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章 尚同下
子墨子言曰:“知者之事,必计国家百姓所以治者而为之,必计国家百姓之所以乱者而辟(避)之。”然计国家百姓之所以治者,何也?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何以知其然也?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是明于民之善非也。若苟明于民之善非也,则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也。善人赏而暴人罚,则国必治。上之为政也,不得下之情,则是不明于民之善非也,若苟不明于民之善非,则是不得善人而赏之,不得暴人而罚之。善人不赏而暴人不罚,为政若此,国众必乱。故赏不得下之情,而不可不察者也。
墨子说道:“智者做事,必须考虑国家百姓所以治理的原因而行事,也必须考虑国家百姓所以混乱的根源而事先回避。”然而考虑国家百姓因之治理的原因是什么呢?居上位的人施政,能得到下面的实情则治理,不能得到下面的实情则混乱。怎么知道是这样呢?居上位的施政,得到了下边实情,这就对百姓的善否很清楚。假若清楚百姓的善否,那么得到善人就奖赏他,得到暴人就惩罚他。善人受赏而暴人受罚,那么国家就必然治理。如果居上位的施政,不能得知下面的实情,这就是对百姓的善否不清楚。假若不清楚百姓的善否,这就不能得到善人而赏赐他,不能得到暴人而惩罚他。善人得不到赏赐而暴人得不到惩罚,象这样施政,国家民众就必定混乱。所以赏(罚)若得不到下面的实情,是不可不考察其后果的。
然计得下之情,将奈何可?故子墨子曰:“唯能以尚同一义为政,然后可矣!”何以知尚同一义之可而为政于天下也?然胡不审稽古之治为政之说乎?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长也,百姓为人。若苟百姓为人,是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千人千义。逮至人之众,不可胜计也;则其所谓义者,亦不可胜计。此皆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是以厚者有斗,而薄者有争。是故天下之欲同一天下之义也,是故选择贤者,立为天子。天子以其知力为未足独治天下,是以选择其次,立为三公。三公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天子也,是以分国建诸侯。诸侯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治其四境之内也,是以选择其次,立为卿之宰。卿之宰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其君也,是以选择其次,立而为乡长、家君。是故古者天子之立三公、诸侯、卿之宰、乡长、家君,非特富贵游佚而择之也,将使助治乱刑政也。故古者建国设都,乃立后王君公,奉以卿士师长,此非欲用说(悦)也,唯辩而使助治天明也。
然而考虑应该怎么样才可以获知下情呢?所以墨子说:“只有能用向上统一意见施政,这以后就可以了。”怎么知道向上统一意见,就可以在天下施政呢?这为什么不审察古代施政时的情况呢?古代上天开始生育下民,还没有行政长官的时候,百姓人各为主。如果百姓人各为主,这就一人有一个道理,十人有十个道理,百人有百个道理,千人有千人道理。及至人数多得不可胜数,那么他们所谓的道理也就多得不可胜数。这样人都认为自己的道理正确,而认为别人的道理不正确,因此严重的发生斗殴,轻微的发生争吵。所以上天希望统一天下的道理,因此就选择贤人立为天子。天子认为他的智慧能力不足单独治理天下,所以选择次于他的贤人立为三公。三公又认为自己的智慧能力不足单独辅佐天子,所以分封建立诸侯;诸侯又认为自己的智慧能力不足单独治理他国家的四境之内,因此又选择次于他的贤人,立为卿与宰;卿、宰又认为自己的智慧能力不足以单独辅佐他的君主,因此选择次于他的贤人,立为乡长、家君。所以古时天子设立三公、诸侯、卿、宰、乡长,家君,不只是让他们富贵游乐而选择他们,而是将使他们协助自己治理刑政。所以古时建国立都,就设立了帝王君主,又辅佐以卿士师长,这不是想用来取悦自己喜欢的人,只是分授职责,使他们助天明治。
今此何为人上而不能治其下?为人下而不能事其上?则是上下相贼也。何故以然?则义不同也。若苟义不同者有党,上以若人为善,将赏之,若人唯使得上之赏而不辟百姓之毁;是以为善者必未可使劝,见有赏也。上以若人为暴,将罚之,若人唯使得上之罚,而怀百姓之誉;是以为暴者必未可使沮,见有罚也。故计上之赏誉,不足以劝善,计其毁罚,不足以沮暴。此何故以然?则义不同也。
