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制宪会议的启发:与其求最好,不如求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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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伴点襄思】第 021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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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爆发,8年后,1783年,美英签订《巴黎和约》,战争宣告一段落。

战争结束了,美国却比独立前更糟糕了,主要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政府,整个美国都是一个松散的邦联,各州的独立性很高。鉴于此,美国先贤决定开一场会,来决定国家未来的走向,这也就是从1787年5月25日开始到9月17日的费城制宪会议。

实际上,这场会议远比想象中的要艰难,光是凑齐13个州的代表都不一定能成。原本计划是在5月14日开,但当天到场的人寥寥无几,此后也是陆陆续续有人到场,也有人退场,一直到5月25日,才有29名代表到场,会才终于可以开始开了,因为到场的人刚好可以代表七个州,过了十三个州的半数。自始至终,13个州的罗德岛一直缺席,从头到尾没有派代表来参加。

整个会议是对外保密的,场内热热闹闹,光是宪法方案,就有好多个版本。我们今天可能很难想象当时这场会议的艰难,而且这场会议也不是去打酱油的,而是要达成一个基本的共识。

比如我们要去哪一个饭店吃什么,13个人都未必能取得一致的意见,更何况是比之严肃认真得多的制宪会议。

每个人都有话要说,最终的结果要大多数人都心甘情愿地接受,要怎么办?当时美国先贤们做出的结果是,先通过一部分,这也就是整个会议的结果,也就是美国流传至今的《宪法》。

《宪法》是终点吗?它完美吗?

当然不是终点,也并不完美,否则也不会有之后陆陆续续的美国宪法修正案。而这,也正是一种智慧。

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最好”,只有“更好”。我小的时候,老师们经常教育我们,要做到最好,甚至还有一些人说,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最好是更好的敌人。如果凡事都要求最好,首先这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从30分到80分很容易,但要从90分到95分,所要耗费的精力与时间成本不亚于从0分到90分。再者,最好是“形而上”的,并不存在,正如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完美一样。

而且,随着人阅历的不断增长,对于是什么是最好的标准也不一样。

做事的人都知道,凡事都不是完美的,只能在做的过程中,不断迭代,不断进步,而评论家却总是将“最好”挂在嘴边。

费城制宪会议带来的另一点启发,就是与任何人达成百分百的共识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因此在谈判,甚至沟通的过程中,可以先将那些已经达成共识的部分内容先确定下来,如果每次沟通与谈判都追求完满的共识,最后反而什么都不会留下来。

确定部分共识也是向外释放一个积极做事的信号,让对方看到我们的诚意,至于那些目前还没有达成共识的部分,可以再慢慢商量,在原有的基础上打补丁。

如果没有这样的认识,很可能,费城制宪会议就是一场空。因为当时各州对于人权的看法都很不一样,几乎都无法达成共识,而早期的《宪法》并没有设计人权部分的内容,是在第一版《宪法》颁布后,于1791年批准的第一修正案,其被称为“权利法案”,确定了美国“政教分离、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的治国方针。

很难想象,对于一个崇尚自由的美国人来讲,最初的《宪法》中根本就没有“自由”的宣言,如果当时的人抓着这一个点不放,那么可能连最初的那点共识都积累不下来。

老子曰,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就算是再伟大的事情,也都是从脚下的第一步开始的。不要等到“万事俱备了”再开始,因为你缺的可不仅仅只是东风,万事也从来不会俱备。

“最好”就像是一个心魔,它会制约人的行动力,很多“拖延症”其实也是这么来的。

【美国革命】美国独立战争那些事儿

▲ 关于美国制宪会议的具体内容,可以参考该篇文章

与君共勉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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