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物权编亮点多~~~
案例资料一:
荷塘区某小区建于2008年,小区的业主已经入住12年,很多公共设备已经早就过了使用年限,比如该小区的监控,自从2019年开始,陆续出现故障,直到年底,除了门禁监控之外,小区的其他监控彻底失效,给业主的居住安全带来了不小的隐患。
经过监控公司的检查,由于很多电子元件老化,监控已经无法修复,需要重新铺设新的监控,这时候,一个实际问题摆在了小区业主的面前。新监控的钱从哪来?
律师解答
一. 民法典物权编里,对于小区公共部分启动维修资金的有什么新规定?
律师认为:民法典物权编降低了维修资金使用的门槛,同时也打破了维修资金始终处于沉睡状态。
案例资料二:
张先生十多年前来到株洲打工,一直租住在李先生在天元区某小区的房子,2019年,李先生由于需要周转资金,把天元区某小区的房子挂牌出售,很快就跟楚先生达成买卖协议,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由于张先生与李先生的租赁合同,到2020年才到期,张先生以此为由,拒不搬出已经更换产权人的房屋。
律师解答
二. 民法典物权编对“买卖不破除租赁”这项规定有没有新的诠释?
律师认为:民法典中明确提出了“居住权”,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租赁合同,基于租赁合同,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了占有权和使用权,不会因为产权变化而变化。
三. 对于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后,产权到底属于谁的问题,民法典物权编是否有明确规定?
律师认为: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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