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还是不调,这是一个问题——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可以算最没有存在感的项目之一了。会计报表附注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专门的事项,但大多数公司在填报时都只会写上一个字——“无”。

是真没有还是没在意呢?以上市公司年报为例,我国的1到4月份是上市公司年报报送期,四个月的时间,占到一年的三分之一了。即使有公司早一点报送也有二三个月的时间了,说这期间偌大的公司一点日后事项都没有,而且是好几年、大多数公司都没有,显然是有问题的。

从会计到审计,大伙对日后事项都不怎么重视。毕竟年报期时间紧任务重,上一年的事还没搞清,谁还在意当前的事呢,有事也是能拖就拖,力争放到明年年报时再说。

可没有重视的日后事项真重视起来还是满重要的,这里就举一个案例。

A公司有一笔对B公司的应收账款1000万元,在还在授信期,按会计政策2016年底提了5%坏账准备。到了17年2月发现B公司老板因赌博输钱跑路了,B公司资金支付出现了困难。此时公司年报还没有对外披露,明显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问题是日后事项还分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我们要不要因此对将报送的报表进行调整呢?

按准则的说法,区分调整还是非调整的关键是事件的发生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还是之后,即B公司老板赌博输钱导致公司资金断裂是16年12月31号之前的事还是之后的事。如果是之前的事,那就是要针对这笔应收款专项计提坏账准备,多则全额计提,少则一半。如果之后的事,那就可以不动16年报表,只在会计报表附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提示一下即可。理论说起来容易,操作就有难度。B公司老板赌博不是一天两天了,外人很难分清到底那天输的钱。所以调整还是不调整A公司是有一定主动权的,因为没到付款期,它可以对B公司的事视而不见,还是写“无”,它也可以声称此事是17年的事,只说不动。当然如果A公司16年经营业绩不错,它也可能提交一些B公司在16年经营不善的证据,直接在16年补提500到1000万的坏账准备。不论那一种方案,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反驳。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不要小看任何一个细节,往往小细节能解决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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