现在为什么居人之上的人不能治理他的下属,居人之下的人不能事奉他的上级?这就是上下相互残害。什么原因会这样?就是各人的道理不同。假若道理不同的人双方有所偏私,上面认为这人为善,将赏赐他。这人虽然得到了上面的赏赐,却免不了百姓的非议,因此,为善的人未必因此而得到勉励,虽然人们看到有赏赐。上面认为这人行暴,将惩罚他,此人虽得到了上司的惩罚,却怀有百姓的赞誉,因此,行暴的人未必可使停止,虽然人们看到了惩罚。所以计议上面的赏赐赞誉,不足以勉励向善,计议上面的非毁惩罚,不足以阻止暴行。这是什么原故使之如此呢?就是各人道理不同。
然则欲同一天下之义,将奈何可?故子墨子言曰:然胡不赏使家君,试用家君发宪布令其家?曰:“若见爱利家者,必以告;若见恶贼家者,亦必以告。”若见爱利家以告,亦犹爱利家者也,上得且赏之,众闻则誉之;若见恶贼家不以告,亦犹恶贼家者也,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是以遍若家之人,皆欲得其长上之赏誉,辟其毁罚。是以善言之,不善言之;家君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善人之赏,而暴人之罚,则家必治矣。然计若家之所以治者,何也?唯以尚同一义为政故也。
既然如此,那么想统一天下各人的道理,将怎么办呢?所以墨子说道:为何不试着使家君对他的下属发布政令说:“你们见到爱护和有利于家族的,必须把它报告给我,你们见到憎恨和危害家族的也必须把它报告给我。你们见到爱护和有利于家族的报告给我,也和爱护和有利家族一样,上面得知了将赏赐他,大家听到了将赞誉他。你们见到了憎害家族不拿来报告,也和憎害家族的一样,上面得知了将惩罚他,大家听到了将非议他。”以此遍告这全家的人。人们都希望得到长上的赏赐赞誉,而避免非议惩罚。所以,见了好的来报告,见了不好的也来报告。家君得到善人而赏赐他,得到暴人而惩罚他。善人得赏而暴人得罚,那么家族就会治理好。然而计议这一家治理得好的原因是什么呢?只是能以向上统一道理的原则治政之故。
家既已治,国之道尽此已邪?则未也。国之为家数也甚多,此皆是其家,而非人之家,是以厚者有乱,而薄者有争。故又使家君总其家之义,以尚同于国君,国君亦为发宪布令于国之众,曰:“若见爱利国者,必以告;若见恶贼国者,亦必以告。”若见爱利国以告者,亦犹爱利国者也,上得且赏之,众闻则誉之;若见恶贼国不以告者,亦犹恶贼国者也,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是以遍若国之人,皆欲得其长上之赏誉,避其毁罚。是以民见善者言之,见不善者言之;国君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善人赏而暴人罚,则国必治矣。然计若国之所以治者何也?唯能以尚同一义为政故也。
家已经治好了,治国的办法全都在此了吗?那还没有。国家之中的家数很多,它们都认为自己的家对而别人的家不对,所以严重的就发生动乱,轻微的就发生争执。所以又使家君总其家族的道理,用以上同于国君。国君也对国中民众发布政令说:“你们看到爱护和有利于国家的必定拿它来报告,你们看到憎恶和残害国家的也必定拿它来报告。你们看到爱护和有利于国家的把它上报了,也和爱护和有利国家的一样。上面得悉了将予以赏赐,大家听到了将予以赞誉。你们看到了憎恶和残害国家的不拿来上报,也和憎恶和残害国家的一样。上面得悉了将予以惩罚,大家听到了将予以非议。”以此遍告这一国的人。人们都希望得到长上的赏赐赞誉,避免他的非议惩罚,所以人民见到好的来报告,见到不好的也来报告。国君得到善人予以赏赐,得到暴人而予以惩罚。善人得赏而暴人得罚,那么国家必然治理好。然而计议这一国治理好的原因是什么呢?只是能以向上统一道理的原则治政之故。
国既已治矣,天下之道尽此已邪?则未也。天下之为国数也甚多,此皆是其国,而非人之国,是以厚者有战,而薄者有争。故又使国君选其国之义,以尚同于天子。天子亦为发宪布令于天下之众,曰:“若见爱利天下者,必以告;若见恶贼天下者,亦以告。”若见爱利天下以告者,亦犹爱利天下者也,上得则赏之,众闻则誉之;若见恶贼天下不以告者,亦犹恶贼天下者也,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是以遍天下之人,皆欲得其长上之赏誉,避其毁罚,是以见善、不善者告之。天子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善人赏而暴人罚,天下必治矣。然计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唯而(能)以尚同一义为政故也。
