王政》之文,是伏生於二十八篇之外,當亦有傳《尚書》逸篇之文,但雅雨堂本《殷傳》之下有《說命》《高宗之訓》,《周傳》下有《武成》《微子之命》《歸禾》等,凡此皆非《尚書大傳》原本所有,皆是雅雨堂本據《書序》而定,是否伏生《大傳》真有此數篇,未可知也。
在此之外,雅雨堂本較國圖本多出署名盧文弨之《續補遺》及《考異》,據盧文弨序可知,其作此二篇乃因盧見曾既得吳中舊本後,盧文弨將其與孫之騄本比對,發現此本雖較孫本詳備,然亦有孫氏苦心蒐討,“可以裨益是書者,亦慎取而集錄之”[62]。今觀《續補遺》之文,體例模仿國圖本惠棟《補遺》,所補亦多屬殘句,且有非《大傳》之文者。《考異》則是其參考孫之騄本爲雅雨堂本所作校勘記,觀其所言,似是完全不知此底本爲惠棟輯佚之本,並非前代相傳舊本,則其所作《考異》之價值不免大打折扣。
經過以上一系列工作之後,一個由惠棟手輯的《尚書大傳》輯本最終以雅雨堂本之面貌出現,而盧見曾在卷首《尚書大傳序》中絲毫未言及此書與惠棟之關係,反倒說此本是盧氏留心訪求,得於“吳中藏書家”之殘缺舊本。其中《補遺》一卷在國圖本尚署惠棟之名,此時則被刪去,至於盧文弨所作《續補遺》不過續加補輯,而盧見曾則是訪求之而加以刊行而已。
但是,惠棟隱去出處之作法,盧見曾將其標榜爲“吳中藏書家”舊本之作法,《四庫全書總目》誤信其爲殘缺宋本之結論,誤導了不少學者。作爲《尚書大傳》早期輯本,雅雨堂本本身譌誤不少,但當時學者多誤以爲其底本是宋元舊本,以至於在引用伏生經說時據此版本而出錯,其例不勝枚舉,以今通行之清儒《尚書》諸家注本爲例,如江聲《尚書集注音疏》以今文《甫刑》“度作詳刑以詰四方”作“鮮度作刑以詰四方”[63],即承襲雅雨堂本之譌誤,其後王鳴盛《尚書後案》、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皆承之,直至皮錫瑞《今文尚書考證》始據陳壽祺輯本而糾其謬[64]。
正是因爲雅雨堂本實質上是惠棟輯本,既是輯佚則難免有不合原本甚至謬誤之處,一些考證今文《尚書》經說之學者如孔廣林、陳壽祺、皮錫瑞等由此對其可靠性產生懷疑,不再盲從。他們雖不能直接指證其爲惠棟輯本,但卻根據群書引《尚書大傳》之文而對其重新進行輯佚,最終陳壽祺《尚書大傳定本》問世,不僅在內容上覆蓋了雅雨堂本,而且各條皆注出處,在可靠性上亦遠過雅雨堂本,至此雅雨堂本在學界之權威地位才有所動搖,實現了清代《尚書大傳》輯佚進程中從“偽舊本”向“新輯本”的轉變。但直至晚清,如王闓運《尚書大傳補注》,依舊以雅雨堂本爲底本,足見雅雨堂本之影響至少一直持續到清末[65]。
雖然陳壽祺輯本中尚存在誤輯、漏輯之處,但今見《尚書大傳》諸本中,顯然以此本及據此作疏證且有補正的皮錫瑞《尚書大傳疏證》爲優。故民國以來,無論是《四部叢刊》《叢書集成初編》等所收[66],還是今人點校如朱維錚所主編《中國經學史基本叢書》、董治安主編之《兩漢全書》等所收皆是陳壽祺輯本[67]。至此,雅雨堂本曾經具有的壓倒性優勢早已不再,儘管如此,雅雨堂本《尚書大傳》從最初的惠棟手輯稿本,到改頭換面而成爲所謂的“吳中藏書家”舊本,到最終成爲《四庫全書總目》所稱的殘缺宋本,此書在傳統時代文獻生成及流傳過程中所具有的典型性頗值得今人探討,以此爲例,我們對於古代學術文化環境中文獻生成及流傳的複雜性亦可獲得更爲深入的瞭解。
【附記:此文原刊《文史》2019年第2輯·總第127輯,今略改定個別誤字。此文之成,頗得力於臺灣所藏惠棟輯佚手稿之存在,由初稿到清稿到最終刊本,其間脈絡乃得以澄清。此文刊出後,又見《清史研究》所刊朱天助、趙四方等學者有關舊題王應麟輯《古文尚書》《古文春秋左傳》《古文論語注》是否惠棟託名王應麟輯問題,本人無意介入此爭論,單就雅雨堂本《尚書大傳》來說,惠棟“以輯本充舊本”之行為確實有不光彩之處,尤其是雅雨堂本在清代翻印甚多,所造成影響最廣,清儒之中,鮮有能不為其所欺者。以此來看,其將輯本託名王應麟亦十分合理。考惠氏此一行徑,實沿襲明人積習。如胡應麟《經籍會通》卷四即言其所見古書“有宋世不存而近時往往迭出者,又以鈔拾類書得之,此皆余所自驗,故知之最眞”。清人輯佚,其初尚多可指摘之處,不必為前人諱矣。】
