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奇案:妻子为夫伸冤案,看罢方知“头发长,见识短”之真谛
虽然当时的明英宗才15岁,但对国事,尤其是这种百姓集体请愿的事件尤为上心。因为他登基之后曾颁布诏书,如果官员犯下轻罪后有百姓集体请愿,那么就可免去罪责。
皇帝马上命人送来刘佥事的案卷查看。原来是巡按御史弹劾了一位姓刘的佥事,说他娶了失节之妇,因此被关在大牢之中。
其实按照《大明律》的条例来说,并没有男子不可以迎娶失节之妇的规定。
那么按照明英宗自己颁布的诏书,以及当时的法律规定来看,刘佥事应该会无罪释放,回家和妻子团圆。可结局却是刘佥事夫妇被抄家后流放充军。那么君无戏言的皇帝为何会食言?刘佥事夫妇又为何会有如此凄惨的下场?
失节之妇
距离此案发生的8年前,陕西米脂有一户姓刘的人家,务农为业。老两口有一对儿女。儿子被朝廷强征赶赴前线。女儿年芳15,已经纳聘于邻村王家。
然而没过多久,儿子前线战死的消息传了回来,老两口在极度的悲情之下,双双去世,留下女儿独自过活。面对死去的双亲,女子无力埋葬,于是就想到了王家。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对方见刘家遭此变故,就想悔婚。不过明朝法律规定,如果悔婚不仅要挨板子,连聘礼都收不回来。
好在王家在太原县有个财主亲戚,亲戚听闻此事决定帮助王家协调此事。然而没曾想,虽然他已经60多岁,但当他见到这个刘家女儿之后,魂都要被勾走了。
按照明代描写美女的格式,无非就是以春秋越国的西施,西汉赵飞燕等来比喻之。要不然就以蕊宫仙子,月见嫦娥形容之。但这些,似乎都不能够说明刘家女儿的美貌。
面对如此美人,试问谁能抵挡得住。财主是连哄带骗,不仅将刘家女儿和王家的婚约解除,而且将刘家女儿带回太原县纳为了妾室。
可惜的是,财主虽然有钱,但无权势。在这场婚礼过后,当地知县到财主家做客,无意中看见了刘氏,魂魄瞬间被勾走。
知县左思右想,如此丽人,怎么就给个糟老头子当妾室。于是乎,知县设计陷害财主,最终使得财主死于狱中。
财主死后,知县以财主骗娶刘氏为由,判二人婚姻无效,紧接着就把刘氏纳为妾室。
按理说,迎娶妾室并不用大操大办,只需一乘小轿将其接入府中即可。可知县为了收份子钱,却大办婚礼。
看来知县没有吸取之前财主的教训,他如此明目张胆,怎能不引起更高权势之人的注意。此后权势之人如法炮制,将知县害死,把刘氏纳为小妾。
就这样周而复始,刘氏沦为众人的玩物,前后共计嫁了5次,而且每次都使得丈夫死于非命,因此刘氏就背上了“克夫”的骂名,许多人对她是避之不及。然而即便这样,还是有人飞蛾扑火,最终成为了刘氏的最后一任丈夫,这个人就是前面所说的刘佥事。
迎来真爱
刘佥事,名字不详,乃是进士出身,后被选入翰林院担任修撰。宣德十年,也就是1435年,被任命为山西按察司佥事,为正五品官,相当于现在的厅局级。
他年纪轻轻就成为了进士,仕途也很平坦,因此他的择偶条件很高,小家小户他看不上,门当户对得他嫌弃太丑,以至于30多岁了仍未娶妻。可当他看到刘氏的第一眼后,他就认定刘氏。
此时的刘氏已经23岁,前后嫁了5次,最后一任丈夫刚将刘氏纳为小妾,就被派去前线。结果犯下临战脱逃的大罪而被斩首。好在此罪不连累家属,所以丈夫死后,刘氏还继承了不菲的家产。
因为刘佥事和刘氏的丈夫有过些交情,得知刘氏如今孤寡,他马上提亲,想迎娶刘氏。
刘氏万万想不到,自己已成过街老鼠,刘佥事这样的五品大员还能娶她,而且不是做小妾,是三媒六礼,明媒正娶,做一家的主母。于是刘氏毫不犹豫,马上答应了婚事。
