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奇案:男子为老不尊连干坏事,一个儿媳被逼自缢,两个被斩首
清代乾隆年间,寿阳县有个男子叫于富贵,六十多岁了,却是为老不尊,心术不正,脑子里一天竟想些肮脏之事。这个于富贵跟他老婆一共生了三个儿子,大儿子叫于大春,二儿子叫于小春,三儿子叫于宝旭。
乾隆十八年,于大春结婚了,老婆王芳,长得十分漂亮,村里人都羡慕得不要不要的。一家五口(于富贵老婆早亡)在一起吃饭时,于富贵老是用不怀好意地目光去看王芳,王芳和于大春都没有察觉。一天下午,天气颇为炎热,于大春准备去河里抓几条鲫鱼,晚上给一家人熬汤喝。在这小子出门后不久,王芳热得不行,就去冲了个凉水澡。觊觎王芳许久了的于富贵,趁机抓住这个机会,强行将其占有了。
王芳担心这件事被第三个人知道后,自己和父母都没有颜面,于是就隐忍了下来。不曾想,这就助长了于富贵的嚣张气焰,于是只要于大春离家,他就要抓住机会干坏事。王芳起初几次还有些抗拒,后来竟莫不作声,算是默许了。二人有了这层关系后,于富贵就觉得大儿子十分碍眼了,于是他拿出十两银子,将于大春叫到面前,“大春啊,你不是一直有个经商梦吗?如今你长大了,也该出去闯一闯了,毕竟一辈子务农,不是个出路啊!不然我百年以后,你和你媳妇怎么生活?”
于大春想想是这个道理,于是接了十两银子,欢天喜地的去了。至此,于富贵和王芳二人便如鱼得水,天天晚上腻在一起。当然,这种事情是见不得人的,他们行事非常小心谨慎,以至于另外两个小子都不知情。
乾隆二十二年,于小春也结婚了,他娶的老婆姜氏同样很漂亮。于富贵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于是又开始寻思如何占有姜氏。可是,姜氏跟于小春新婚燕尔,两个人几乎时时腻在一起,于富贵始终找不到机会下手。不过,凡事也有例外。一天傍晚,仆人做好了晚饭,余小春和于宝旭都坐上了餐桌,可是嫂嫂王芳和父亲于富贵却不见人影,余小春便让姜氏去王芳房间里找她,他则去于富贵房间叫人。
姜氏到了王芳卧室外,见其房门关着,但屋内却不时发出怪响,姜氏怀着好奇心,推门而入。殊不知这个时候,王芳正和于富贵办事,正好被姜氏看了个正着。姜氏羞愧不已,急忙要退出房中。于富贵眼疾手快,迅速跳下床,抓住姜氏,捂住她嘴巴,然后让王芳帮他一起把人弄进去,不然他们的丑事就败露了。
王芳以为于富贵要杀人灭口,赶紧把房门关上了。于富贵又让王芳找来绳子,将姜氏绑住,这才告诉她,要想保守他们之间的秘密,就要让他们三人做同一条绳子的蚂蚱。于是,于富贵这个为老不尊的家伙,趁机又把姜氏占有了。姜氏也是担心自己和父母丢了面子,最终也只得选择隐忍。
于富贵得了这个便宜,觉得二儿子也碍眼了,于是又给了这小子五两银子,让他去泰源找于大春,跟他一起学习经商。彼时,于大春已经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了,腰缠万贯,不仅在泰源置办了房产,暗地里还娶了小妾,根本不回寿阳了。余小春不知父亲动的歪心事,同样是拿了银子,欢天喜地的去泰源找他大哥了,于富贵因此和王氏,姜氏,更加放纵起来。
乾隆二十四年,三儿子于宝旭也到了结婚的年龄,于富贵又为他张罗了婚事。当然,为了日后占便宜,于富贵挑儿媳的时候,都是千挑万选的。因此于宝旭的老婆史氏,也十分漂亮。唯一不同的是,这个史氏,是大户人家出身,从小家教极严。她肯定不会心甘情愿地跟于富贵做那种龌龊事的。怎么办呢?于富贵想了个办法,写了封家书,让于宝旭去泰源,带给他两个哥哥。
于宝旭不知是计,当天下午就动身了。到了晚上,于富贵就强行闯入了史氏的房间欲行不轨。史氏当然不干,剧烈反抗,于是于富国就叫来王芳和姜氏帮忙,然后又把坏事干成了。这老家伙以为这个史氏,会跟前两个媳妇一样选择隐忍,然后遂了他的心愿。谁知,这个史氏是个贞洁列妇,当天晚上就悬梁自尽了。
