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不重要,规则、制度、责任与行动才是管理的重点

昨天和一个领导在一起闲聊
说起项目管理的模式

不久我们形成的共识是

迷信模式不太可取

模式只是一个皮

或者也可以说成一个核

完整真实的东西

还是这一整套从组织到项目

从内到外的东西

这套东西可以分开说

不能分开用

这个道理适用范围很广

其实也能作为回答上个月学生的提问

当他问到敏感的社会制度问题时

我们以非专业问题为由

直接跳过了

事实上和项目管理相似

社会制度的优劣与项目管理模式优劣一样

根本就不存在

社会制度

只是表面

核心是权力逻辑、法律逻辑、人性逻辑、及时反应的互动

如果这些核心的逻辑没有改变

换一个马甲出来

你就会看到另一番啼笑皆非的结果

上世纪东欧学习西欧就是这样

过分强调集体主义

与过分强调个人创造性也同样危险

所有被标榜的集体主义楷模

无一不是奖励平庸的舆论引导

这和人的本性

原本就有那么一点点冲突

未来的社会和管理的进步

早晚也会抛弃掉这类表皮模式的争论

专心调整核心物件的化学性质

只有这样

我们才能让这个越来越复杂的管理组合

呈现出更多想要的价值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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