*拙作撰寫及修訂中蒙恩師虞萬里先生及劉洋同道悉心教正,又得匿名評審專家惠賜指導意見,所見《尚書大傳》相關資料承中國國家圖書館、上海圖書館、南京圖書館及臺灣“國家圖書館”慷慨提供,在此謹致謝忱。
[1]參見各書著錄《尚書大傳》之相應條目,另參陳壽祺輯本《尚書大傳》卷一《序錄》。陳壽祺輯校《尚書大傳》,《四部叢刊》據涵芬樓藏《左海文集》本影印,上海書店1989年重印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本。
[2]陳振孫撰,徐小曼、顧美華點校《直齋書錄解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8頁。
[3]見孫啟治、陳建華撰《古佚書輯本目錄(附考證)》,中華書局,1997年,第19-21頁。
[4]孫氏此本在清代屬最早,然具體成於何時猶待考論,谷穎《伏生及〈尚書大傳〉研究》據其與毛奇齡同時及其任官時期,以爲康熙、雍正時人。谷穎著,曹書傑指導《伏生及〈尚書大傳〉研究》,東北師範大學2005年碩士學位論文,第15頁。
[5]盧見曾撰《尚書大傳序》,《雅雨堂叢書》之《尚書大傳》卷首,見上海圖書館藏雅雨堂本《尚書大傳》,索書號:線普663595。又見廣陵書社影印盧見曾輯《雅雨堂叢書》第三冊,2015年,第1162頁。
[6]孫之騄本不僅漏略甚多,而且誤輯疊見,如其以今文三家《書》說及劉向《洪範五行傳論》收入者即是,董豐垣《尚書大傳考纂》亦有此弊。
[7]《中國古佚書輯本目錄解題》著錄《尚書大傳》各家輯本,以雅雨堂本一系翻印最多。筆者亦曾搜訪各地圖書館所藏《尚書大傳》刊本抄本等,所見以據盧氏雅雨堂本翻印、抄錄者最多。即刊本而論,其較著者即有早期的“王有燿齋”本、嘉慶五年愛日精廬刻本、嘉慶五年沈氏鳴野山房本、嘉慶十七年山淵堂刻本、道光十五年《青照堂叢書》本、同治中《榕園叢書》本、光緒三年崇文書局本等。另考清人《尚書》學著作,其引據《尚書大傳》者亦多據盧氏之本,由此可見盧氏此本在當時影響之廣。包括現代如劉殿爵《尚書大傳逐字索引》尚以此本爲底本。劉殿爵等主編《尚書大傳逐字索引》,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1994年。
[8]孫之騄輯《尚書大傳并補遺》,《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經部第68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
[9]紀昀等撰《四庫全書總目》卷十四,中華書局縮印浙本,1965年,第118頁。
[10]紀昀等撰《四庫全書總目》卷十二,第105頁。
[11]周中孚撰,黃曙輝、印曉峰點校《鄭堂讀書記》卷九,上海書店出版社,2009年,第151頁。
[12]劉恭冕批校《尚書大傳》卷首,南京圖書館藏嘉慶五年愛日草廬翻刻本,藏書號:11537
