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敦煌市:“三个从严”抓好发展党员预审工作
敦煌市围绕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制定落实《敦煌市发展党员工作预审制度(试行)》,坚持提前介入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从严审查档案内容,真实掌握发展对象情况。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制定下发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提前把握结构比例。特别是在预审发展对象方面,坚持预审关口前移,由市委组织部组成交叉审查组,对预审对象是否在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备案、是否具有发展对象身份、是否经过两个阶段的教育培训等内容逐项“过筛子”,查看预审对象及其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情况是否合法合规,逐一列出23项材料清单进行比对,全方位开展“政治体检”。
从严把控标准程序,全面科学把关预审工作。组织各基层党组织集中召开会议对发展对象教育培养过程“回头看”, 按照“谁经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严格把控发展党员工作各个环节,要求每一环节负责人逐步审核签字,各基层党委要在党支部召开发展党员会议前30天,将发展对象名单、入党材料及预备党员申请转正所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查,按照“一事一记”的原则,将5个阶段25个实施环节形成的结果准确、真实地予以纪实,增强预审工作可操作性,确保发展对象状态和发展工作情况一目了然。
从严应用预审结果,切实保障党员发展质量。市委组织部在收到预审材料10天内,对所有材料审核完毕,并提出预审意见,及时向基层党组织进行反馈,对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要求基层党组织及时督促所属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票决;对预审不合格的,推迟发展或延长预备期;对未经市委组织部预审的,要求基层党组织不能召开党委会研究审批发展党员工作。同时,市委组织部将落实发展党员预审制度的情况与年终考核、次年预备党员发展指标挂钩,不定时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