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授滴天髓阐微》释义(83)
【原文】夫妻因缘宿世来,喜神有意傍天财。
【原注】妻与子一也,局中有喜神,一生富贵在于是,妻子在于是。大率依财看妻,如喜神即是财神,其妻美而且富贵。喜神与财神不相妒忌亦好,否则克妻,亦或不美,或欠和。然看财神,又须活法,如财神薄,须用助财;财旺身弱,又喜比劫;财神伤印者,要官星;财薄官多者,要伤官。财气未行,要冲者冲,泄者泄;财气流通,要合者合,库者库。若财神泄气太重,比劫透露,及身旺无财者,必非夫妇全美者也。至于财旺身强者,必富贵而多妻妾,看着当审辨轻重何如。
【释义】妻与子一样,如果在局中位喜神,则命主一生富贵可求,妻与子也美。一般是依财看妻,如果喜神就是财神,则其妻美且富贵。喜神与财神不相妒忌就好,否则或者克妻,或者妻不美,或者夫妻关系欠佳。当然财神需要活看,不可固执。比如财神薄,必须岁运助财;如果财旺身弱,则喜比劫帮身;如果财神克印,需要官星疏通;如果财薄官多,需要伤官克官。如果财气没有流通,则该冲就冲,该泄就泄;如果财气流通,则要合就合,要库就库。如果财神泄气太重,或者比劫透露,或者身旺无财,必不是夫妇和美之意。至于财旺身强者,必然是富贵而多妻妾。
【任氏曰】子平之法,以财为妻,财是我克。人以财来侍我,此理出于正论,又以财为父者,乃后人之谬也。若据此为确论,则翁妇同宗,岂不失伦常乎?虽分偏正之说,究竟勉强。财之偏正,无非阴阳之别,并不换他气,且世无犯上之理,宜辨而辟之。如果财为父,官为子,则人伦灭矣,不特翁妇同宗,而显然宗去生孙,是有理乎?是以六亲之法,今当更正。
【释义】子平看命,是以财为妻,财为我克。以财为父,为后人妄断,因为这样一来,则父与妻同宗,岂不有失常伦?虽然说父为偏财,但是终究勉强。财之偏正,无非是阴阳之别,还是同一五行。如果财为父,官为子,则不只是翁妇同宗,而且还是父去生孙,岂不人伦灭矣。
【任氏曰】生我者为父母,偏正印绶是也;我生者为子女,食神伤官是也。我克者为妇妾,偏正财星是也;克我者为官鬼,祖父是也;同我者为兄弟,比肩劫财是也。此理正名顺,乃不易之法。
【释义】生我者为父母,为偏正印绶;我生者为子女,为食神伤官。我克者为妇妾,为偏正财星;克我者为官鬼,为祖父;同我者为兄弟,为比肩劫财。
【任氏曰】夫财以妻论,财神清,则中馈贤能;财神浊。则河东狮吼。清者,喜神即是财星,不争不妒是也。浊者,生煞坏印,争妒无情是也。旧书不管日主之衰旺,总以阳刃劫财主克妻,究其理则实非。须分日主衰旺喜忌之别,四柱配合活看为是。
【释义】财为妻,财清则妻贤,财浊则妻如河东狮吼。所谓清,就是财神为喜神,在八字中不争不妒;所谓浊,就是财神在八字中生煞坏印,争妒无情。
【任氏曰】如财神轻而无官,比劫多,主克妻;财神重而身弱,无比劫,主克妻。官杀旺而用印,见财星,主妻陋而克。劫刃重,财星轻,有食伤,逢枭印,主妻遭凶死;财星微,官杀旺,无食伤,有印绶,主妻有弱病。劫刃旺而无财,有食伤,妻贤必克,妻陋不伤。劫刃旺而财轻,有食伤,妻贤不可,妻陋必亡;官星弱,遇食伤,有财星,妻贤不克;官星轻,食伤重,有印绶,遇财星,妻陋不克。身强煞浅,财星滋杀,官轻伤重,财星化伤,印绶重叠,财星得气者,主妻贤而美,或得妻财致富;杀重身轻,财星党杀;官多用印,财星坏印,伤官佩印,财星得局者,主妻不贤而陋。或因妻招祸伤身。日主坐财,财为喜用者,必得妻财;日主喜财,财合闲神而化财者,必得妻力。日主喜财,财合闲神而化忌神者,主妻有外情;日主忌财,财合闲神而化财者,主琴瑟不和,皆以四柱情势日主喜忌而论。若财星浮泛,宜财库以收藏;财星深伏,宜冲动而引助。须细究之。
【释义】如果财神轻而无官,比劫多,主克妻;
如果财神重而身弱,无比劫,主克妻;
如果官杀旺需要用印,而财星坏印,主妻陋而克;
如果劫刃重,财星轻,有食伤,逢枭印,主妻遭凶死;
如果财星微,官杀旺,无食伤,有印绶,主妻有弱病。
如果劫刃旺而无财,有食伤,妻贤必克,妻陋不伤。
如果劫刃旺而财轻,有食伤,妻贤不克,妻陋必亡;
如果官星弱,遇食伤,有财星,妻贤不克;
如果官星轻,食伤重,有印绶,遇财星,妻陋不克。
如果身强煞浅,财星滋杀,官轻伤重,财星化伤,印绶重叠,财星得气者,主妻贤而美,或者得妻财致富;
如果杀重身轻,财星党煞,或者官多用印,财星坏印,或者伤官佩印,财星得局者,主妻不贤而陋,或者因妻招祸伤身。
如果日主坐财,财为喜用,必得妻财;
如果日主喜财,财合闲神而化财者,必得妻力。
如果日主喜财,财合闲神而化忌神者,主妻有外情;
如果日主忌财,财合闲神而化财者,主琴瑟不和。
如果财星浮泛,宜财库收藏;
如果财星深伏,宜冲动而引助。
【任氏曰】
癸 乙 庚 丁
卯 丑 申 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造寒金坐禄,印绶当权,足以用火敌寒。所忌者,年干癸水克丁为病,全赖月干乙木通根,泄水生火,此喜神即是财星也。更喜财星缝合,谓财来就我,其妻贤淑勤能,生三子,皆就书香。
【释义】此造庚金坐禄,印绶丑土当权,寒冬腊月,用火敌寒。年干癸水克丁火为病,月干乙木生火泄水,所以乙木为喜神,乙木又为财神,更喜财神与日主相合,谓之财来就我,可见其妻定会勤能贤淑。
【任氏曰】
丁 乙 丁 癸
未 巳 酉 卯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丁火生于孟夏,柱中枭劫当权,一点癸水,不足相制,最喜坐下酉金,冲去卯木,生起癸水。出身贫寒,癸运入学,又得妻财万仞;壬运登科,辛丑选知县,仕至郡守。此造若无酉金,不但无妻财,而且名亦不成矣。
【释义】此造日主丁火生在孟夏,柱中枭劫当权,一点癸水,不足相制。日主坐财酉金,酉金冲去卯木,生起癸水。命主癸运入学,又得妻财;壬运登科;辛丑运由知县升郡守。
【任氏曰】
乙 庚 丙 壬
亥 辰 申 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丙火生于季春,印绶通根生旺,日主坐财。时干又透壬水,必以乙木为用。可嫌者,乙庚化金,生杀坏印,其妻不贤,妒悍异常,无子而绝。财之为害,可畏哉!
【释义】此造丙火生于季春,印绶通根身旺。日主坐财,时干又透壬水,必以乙木为用。所嫌者,乙庚化金,生杀坏印,其妻不贤,妒悍异常,无子而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