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有过两段婚姻,首任丈夫遭鲁智深打死,第二任丈夫帮了鲁智深

前文介绍了《水浒传》中出场的第一位女性角色——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的母亲,本文要说的是第二位在小说中登场亮相的女性角色。与第一位年过六旬相比,第二位非常年轻,仅有十八、九岁。不过,她的身世却非常悲惨。小小年纪,经历了两次婚姻。一次被骗上当,第二次美满幸福。此人的名字,叫做金翠莲。

金翠莲,东京人氏,一家三口从东京来到渭州投亲。谁知来到渭州才知道,这位亲戚已经离开了渭州移居到了南京。不久后,金翠莲的母亲在客栈病故,父女俩盘缠用尽,只得在城中流浪,艰难求生。渭州城状元桥下有一名屠户姓郑,绰号镇关西,在当地颇有势力。见金翠莲长得不错,让人强媒硬保,将金翠莲纳为妾室,并写下文书,写明用三千贯作为金翠莲的典身钱。

不过,郑屠写好文书后,并未按照文书的内容交给金翠莲父女三千贯,而是虚钱实契,将金翠莲强行霸占。金氏父女在渭州无依无靠,不敢得罪郑屠,只得委曲求全。即便如此,三个月后,金翠莲不但被赶出郑家的家门,还倒欠了郑屠三千贯。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郑屠的妻子为人彪悍。金翠莲在郑家生活了不到三个月,就被郑屠的妻子赶走。郑屠对此不但不理,反而向金翠莲索要三千贯典身钱,令金翠莲悲愤异常。所谓的“虚钱实契”,是指郑屠写完文书并由金翠莲签名或画押确认后,并没有按照文书中的内容交给金氏父女三千贯。等金翠莲被赶出郑家后,郑屠以文书上已经确认自己交给了金翠莲三千贯为由,要求金翠莲还钱。金氏父女明知郑屠是无中生有,强行敲诈,但自己却无处申冤,又无法在郑屠的监视下离开渭州,只得在城内的酒店卖唱,一面还钱一面求生。

幸好,金翠莲这段悲惨岁月持续的时间不长。一日,她与父亲在潘家酒店卖唱时,想起了自己的遭遇,心中酸楚,忍不住放声痛哭,恰巧被正在隔壁与史进、李忠喝酒的鲁智深听到。问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鲁智深勃然大怒,当即给了金氏父女十五两银子,让二人回到客店后收拾行李,第二天一早自己会亲自为二人送行。父女俩千恩万谢,回到客店后立即开始收拾。

到了第二天一早,鲁智深来到客店,怒打了替郑屠监视金氏父女的店小二,让金氏父女安全离开。随后,自己赶到状元桥下,三拳将作恶多端的郑屠打死,随后离开渭州,浪迹江湖。而金氏父女在离开渭州后,并不知道郑屠被鲁智深打死的消息。因为担心被郑屠追杀,父女二人不敢返回京城,一路向北而去。

父女二人在路上遇到了一位在代州雁门县做生意的老邻居。老邻居将金氏父女带到了雁门县,并将金翠莲介绍给当地的大财主赵员外做外宅。赵员外为人大方、善良,对金翠莲非常不错。从此,金翠莲远离苦难,在雁门县安了家。

不久之后,鲁智深因打死郑屠遭到官府通缉,被迫浪迹江湖,恰巧来到了雁门县并与金翠莲的父亲重逢。老人得知鲁智深是为了自己的女儿将郑屠打死并遭到官府通缉,非常感动,便将鲁智深带到了女儿的住处,随后又将赵员外介绍给鲁智深认识。为了躲避官府的通缉,在赵员外的安排下,鲁智深来到五台山文殊院出家为僧。此后,鲁智深在五台山屡次违反戒律,又打坏了寺中的不少物品,都是金翠莲和赵员外出面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由此可见,金翠莲是一位有恩必报的善良女子。尽管她的第一段婚姻带来的是欺骗和凌辱,但第二段婚姻却是非常美满幸福的。这也应了那句话:好人必有好报。

参考书籍:《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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