既然是明媒正娶,一场婚礼是在所难免。或许刘氏的真的是“克夫命”,婚礼当天,他的美貌再次让一个人打起了歪心思,险些将刘佥事也害死狱中。
含冤入狱
刘佥事有一位同样是按察司佥事的同僚,名叫李运。此人正经本事没多少,却非常好色,家中除了正妻,还有14位妾室。在婚礼当天,当李运看到刘氏后,他瞬间觉得自己的14位小妾犹如粪土,连给刘氏擦鞋都不配。然而如此美女被同僚娶走,他的心里很不舒服。
于是他找来同党巡按使曹宏,让其参奏刘佥事娶了失节之妇为妻,不仅毫无廉耻之心,而且有辱风官体的罪名。
奏章送到内阁后,又送到了皇帝的面前。皇帝明英宗此时才15岁,他决心整顿吏治,于是下旨命锦衣卫将刘佥事抓捕审讯。
刘佥事蜜月还没过完,就被锦衣卫抓捕入狱。要知道锦衣卫是著名的特务机构,进去的人,几乎没有活着出来的。
不过问题来了,刘佥事虽然是朝廷命官,可娶妻纳妾乃是私事,与人何干?更何况《大明律》中并没有不能迎娶失节之妇的条例,又何来有辱官体的说法呢?
锦衣卫也犯了难,皇帝让其下狱,可没有法律的依据,如何审讯?
其实只要刘佥事咬住这一条不松口,那么他最终会被无罪释放,而李运以及同党,则会落得个诬告的罪名。
可谁曾想到,刘佥事刚刚迎娶的娇妻刘氏,却做了一件蠢事,最终导致局势逆转,不仅害的刘佥事抄家流放,连她自己也被牵连。
弄巧成拙
刘氏嫁给刘佥事后,她终于迎来了身份的转变,不再是被人买来卖去的小妾,而是正经的主母。因此他非常感激刘佥事,也认定了刘佥事是自己终身的依靠。
然而如今丈夫也因她而入狱,所以这次她无论如何也不能袖手旁观,一定要为丈夫做些什么。
前面说过,明英宗曾在登基后颁布了百姓集体请愿,可免去罪责的诏书。也正因如此,一些地方官往往会鼓动百姓到京城去为自己请愿,其中不乏一些百姓是地方官花钱雇用的。这在当时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刘氏一直都被官员们买来卖去,其中门道自然明白,于是她出钱找来了上百人,到京城为丈夫请命。
而李运一伙人,正愁着没有刘佥事的把柄。现在刘氏竟然做出这样的蠢事,他们哪里能够放过。因此在简单的刑讯之后,那些百姓很快就招认了刘氏花钱雇佣的过程。
按照《大明律》的规定,刘氏的做法属于“纠众”,按律要杖一百,流放3000里。
事已至此,李运为了斩草除根,也顾不得自己的私欲。于是李运找来同伙继续上奏皇帝,说女子向来都是无知,刘氏能花钱雇人请愿,肯定刘佥事的教唆,应该加重处罚。最终皇帝下旨,抄了刘佥事的家,而且全家流放到云南烟瘴之地充军。
头发长,见识短
此案中的刘氏虽救夫心切,可并不了解法律法规以及官场的黑暗,最终害了全家人。说她是“头发长,见识短”一点都不过分。
不过话说回来,这句话的背后,却是古代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历史背景。别说是平民女子,即便是公主格格,不也是身不由己?能够平安度过一生都算是幸运,不然远嫁他乡,成为和亲的公主,也只能叹息自己是个女子。
更何况本案中的刘氏还是一介平民,她没有机会学习知识,增长见闻,因为那些都是男人才有的特权。而她的下场,只能是犹如一个物件一般,被人买来卖去,成为所谓的失节妇。这才是“头发长,见识短”之真谛。
虽然夫妻二人最后被流放云南,但刘氏也为丈夫做出了自己的努力,而刘佥事也没有责怪妻子,最后还能够一起前往云南生活,也算是一个好的结局了。
参考资料:《历史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