[13]《說文解字注》第七篇上“禾部”“稘”字注曰“大傳既亡,近惠氏定宇蒐集之爲書”,《古文尚書撰異》卷一下“帝曰契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曰:“今本尚書大傳係惠氏定宇所集,其前題虞夏傳唐傳、虞夏傳虞傳、虞夏傳夏傳云云,殆合古文今文而一之,未可依據也。”卷二“以出納五言女聽”下曰:“惠氏定宇爲雅雨堂校刻《李氏易傳》,多有依古字改竄者。《大傳》,惠君所集,非本書。'鴅吺’、'黺䋛’等字皆惠君所改。”段玉裁撰《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29頁。段玉裁撰《古文尚書撰異》,《四部要籍注疏叢刊·尚書》中冊,中華書局,1998年,第1814、1842頁。又上海圖書館藏孫之騄本《尚書大傳》封面上有近代藏書家莫棠(1865-1929)題跋曰:“此雖每條注所自出,而不若盧雅雨本之詳盡整齊,盧本云得自吳中藏書家,實亦掇拾而成,或以爲即惠定宇所爲者。”孫之騄輯《尚書大傳》,上海圖書館藏《晴川八識》本,索書號:線普002650。
[14]另如王闓運作《尚書大傳補注》雖對雅雨堂本“諱所從來,不知原本刊也鈔也”心生疑慮,然終究還是以此本爲底本。王闓運撰《尚書大傳補注》,《續修四庫全書》影印本,第55冊,第797頁。
[15]孔廣林撰《通德遺書所見錄敘錄》,國家圖書館藏山東書局光緒十八年刊本,索書號1012:4。
[16]余嘉錫撰《四庫提要辯證》,中華書局,1980年,第29-30頁。
[17]陳壽祺輯校《尚書大傳定本》卷五。
[18]陳壽祺輯校《尚書大傳定本》卷三。
[19]今人研究論及雅雨堂本《尚書大傳》底本者,如《古佚書輯本目錄解題》據盧文弨之《續補遺》《考異》而懷疑可能是盧文弨輯本,孫啟治、陳建華著《古佚書輯本目錄解題》,第20-21頁。谷穎《伏生及〈尚書大傳〉》研究中亦因此本之譌誤而認爲當是後人輯本,但具體何人所輯亦不能定。谷穎著,曹書傑指導《伏生及〈尚書大傳〉研究》,第17頁。另如臺灣鄭裕基有《略論〈雅雨堂叢書〉本〈尚書大傳補遺〉與惠棟之關係》一文,已見及本文所據之大陸所藏紅豆齋抄本與臺灣所藏惠棟手稿本,然僅注意到其中《補遺》一卷的作者問題,而未將雅雨堂本、國圖本、臺灣本三者加以全面比勘,故對更爲關鍵的被隱去出處及異文的前四卷置而不論,今案《補遺》一卷雖雅雨堂本與國圖本略有差異,然國圖本已明確標明惠棟所作,又各條皆注明出處,不涉及以輯本充舊本問題。故此文結論認爲雅雨本並非紅豆齋本,最終與雅雨堂本底本來源問題之解決擦肩而過,十分可惜。鄭裕基撰《略論〈雅雨堂叢書〉本〈尚書大傳補遺〉與惠棟之關係》,收入《許錟輝教授七秩祝壽論文集》,臺灣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2004年,第1-28頁。至於作者其他論文如探討臺灣藏本“「”符號之《國家圖書館藏惠棟'紅豆齋’本〈尚書大傳〉條首“﹁”符號探義》,考證臺灣本譌誤之《國家圖書館所藏惠棟輯本〈尚書大傳〉訛誤舉例》,更與這一核心問題無關。鄭裕基著《國家圖書館藏惠棟'紅豆齋’本〈尚書大傳〉條首“「”符號探義》,臺北《中華技術學院學報》2007年12月第37期,第275-291頁。鄭裕基著《國家圖書館所藏惠棟輯本〈尚書大傳〉訛誤舉例》,臺北《中華技術學院學報》2009年12月第41期,第285-312頁。
[20]《尚書大傳》四卷,國家圖書館藏惠棟紅豆齋抄本,膠捲號:11266。
[21]《尚書大傳》不分卷,臺灣“國家”圖書館藏惠棟稿本,書號:00154,本文所據爲臺灣“國家圖書館”網站“古籍影像檢索資料庫”所收掃描本。
[22]宋仁宗撰《洪範政鑒》,原本藏國家圖書館,後經影印,收入《續修四庫全書》、《中華再造善本》(唐宋編)中。《續修四庫全書》第1060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洪範政鑒》全十三冊,北京圖書館出版社影印南宋內府抄本,2004年。
[23]傅增湘撰《藏園群書經眼錄》卷一,中華書局,1983年,第33頁。
[24]案以下舉證國圖本、臺灣本、雅雨堂本各條目差異,因例證甚多,而臺灣本原文並無明顯序次,故僅於文中據其各條行首數字以爲標識。又三本皆無頁碼,國圖本、雅雨堂本以卷次、篇目爲區分,臺灣本則以屬某冊爲區分。此外,表格括號內數字爲該篇條目數。
