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佳贵:关于野生动物致害补偿问题的调查报告

来源:湖南省林业局政府网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深入,野生动物的数量有了较大增长,但野生动物与农户的矛盾却日趋加深。按照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因保护野生动物而受到损害应得到补偿,但因立法不完善,群众的利益往往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群众反映非常强烈。本文在分析我县野生动物致害现状及其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对未来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野生动物保护及致害补偿提供有益的探索。

一、基本情况

1、资源现状。我县位于岳阳市西境,北倚长江,与湖北省相接,南滨洞庭。集雨面积1606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和3个管理区。近几年来,我县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和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各类野生动物繁衍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全县湿地面积超过45.8万亩,其中位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面积9万多亩。据统计,我县有一级保护动物麋鹿、白鹤、东方白鹳等10种,二级保护动物白琵鹭、红胸黑雁、小天鹅等54种,省重点保护动物467种,有近10万只候鸟在县境内栖息。尤其是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省市县也出台了相应规定,野生动物数量进一步增加。

2、致害情况。近年来,麋鹿和候鸟等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和其他财产现象日益突出,已经常态化。损害较为严重的是团洲、注滋口、东山、禹山和章华等乡镇,主要损害油菜、水稻、玉米等作物和龙虾、鱼等水产品。2020年汛期,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麋鹿种群(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生活栖息地因受洪水挤压,进入我县团洲乡、注滋口镇境内损毁农作物,造成很大损失。2020年下半年来,麋鹿群在东山镇吃食和踩踏油菜等作物500多亩。东山镇大荆湖、沉塌湖、万庾镇塌西湖的白鹭(三有保护动物)数量非常多,对附近村场的玉米、水稻等农作物和鱼虾等水产品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致使500多亩油菜欠收。2020年4月,候鸟红嘴鸥(三有保护动物)大量捕食禹山镇罗家嘴村鱼苗,给经营者造成较大损失。2020年8月,因野鸭等水鸟危害,注滋口镇新发、新北等村约550亩晚稻无法播种。

二、群众舆情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助。但是,目前我省没有出台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实施办法,国家和省级层面没有下达相应的补偿资金,加之县财政资金非常紧缺,一直没有妥善野生动物致害问题。

野生动物与人类活动空间重叠范围大,野生动物致害致损事件时有发生。全县“人与野生动物争食”的矛盾越来越突出。2020年来,农作物受到麋鹿和候鸟损害的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反映诉求,到乡镇和林业局上访或来电反映的不计其数。我局共受理12345热线300多起,处理县长信箱、市长热线等18起,我局组织召开矛盾协调会8次。

三、应对措施

针对野生动物对老百姓的人身安全、农作物和水产品等的损害,我县主要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减少危害,补偿损失。

1、购买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由于群众多次上访,县林业局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今年,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将野生动物致害问题纳入保险范畴,保险费用100万元,由县政府承担70%、群众承担30%,由县林业局会同平安保险公司共同核损理赔,于7月24日正式实施。

2、实行物理驱离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组织各村群众在田间地块不滥用农药和杀虫剂,在农田或池塘设置稻草人、人力或声波驱赶、鞭炮驱逐等措施,以减少农作物的受损程度。同时,动员相关区域村庄群众调整优化农业产业构、种植品种,因地制宜开展农作物种植,最大限度地避免麋鹿和候鸟等野生动物损害,减少群众损失。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通过拉横幅、建固定宣传牌、出台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和省政府关于禁食野生动物的规定,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四、突出问题

1、缺乏长效机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但是我省至今未出台具体实施办法,面对野生动物致害问题补偿问题,县乡人民政府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一直处于等待和观望态度,无法建立从根本大法上解决问题机制。

2、缺乏资金保障。今年我县虽然将野生动物致害问题纳入了保险,县政府安排了专项资金,但是在当前县级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明年县财政是否继续投保,还是未知数。纵观岳阳市野生动物致害问题纳入了保险的君山区和平江县,君山区是省级试点县,投保资金先是由省市区三级共同解决,但是2020年省市没有下达投保资金后,仅靠区财政资金,投保资金由2018年的58万元、2019年63万元,减少到2020年的25万元。平江县今年启动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由县财政投保48万元。如果没有财政资金投保作为,坚强后盾,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就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3、缺乏操作标准。在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实际操作中,还存在野生动物痕迹鉴定没有依据,农作物损失标准无法界定,现场堪损定损人员没有相应的资质等一系列具体问题,都影响了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相关建议

1、建立长效机制。建议省级层尽快出台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办法,最好是将野生动物造成的农作物损毁损失,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或开展责任商业保险,让基层有章可循。

2、加强资金保障。建议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资金来源采取“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模式,每年专项拨付,纳入惠农资金管理。

3、明确操作标准。省市财政、农业、林业和保险部门共同研究,出台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操作细则,明确野生动物痕迹鉴定依据、农作物损失界定标准、现场勘损定损人员资质要求等事项,解决基层具体操作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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