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防疫期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2、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780号)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2014年第27号)
1、小微企业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按季度纳税不超过30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按季纳税不超过30万的,免征增值税。
按财会22号文件,“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由于小微企业不知这个月(季)的销售额,不能确定能否享受免税政策,所以在会计核算时,发生销售业务要正常的计算增值税。 如果到月(季)末,达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规定,把它转入到当期损益。
举例:某小规模纳税人1月价税合计是10,300元,发生销售业务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00
如果到月(季)末,达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规定,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300
2、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免(免税收入):
举例:未达小微企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1月销售免税服务收入103,000元,发生销售业务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3,000
3、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免(定额扣减和退税优惠):
举例:未达小微企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1月销售非免税服务收入309,000元,并雇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扣减增值税6,000元),购入税控设备280元,当月共可扣减增值税6,280元,当月还收到即征即退(或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增值税1,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30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0
借:管理费用 280
贷:银行存款 28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80
贷:营业外收入 6,000
管理费用 28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720
贷:银行存款 2,720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
某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收入比重超50%)1月如下业务发生:
销售免税收入100,000元,非免税收入159,000元;
取得进项税发票2,000元,其中固定资产进项500元(同时用于增值税应税、免税项目),免税收入对应进项1,200元,非免税收入对应进项300元;
雇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扣减增值税6,000元),购入税控设备280元,当月共可扣减增值税6,280元,当月还收到即征即退(或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增值税1,000元。
(期初无留抵税额与加计抵减增值税余额)
借:银行存款 259,000
贷:营业收入--餐饮收入 100,000 (增值税为0)
营业收入--其他收入 150,000 (增值税9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00
借: 固定资产--设备 3,846.15
管理费用--服务费 5,000
原材料--饮料 9,230.7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00
贷: 银行存款 20,076.91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同时用于增值税应税、免税项目的固定资产进项可以抵扣)
借: 原材料--饮料 1,2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00
借:管理费用 280
贷:银行存款 28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2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120 (800*15%)
贷: 营业外收入 6,000
其他收益 120
管理费用 280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800
(=9,000-2,000+1,200-6,000-280-120)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800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800
贷: 银行存款 1800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其他收益 1,000 (退回增值税)
总结:
一、对直接对收入进行免征增值税的,售价即收入,增值税为0;
二、对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与日常经营有关,因为与销售收入和税额相关,所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计入其他收益,执行小准则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其他直接减免增值税的项目,按照经济业务实质,则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