[25]此種“舊文加補遺”的形式既不同於孔廣林、陳壽祺等純由輯佚條目組成之輯本,亦不同於同樣收錄于《雅雨堂叢書》的惠棟增補王應麟輯本《鄭氏周易》。其特殊之處在於,作爲純粹的輯本,王應麟等各家皆是在原書舊本亡佚之後,鑿空重構,從群書蒐輯佚文綴輯而成。此本則是其書本身未亡,而僅殘缺,整理者只是在一殘缺之舊本基礎上,將不見於舊本的闕佚之文加以增補。
[26]案此條國圖本有,而雅雨堂本無,似是反例,其實是雅雨堂本有意刪去。今考此條與前《虞夏傳》"諸侯貢士"一條文字略同,故雅雨堂本以其重複,遂刪卻之。後來陳壽祺考證此條在《路史後紀十一·陶唐紀》被引用,而《路史》引用時明言其出自《大傳·略說》篇,方知"此與《虞夏傳》所言不同",自當兩存之。雅雨堂本之刪略雖不免疏漏,卻有其出於自身學術考慮的充分理由。
[27]可參鄭裕基《略論〈雅雨堂叢書〉本〈尚書大傳補遺〉與惠棟之關係》對此討論,第16頁。
[28]鄭玄時反切尚非習用,有關反切注音何時出現,舊說以爲始於漢末孫炎《爾雅音義》,其後顧炎武、劉盼遂等提出先秦、東漢初等新說,今人趙蔭棠、張世祿等對此亦有探討,然至今猶未有定,對此可參考傅定淼《反切起源考》等相關研究。傅定淼著《反切起源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
[29]丁度等編《宋刻集韻》卷四下平聲十四清,中華書局1989年影印本,第70頁。陳彭年等編《宋本廣韻》卷二下平聲十四清,鳳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55頁。
[30]據書前方豪序,此本玉海所據版本爲至正十二年(1352)王厚孫校本,即所謂的慶元路阿殷圖埜堂刊本,當與王應麟所見元板《玉海》更爲接近。王應麟輯《合璧本玉海》,日本京都中文出版社,1977年,第8冊,第4285頁。
[31]上海圖書館藏雅雨堂本《鄭氏周易》黃錫元跋,索書號:線善821715。
[32]王應麟著,翁元圻等注,欒保群、田松青、呂宗力校點《困學紀聞全校本》第一冊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42-143頁、第151-152頁等。
[33]見《逸周書·殷祝解》,黃懷信、張懋鎔、田旭東撰《逸周書彙校集注》第二冊卷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修訂本,第1040頁。
[34]明代雖然《尚書大傳》罕少流傳,但並非完全絕跡,如黃佐《六藝流別》尚見有《鴻範五行傳》之完整傳文。黃佐撰《六藝流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第300冊,齊魯書社,1997年,第417-419頁。
[35]見《四庫全書總目》“新本鄭氏周易”條,紀昀等撰《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第2頁。
[36]案翁方綱雖藏有惠棟抄本《尚書大傳》,且其《補遺》一卷明題惠棟所撰,然翁氏所撰《經義考補正》卻以雅雨堂本《補遺》亦爲盧文弨所撰,殆未得見惠氏原稿,不明其中轉變痕跡也。朱彝尊原著,《點校補正經義考》,臺北“中研院”文哲所籌備處,1999年初版,第3冊,第195頁。
[37]有關惠棟與《雅雨堂叢書》刊刻之關係,可參考《漢學師承記》之記載,江藩撰,漆永祥箋釋《漢學師承記箋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207-209頁。此外今人論述惠棟、盧見曾交游者對此亦有涉及,曹江紅撰《惠棟與盧見曾幕府研究》,《中國史研究》2012年第1期,第178頁。
[38]見臺灣“國家”圖書館網站收錄此書影像資料中對其所作描述。
