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进步
营销新政策来了
8月1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正式发布,并且是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引来不少评论。
8.16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质量相关事宜,比如要求做交付样板间,并且交付样板间和工艺样板区应至少保留至项目交付三个月后,消费者比对质量可以更直接、更形象。
同时还规范了营销推广事宜,“展板、沙盘、楼书、图册、APP软件等各类销售宣传材料时,项目范围内展示内容应当与规划许可内容一致,建筑物、构筑物、绿地景观、小区道路等比例关系应与规划许可总平面图一致;项目以外的展示内容应当与现状保持一致,不得展示未建设内容。规划调整和设计变更影响展示内容的,应及时调整销售宣传材料”。
进步
早年间,消费者购物受骗,不是得等到315曝光,再不就是让消费者长一双慧眼、强化学习——俨然就是要把大家培养成专家的节奏。
只是房地产是一个行业,营销更是一门学问,作为消费者,咱们再怎么学也比不了专业人士。
于是消费者购房中吃些明亏、暗亏有必然性,毕竟专业不是三天两早晨就能学会的——人人成为专家是不现实的。
针对源头
房地产不好搞了,有些不良开发商又盯住了成本环节,甚至不惜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坑骗消费者。
作为消费者,不可能每走一步都记录下来,都收集好足够的、有效的证据,于是消费者就处于弱势地位。
8.16文是从开发商约束起,通过专业人员来把关,就减轻了消费者的压力,是一个巨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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