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逃税,很多企业正在化整为零变身C2C

两会似乎是大佬们唱戏的舞台,总会互相调侃,今年也不例外,其中实体经济和电商经济的“对台戏”最为精彩。一边说电商平台损伤实体经济,另一边说不背这黑锅,众说纷纭中更多的是一种商业模式的思考争论,两者也一直处于互相竞争的态势。

对于马云说:“淘宝100%是实体经济。”史玉柱说:“物质和精神的生产、流通都算实体经济。”我们也有一点疑问: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商业活动不在这句话中。按这个套路,别说马云的阿里巴巴是实体经济,史玉柱的巨人网游是精神产品的生产,当然也是实体经济。天下不仅无贼,天下根本就没有虚拟经济,全都是我们正在振兴的实体经济。

被称为“议案王”的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长王填今年重点关注营造电商、实体零售公平竞争环境,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提交和“电商”有关的议案了。

王填告诉《IT时报》记者,线上线下呈现两端发展的差异,其中固然有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也与政策的倾斜、监管的缺失、违法的纵容等不正当竞争有关,“我所说的希望电商公平纳税的那一部分,主要是一些大平台电商里C2C模式的商家,他们基本处于税收失控的状态。现在有很多C2C电商零税率的状况,使得他们的成本大为降低,这是他们发展较快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看来,很多个人网店没有实体店,也没有在实地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所以对于税收征管部门来说,这些网店是看得见摸不着的,也就无法进行相关的税务征收。

C2C电商经营者众多,从公开数据看,在600万到1000万家左右,经营额2015年占比约为48.1%,按2015年网络购物3.8万亿计算,约为1.8万亿。王填告诉《IT时报》记者这一部分的税收流失非常严重。甚至有很多企业,在化整为零扮游击队,变成C2C,从而达到逃税的目的。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推动实体店销售和网购融合发展。表明中国零售业已经进入新零售阶段,未来,线上线下的融合将成为趋势。因此,电商公平纳税(尤其是C2C电商)已经到了必须实际解决的阶段。

王填认为,从行业内外比较公认的启动电商征管时机判定标准来看,即网络零售规模、从业人数、小企业标准等“三不原则”,目前达到了考虑电商遵从的时间点了,过去以偷逃税等税收不遵从行为支撑某些电商企业、电商模式的做法已经不合时宜,与新经济、新方法不再匹配。

如何做到税收公平?王填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选择大型电商平台和全国性连锁企业,由连锁企业总部及电商平台统一向注册地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缴纳(或代征代缴)增值税等其它相关税收;第二,在一定经营规模以上的个体网店,提供可选择的纳税方式;第三,进一步研究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研究和试点实施减少中间环节纳税,改善干扰正常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适应电子商务时代的流通企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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