第二天早上,于宝旭忽然从外面回来了。原来,这小子走到半路,银子被人抢走,他不得不回来向父亲索要盘缠。谁知刚进自己家门,竟发现媳妇史氏上吊自杀了。于宝旭悲从中来,赶紧将这个消息告诉给了父亲及两个嫂嫂。三人听了皆是一阵吃惊:天啦,这个史氏,居然自杀了?这下麻烦就大了!于是,三人趁于宝旭去他岳父家报丧之际,赶紧商量起了对策。
于宝旭的岳父史文明,大舅子史强,都对史氏的死感到悲痛和愤怒。他们知道,史氏知书达理,如果没受到什么委屈,肯定不会上吊自杀的,于是史文明,立即写了一张状纸,将于家人告到了县衙。姓郑的县令接了状纸,心中寻思:女子上吊自杀,无外乎两种可能,一是被女人欺负了,受了很大委屈,二就是被男人欺负了,失了贞洁。那么要想弄清楚史氏究竟是为何上吊自杀的,还需要检验尸体才行。
于是,郑县令同时带着仵作和稳婆来到了于家验尸。还未进于宝旭房间,门口一条大黄狗就汪汪叫个不停。于宝旭怕惊了县令,慌忙将其牵到大院中,用铁链子拴了。郑县令和一干衙役,这才进入死者房中。仵作仔细检查完尸体后向郑县令禀报,“大人,死者没有外伤,亦无中毒之迹象,可以排除他杀。另外,其脸上皮肤呈蓝色之状,眼球血管爆裂,脖颈边缘红肿,可以肯定为自缢而亡。”
既然是自缢的,那必是受了委屈或是受了侵犯才如此的想不开。于是郑县令又命稳婆验尸,稳婆发现死者内衣被抓破,已然料到其死前曾遭到侵犯,进一步检验后,更是得出结论:没错,死者生前,确实遭到了侵犯。
那么,她是被何人侵犯的呢?郑县令通过调查得知,事发当晚,只有于富贵,王芳,姜氏四人住在于家大院里,院门没有被撬的痕迹,墙上也没有攀爬的迹象,说明没有外人闯入院中作案,如此一来,这个于富贵,就有很大的作案嫌疑了!正当郑县令将怀疑的目光落到于富贵身上时,这老小子慌忙将头买下。郑县令察觉到这一细微的举动后,也未多言,只问于宝旭,“你今日进门的时候,那条大黄狗所在何处?”
“就在我和内子所住的卧室外——因为我走了之后,贱内一个人害怕,就将大黄拴在了房门上。”于宝旭如实回答。
县令点点头,又问姜氏,“我看你的卧室与史氏的卧室不到十米之远,你昨夜可曾听到有何异响?”
“回大人,民妇昨夜睡得沉,未听到任何异响。”姜氏从容作答。县令微微笑了笑,“难道没听到一声狗叫之声吗?”
“没有。”
县令再问王芳及于富贵,二人皆答没有。如此说来,欺负史氏的那个人,必是她的熟人了!不然,有外人来侵犯的话,这黄狗如何不发作示警之声?而如果真有外人闯进院中,姜氏和那个王芳,包括于富贵三人,是不可能都听不到叫声的。种种迹象表明,于富贵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郑县令立即命人将这老小子拘了,带到公堂上严刑拷问。于富贵毕竟老了,熬不住,最终供出实情:确实是他侮辱了史氏。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郑县令寻思道:当夜三个儿媳均在家,为何于富贵不去找另外两个,却专门找那史氏呢?还有,这老家伙一个人干那龌龊之事时,史氏必然大声呼叫,王氏和姜氏二人,不可能都听不到!如此说来,二人也肯定知道里面的细情。于是郑县令又对二人动用了大刑,二人最终扛不住,只得承认帮了于富贵的忙,暗地里也承认与于富贵有染了。
至此,于家三兄弟才知道老父亲是个如此禽兽之人。因此,当这老小子被判斩首后,竟没有一人去给他收尸。王氏,姜氏虽然也是受害者,但是她们却隐瞒事实不报,而且帮助于富贵干成了坏事,二人也同时被判秋后处斩,最终,史氏的冤屈,也算得到了昭雪。
本案中,于富贵为老不尊,做尽坏事,最终被斩简直是死有余辜,王氏,姜氏,本也是受害者,但是当她们被侵犯后,却为了面子而选择了隐忍,最终还与于富贵狼狈为奸,甚至助纣为虐,所以她们的最终结局是不值得人同情的,同样也是罪该万死。让人惋惜的是史氏,遭受了侵犯后,无处申诉,只能选择以自缢的方式守住自己的尊严。还好郑县令最终破了此案,也算是为她陈冤昭雪了。而于富贵的三个儿子,在本案中却十分无辜,不禁让人吁吁。当然,他们作为丈夫,老婆被欺负了,却不知情,多少也有些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