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失信被执行人挣钱的机会,让他们拿什么去还债呢?值得反思

几个月前,曾经有一批创业失败的失信被执行人相聚在一起,群策群力准备干一番事情去挣钱还债,项目、股份、公司架构等都已经确定,因为是轻资产项目,所以大家都不需要出资金,只需要出力就可以。公司名称都起好了,最后环节讨论到公司注册,竟然找不到一个人可以做法人。十几个人最后商量请一个团队以外的人代为注册公司,其他人就股份代持,但这样又有法律风险,涉嫌逃避执行,有拒执罪嫌疑,就这样最后导致项目流产。十几个人黯然神伤,有人甚至痛哭失声,这就是现实。

如今社会上一些因创业失败导致债务违约的失信被执行人,如果不给他们挣钱的机会和时间,你让他们拿什么去还债呢?他们不把债务还清,那会导致多少家庭深陷困境呢?特别是创业失败者,基本都是高负债,几乎每人都有几十万,几百万,甚至是几千万的债务,让他们到大街捡垃圾,去工地搬砖,这辈子能把债务还清吗?那不是胡扯淡吗?

不能开公司,不能做法人,不能做股东,不能做高管,不能乘飞机,不能坐高铁,不能住酒店等等这些,每一个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出台,都会引起社会上一片叫好声,这说明人们对于诚信社会的期盼,但并不能实际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是债务履行,而不是一味惩戒,特别是对于创业失败的失信被执行人而言,作为债权人一方,你把他们送进监狱,债务你是不是就放弃不要了呢?你是想要钱,还是想要命?你是想维护权益还是想泄愤呢?

当然,对于社会上一些真正的老赖,对于一些转移资产逃避执行的债务人,那是要严抓重判,这是民心所向,不能让这样的社会渣子继续在社会上害人。但对于一些已经倾家荡产还债,已经破产倒闭,已经妻离子散,但仍在为了还债奔波流离的创业失败者,要解除惩戒,要让他们放开手脚去挣钱还债。用各种措施把他们困在绝境,这样既是对债务人的伤害,也是对债权人的不负责任,这样将直接导致债务长期无法履行,对于债权债务双方都不利,那为什么依然这样做,依然不改变呢?

我们要打造诚信社会,我们更要营造和谐社会。对于社会上真正的老赖要加大打击措施,对于创业失败而导致的失信人要区别对待,这样才客观合理。一刀切,一棍子打死,这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历史已经给过我们教训,我们要以史为鉴。面对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放开对于创业失败者的惩戒,这样做利国利民。经济要发展,普通百姓要岗位,要吃饭,我们不能形式主义走到底,要反思。

目前社会上上千万的失信被执行人,他们其中大部分是创业失败的中小微企业主,给他们机会和时间,让他们挣钱还债,让他们翻身,让他们从头再来东山再起,他们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不是地主老财。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交流这么些,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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