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云原创】今儿吐个槽
年前买了一只九阳烤箱,烤鸡翅烤鱼烤玉米烤红薯都很好。糟心的是它的赠品,网购的页面标明的是“厨房七件套汤勺饭勺锅铲漏勺套装”,这哥们七个被包装得整整齐齐随着烤箱老大进门,受到本人热烈欢迎。没想到恭请饭勺时,被蹭挂;再请锅铲时,被蹭挂;七个哥们全被悬挂起来时,我手上多了三道口子。
第一个念头就是给这烤箱差评差评差评!耐着性子用了几次,发现人家烤箱是不错的。于是就纳闷这个跟“九阳真经”齐名的品牌,为什么会自毁长城,弄这么伪劣的赠品?你看这明晃晃的金属,连磨砂纸都省了!摸摸它的金属边缘,全是粗糙的颗粒感,粒粒都是伤人的利器。
合着,赠品就可以免责?没那么容易。
本人键入“商家赠品是否免责”,百度之下,发现了88700个搜索结果。其中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法帮网、中国贸促会等在出现在前五条,有法律条文、有判赔实例,明确告诉咱“赠品也是商品,不能免责”。
以下援引网络上一位工商管理工作人员的说法:虽然是赠品,但并不是商家无偿赠送的,且消费者必须先支付费用购买相关商品才能享有获得赠品的权利,赠品也是商品,因此商家不仅有义务按照约定给付赠品,同时要保证赠品的质量。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没有对赠品作出特别的规定,但是在“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表述中并没有排除包含赠品。所以,即使是赠品也应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三包责任、质量保证、退换货等规定。
九阳此举,实在是得不偿失。就我个人而言,冲着它的品牌,即使没有赠品,如果我有需求,一样会购买。赠品属于锦上添花,有固然好,没有也不影响我对于烤箱的使用体验。反而是这种伪劣的赠品一下子让我对品牌产生了很大的抵触。
很多时候,我看到商家的广告说“倾情奉献”“把消费者当亲人”,“想您所想”等等,总觉得不对劲。把话说得太深太满的,反而不真实。
有朋友做生意很有意思。某次有客户要下单购买一批数量不小的货品,她跟人家谈了很久,结论是觉得人家现在买不划算,建议人家不要下单!我一听都替她急了。后来生意没有做成,那个客户却放话说以后凡是她推荐的相关生意,都会放心给她做。
可以看出,做生意的要旨,是真的替对方着想,把好的(包括产品、方案、规划等)东西给对方。
举个有趣的例子。
昨天我做烤番薯。烤好后,女儿掰了一个,吓了一跳,里面有个虫子呢。我把番薯处理一下,吃了没有异味的那部分。我说给楼下的一位同事送一些去。女儿马上反对说这都敢送?我说我会细心挑选,保证一个虫眼都没有。于是仔细地将最好的几个挑出来送下去,剩下有些虫眼的,我慢慢处理了再吃就是。(插播:这些番薯是回老家亲戚送的,她也是辛辛苦苦挑选了最好的给我们)
商家能够这么做的话,我就承认你的诚意。做不到也不要紧,但是不要夸大自己的诚意。
我后来回看烤箱的所有评论,发觉吐槽这个赠品的实在不少。我也许永远没法得知九阳使用这批赠品的真相。但是我知道企业的运作,靠的是一个个个体,即使企业本身的文化做得很好,绝大部分员工都追求精良的品质,也很难保证某位负责采购赠品的员工思想不开小差,又没有认真研读消费者保护法,觉得赠品反正不要钱,次一点有什么关系呢?于是企业出现了一个很大的BUG。
就像我们经常会看到某些豪华酒店洗手间坏了的时候,清洁工会用一块破旧的薄木板,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字:禁止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