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清“礼让行人”规则,让驾照分不再被扣得冤枉


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罚,不少老司机纷纷中招,那么“礼让行人”究竟是如何界定的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实际往往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行人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边界线外等待,未进入公路的,A、B汽车应当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人行横道。

2、机动车和行人在同一侧,行人已经进入机动车道,这时机动车需要礼让。

3、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4、当行人沿着人行横道经过一个车道后,其所在车道的车辆A需要礼让停车;其身后车道上的机动车B应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通过人行横道。

5、当行人已经到达道路中间、在双黄线等待通过时,正在通过的同方向的机动车要停车礼让。


6、当道路中间有绿化带隔开、步行者在道路中间的停车区域等待时,汽车必须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通过人行横道。

7、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上,行人一旦进入斑马线,机动车此时就要停车礼让。

怎么样,看完之后是不是搞清楚了?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加入到文明礼让的行列中来,让一脚刹车,一次等待,成为最美的城市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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