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考纪保证金:强化考试管理的有效措施
收取“考纪保证金”:强化考试管理的有效措施
刘国明 李贵民
一、问题的提出
普通大中专招生统考工作,能否公正、科学地实施,关系到为国家选拔人才的质量问题,也体现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目前,普通大中专招生统考的信誉和质量在社会上是很高的,曾一度被誉为没有被污染的“净土”。然而,受市场经济和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这方“净土”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侵蚀,特别是近几年考场夹带资料、冒名顶替、试卷雷同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严重背离了国家统考“公正、科学、准确、规范”的工作规则,影响了招生工作的质量。为此,研究对策,改变现状,已成为摆在每一个考试工作者面前的紧迫任务。
我区沾化县招生委员会针对考风考纪的现状,从加强管理入手,注重强化外部监督。经过初步实验,在1997年普通大中专招生统考工作中,首次试行收取“考纪保证金”的办法。这一举措,转变了人们的考纪观念,促进了考试管理的规范化,考试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1997年沾化县杜绝了考试舞弊现象,成为大中专招生“无弊考区”,受到上级检查组的好评。
二、理论依据
第一,加强必要的监督,才能保证考务管理工作公正地实施。考务管理,包括报考管理、试卷管理、考试过程管理以及数据运用和监督反馈。各种材料管理和过程的实施,均需做到高度的准确和严密,从而保证统考的科学、有效。每年上级主管部门都下达《考试细则》,具体指导考务工作的实施,而保证各环节工作顺利实施的有力措施则是监督。应通过建立监督机制,反馈考试信息,形成对统考工作强有力的监控。
第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暂行规定》以及省招办制定的各项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要求,对考生及工作人员违纪舞弊的处理都做了规定,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商品意识增强,单纯依靠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手段,对那些升学无望、纪律观念淡漠者,其作用似乎较为单薄。从招生考试的实践看,工作人员参与统考工作虽并非为了那点考试补助费,但经济奖惩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工作人员的声誉,能够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基本内容
为了促进考试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沾化县明确了考生学校、考生领队、考务人员、监考人员以及考点等五部门或人员的工作职责十六条,并将各环节的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强调重视学校的基础工作,如考前教育、组织管理等,提出了对考试管理工作实施的奖惩意见。
考前,收取考生每人200元的“考纪保证金”。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和阅卷反馈的情况,违纪舞弊考生的“保证金”全部扣除,其他考生如数退回。考生在考场外由领队管理,入场除实行常规的三对照外,要求领队对所带学生的考试资格签字负责。如有替考,将视领队协同舞弊,除执行《国家教委处罚规定》外,加罚领队500元,而每查处一人,奖励监考人员100元。考生在考场内舞弊,被监考人员当场查出,奖励监考人员50元。出现雷同卷,要追回所在考场监考人员的监考补助费,监考及领队均加罚500元。考试各环节中出现失误,经查实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罚责任者500元。
考试结束后,县招委、教委根据考试情况组织评选先进考点、优秀监考人员、模范领队,罚没收入用于奖励先进工作人员和用于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四、实施效果
“考纪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考试工作各项岗位责任制的落实,考点学校、监考、领队等各方面工作人员增强了责任感,考前教育到位,考风考纪开创了前所未有的局面。
1、考纪观念发生了根本转变。近几年,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实行全省统一划线,地方利益、本位主义影响了政府个别领导人的办考思想。实行“保证金”制度后,显示了当地教育部门治理考风考纪的决心和信心。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争创优秀监考员,以法治考,公平竞争,在考试组织者中已达成共识。
2、社会效益较高。考试对教育、教学工作起着很大的导向作用,监考规范,组织严格,考风正,学风则正,从而带动了社会风气的好转。
3、违纪舞弊效率降低。1996年这个县中专招生结束后,经公安部门笔迹核查,有七人替考,另外普通高考有一起舞弊事件。1997年由于实行了“考纪保证金”办法,考场管理规范,领队责任心增强,考生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有了很大提高,人民来信较少,考试环境稳定。全县大中专招生有1302人报名考试,违纪舞弊率降到最低限度,获得了“无弊考区”的美誉。
“考纪保证金”在表面上看似乎加重了考生负担,但产生的效益是巨大的。“考纪保证金”办法的实施,推动了考务管理制度的落实,增强了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感,确实是一条强化考试管理的有效途径。
注:李贵民,沾化县招办主任。
该文收入《改革与探讨——山东省第三届大中专学校招生考试研讨会论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