[39]此收藏者錢綺當即《疇人傳三編》所收錄之錢綺(1798-1858),字子文,元和人,與惠棟同鄉,所著有《左傳札記》《東都史略校勘記》等。見阮元、褚可寶等撰,馮立昇等校注《疇人傳合編校注》,中州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564頁。
[40]見鄭裕基《國家圖書館藏惠棟'紅豆齋’本〈尚書大傳〉條首“「”符號探義》,第282-289頁。
[41]鄭裕基根據臺灣本內部考出「符號所代表的是刪除之意,惟鄭氏統計有此符號者12條,今重考則此符號凡15見,鄭氏漏數《洪範五行傳》“心之大星”一條,此外“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一條二處注文亦有此符號。鄭裕基撰《國家圖書館藏惠棟“紅豆齋”本〈尚書大傳〉條首符號探義》,第280頁。
[42]可參考張兵《洪範詮釋研究》,齊魯書社,2007年,第18頁。
[43]《漢書》卷二十七《五行志》,中華書局點校本,第1513頁。案:此節今中華書局點校本標點斷句有誤,“劉向以爲”以下當作“劉向以爲:星,《傳》曰心。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後星,庶子也。尾爲君臣乖離。”此《傳》指《春秋左氏傳》,非有一書名“《星傳》”,此處孛入大辰之“星”,《公羊傳》以爲“彗星”,《穀梁傳》未言,《左傳》指爲心宿大火星,劉向雖習《穀梁傳》,然此處所稱《傳》實左氏。
[44]劉向撰,王謨輯《洪範五行傳》二卷,《漢魏遺書鈔》本,上海圖書館藏嘉慶三年刊本,索書號:線普長377466-81。劉向撰,陳壽祺輯《鴻範五行傳》,《左海全集》本,上海圖書館藏清嘉慶道光間陳紹墉補刊本,索書號:線普長410169-92
[45]徐堅等撰,司義祖等點校《初學記》卷三十《龜第十一》,中華書局,1962年,第744頁。《禮記注疏》,《十三經注疏》阮刻本,中華書局影印世界書局本,1980年,第1251頁。
[46]陳壽祺撰《尚書大傳定本》卷五《辯譌》,又鄭裕基撰《國家圖書館藏惠棟“紅豆齋”本〈尚書大傳〉條首符號探義》亦有討論,第279頁。
[47]那麼這是否意味著臺灣本有在國圖本成書之後又加以訂補的可能呢?這一點可以排除,因爲前舉空白頁之兩條,一條被保留,一條被刪去,當是惠棟有意去取。
[48]案,今考《太平御覽》卷七十七引《風俗通義》論三皇,其中復引《大傳》之文,“戲皇”在宋本《太平御覽》作“戲”,而《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則作“羲”,《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四部備要本《路史》引皆作“羲”。李昉等編《太平御覽》卷七七,中華書局據涵芬樓影宋本重印,1960年,第1冊第361頁。李昉等編《太平御覽》卷七七,《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子部第893冊,第741頁。羅泌撰,羅苹注《路史》卷五,上海中華書局《四部備要》排印本,1936年,第44冊第31頁。羅泌撰,羅苹注《路史》卷五,《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史部第383冊,第35頁。
[49]見王利器校注《風俗通義校注》此節注文所引《風俗通義》異文。王利器撰《風俗通義校注》,中華書局,1981年,第6頁。
[50]李昉等編《太平御覽》卷七七,中華書局影宋本,第1冊第361頁。《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子部第893冊,第741頁。