国家已经治理了,治理天下的办法尽在这里了吗?那还没有。天下国家为数很多,这些国家都认为自己的国家对而别人的国家不对,所以严重的就发生动乱,轻微的就发生争执。因此又使国君总同各国的意见,用来上同于天子。天子也对天下民众发布政令说:“你们看到爱护和有利于天下的必定拿它来报告,你们看到憎恶和残害天下的也必定拿它来报告。你们看到爱护和有利于天下而拿来报告的,也和爱护和有利于天下的一样。上面得悉了将予以赏赐,大家听到了将予以赞誉。你们看到了憎恶和残害天下的而不拿来上报的,也和憎恶和残害天下的一样。上面得悉了将予以惩罚,大家听到了将予以非毁。”以此遍告天下的人。人们都希望得到长上的赏赐赞誉,避免他的非毁惩罚,所以看到好的来报告,看到不好的也来报告。天子得到善人予以赏赐,得到暴人而予以惩罚。天下必定治理了。然而计议天下治理好的原因是什么呢?只是能以向上统一道理的原则治政的缘故。
天下既已治,天子又总天下之义,以尚同于天。故当尚同之为说也,尚用之天子,可以治天下矣;中用之诸侯,可而治其国矣;小用之家君,可而治其家矣。是故大用之治天下不窕,小用之治一国一家而不横者,若道之谓也。故曰治天下之国,若治一家;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意独子墨子有此而先王无此?其有邪,则亦然也。圣王皆以尚同为政,故天下治。何以知其然也?于先王之书也《大誓》之言然,曰:“小人见奸巧,乃闻不言也,发罪钧。”此言见淫辟不以告者,其罪亦犹淫辟者也。
天下已经治理了,天子又总同天下的道理,用来上同于天。所以尚同作为一种主张,它上而用之于天子,可以用来治理天下;中而用之于诸侯,可以用来治理他的国家;小而用之于家长,可以用来治理他的家族。所以大用之治理天下不会不足,小用之治理一国一家而不会横阻,说的就是(尚同)这个道理。所以说:治理天下之国,如治一家,使今天下之民如使一人。抑或只有墨子有这个主张,而先王没有这个呢?则先王也是这样的。圣王都用尚同的原则治政,所以天下治理。从何知道这样呢?在先王的书《大誓》这样说过:“小人看到奸巧之事,知而不言的,他的罪行与奸巧者均等。”这说的就是看到淫僻之事不拿来报告的,他的罪行也和淫僻者的一样。
故古之圣王治天下也,其所差论以自左右羽翼者皆良,外为之人,助之视听者众。故与人谋事,先人得之;与人举事,先人成之;光誉令闻,先人发之。唯信身而从事,故利若此。古者有语焉,曰:“一目之视也,不若二目之视也;一耳之听也,不若二耳之听也;一手之操也,不若二手之强也。”夫唯能信身而从事,故利若此。是故古之圣王之治天下也,千里之外,有贤人焉,其乡里之人皆未之均闻见也,圣王得而赏之。千里之内,有暴人焉,其乡里未之均闻见也,圣王得而罚之。故唯毋以圣王为聪耳明目与?岂能一视而通见千里之外哉?一听而通闻千里之外哉?圣王不往而视也,不就而听也,然而使天下之为寇乱盗贼者,周流天下无所重足者,何也?其以尚同为政善也。
所以古时的圣王治理天下,他所选择作为自己左右辅佐的人,都是贤良。在外边做事的人,帮助他察看和听闻的人很多。所以(他)和大家一起谋划事情,要比别人先考虑周到;和大家一起办事,要比别人先成功,(他的)荣誉和美好的名声要比别人先传扬出去。唯其以诚信从事,所以有这样多的利益。古时有这样的话,说:“一只眼睛所看到的,不如两只眼睛所看到的;一只耳朵听到的,不如两只耳朵听到的;一只手操拿,不如两只手强。”惟其以诚信从事,所以如此有利。所以古代圣王治理天下,千里之外的地方有个贤人,那一乡里的人还未全都听到或见到,圣王已经得悉而予以赏赐了。千里之外的地方有一个暴人,那一乡里的人还未全部听到或见到,圣王已经得悉而予以惩罚了。所以认为圣王是耳聪目明吧?难道张眼一望就到达千里之外吗?倾耳一听就到达千里之外吗?圣王不会亲自前去看,不会靠近去听。然而使天下从事寇乱盗贼的人走遍天下无处容足的原因,是什么呢?那是以尚同原则治政的好处。
是故子墨子曰:“凡使民尚同者,爱民不疾,民无可使,曰:必疾爱而使之,致信而持之,富贵以道(导)其前,明罚以率其后。为政若此,唯欲毋与我同,将不可得也。”
所以墨子说:“凡是使百姓尚同的,如果爱民不深,百姓就不可使令。即是说:必须切实爱护他们,以诚信之心拥有他们。用富贵引导于前,用严明的惩罚督率于后。象这样施政,即使要想人民不与我一致,也将办不到。”
是以子墨子曰:“今天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情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尚同之说而不可不察。尚同,为政之本而治要也。”
所以墨子说:“现在天下的王公大人、士君子们,如果心中确实将行仁义,追求做上士,上要符合圣王之道,下要符合国家百姓之利,因此对尚同这一主张不可不予以审察。尚同是施政的根本和统治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