[51]案:此條雅雨堂本據《儀禮經傳通解》較國圖本增補甚多,惟失察未將《補遺》“廟者貌也”條刪去,導致重複,此一疏誤亦足見其底本爲國圖本而加以訂補。
[52]王應麟輯《合璧本玉海》卷一百零三,第4冊,第1960頁。
[53]古本《竹書紀年》南宋末已亡,范氏天一閣所刊此書有二卷,《四庫全書總目》、《十駕齋養新錄》皆以爲偽,姚振宗以爲范氏輯錄,雷學淇等則以爲是南宋人輯錄。王國維《今本竹書紀年疏證》則考定其各條所出,“一一求其所書,始知今本所載殆無一不襲他書,所增加者年月而已。”詳見各家著作,因非本篇所重,茲不贅述。
[54]張心澂編著《偽書通考》史部編年類“《竹書紀年》二卷”條,商務印書館1939年版,第490頁。
[55]《鴻範五行傳》一篇在雅雨堂本中作“《鴻範五行傳》”,國圖本、臺灣本中作“《洪範五行傳》”,他書通作“《洪範五行傳》”,此下爲與原本保持一致,不強求統一。
[56]傅增湘撰《藏園群書經眼錄》卷七,第3冊第619頁。
[57]紀昀等撰《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一一,第948頁。
[58]宋仁宗撰《洪範政鑒》,《續修四庫全書》第1060冊,第311-470頁。《漢書》卷二十七《五行志》,《後漢書》志第十三至十八《五行志》。
[59]朱熹、黃榦、楊復等撰《儀禮經傳通解續》卷二十六,朱傑人、嚴佐之、劉永翔主編《朱子全書》第5冊,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932頁。
[60]有關臺灣本條首符號之意義,鄭裕基《國家圖書館藏惠棟“紅豆齋”本〈尚書大傳〉條首符號探義》根據臺灣本內部考出「符號所代表的是刪除之意,至於其他幾種符號是何意義,因當時未能得見國圖本而付之闕如,今既考論此本,即爲補足如下。
[61]如臺灣本第一冊"伯禽與康叔見周公"一節,標注出《藝文類聚》八十九,《繹史》二十一,其中鄭注三字另起一行低一格書。今考臺灣本中此條標注傳文據《繹史》,注文據《藝文類聚》,而在文末復列《文選》注卷四十六之引文,國圖本已無文末所附《文選》注之文,雅雨堂本亦無,當是惠氏有意刪去。
[62]盧文弨撰《尚書大傳考異序》,見上海圖書館藏乾隆丁丑(1757)雅雨堂本《尚書大傳》卷四。
[63]江聲撰《尚書集注音疏·周書三十八·尚書二十七》,上海書店影印阮元編《清經解》卷三九九,第二冊第930頁。
[64]王鳴盛撰,顧寶田、劉連朋校點《尚書後案》卷二十七《周書·呂刑》,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586頁。孫星衍撰,陳抗、盛冬鈴點校《尚書今古文注疏》,中華書局,1986年,第518頁。皮錫瑞撰,盛冬鈴、陳抗點校《今文尚書考證》卷二十六《呂刑》,中華書局,1989年,第437頁。
[65]據王氏《補注尚書大傳敘》中言其最初致力《大傳》時未見及陳壽祺輯本,其後得見陳本,方才取其長者,而《補注》各卷卷首依舊標明底本爲“吳中本”。王闓運撰《尚書大傳補注》卷首《敘》,第797-798頁。
[66]《叢書集成初編》所收是據《古經解彙函》本之排印本,《叢書集成初編》史地類第3569冊,中華書局,1985年。
[67]陳壽祺輯校,吳人整理《尚書大傳》,朱維錚主編《中國經學史基本叢書》第1冊,上海書店出版社,2012年,第1-52頁。董治安主編《兩漢全書》第1冊,山東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102-19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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