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凭什么家长和学生不能知道期末考成绩?
据媒体报道,今年广州越秀区多所学校严控分数公布,从一年级到六年级,学生期末考具体分数将成“谜”。
不公布学生期末考成绩,不惟越秀区,据我所知,至少天河区也是类似的做法。当然,办法总比困难多,跟老师意思意思嘛!家长肯定会通过各种手段打听到成绩情况,不少老师的私人联系方式也会成为“查分专线”。
不公布学生成绩,我印象中最早的规定是在1994年,那时候中国教育部还叫“国家教委”,在当年11月10日发布的《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意见》中就明确:“学校、教师不得按学生考分高低排列名次,张榜公布。”
快接近30年前就已经明确了,有没有更早的明文规定,我懒得去查。
上世纪90年代初期,广东就出台文件明令禁止给中小学生成绩排名次,后来许多小学出现了以ABCD代替百分制的等级评价。
2004年上海还通过地方立法将“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公布学生成绩”以保护学生隐私名义纳入《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当中。
不少省市也有类似禁令。
结果如何?
教育领域里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咱们还见得少吗?
只要不是装傻,都知道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并公布,是当下中国中小学教育通行的一种实践方式。
当然,赞成者会认为,成绩排名和公布鼓励,公开透明,有利于培养学生上进心,对分数靠后的学生也是一种“挫折教育”,有磨砺意志功能;分数作为客观指标,排名有目标和评价功能。
反对者则言之凿凿,分数属学生隐私,公布侵犯学生权利,成绩排名与应试教育伴生,助长应试负面因素,加剧学生精神压力和内心痛苦。学术界则以“学校恐惧”、“课堂恐惧”对此进行命名和总结。
本来,考试作为教育的一种手段,本无好坏之分。根据目的和性质,考试不外乎是两类,一类是诊断性考试,一类是选拔性考试。
理解起来本几乎不需要任何专业常识门槛。
先说选拔性考试,比如中考、高考等,它是竞争性、淘汰性的。因而不言而喻,它必须公布成绩并进行排名。
诊断性考试,包括周考、月考、期中考、期末考都严格属于诊断性考试,它的目的是考查教与学的情况,让教师对自己的教与学生对自己的学有清晰的了解,从而有针对性总结、提高。
从本源上,它如同我们的常规体检一样,并非是竞争或淘汰性的,学生只需要跟自己比较,了解自己一定时间段内学习的效果。
以此理解,诊断性考试公布成绩及排名,是缺乏知识和逻辑支撑的。
但问题是,现在诊断性考试与选拔性考试已经完全被混淆,诊断性考试也被赋予了选拔性考试的内涵。
对教师及其背后所一整套教育权力体系来说,频繁进行考试和排名,意味着可以垄断教学过程的裁断权,这不仅是知识的选择,而且还包括知识的解释、知识的意义,都以他们所认为的“标准答案”作为标准。
而对学生及家长来说,毕竟选拔性考试(中考、高考)的压力始终存在,因此,尽管是诊断性考试,他们对成绩及排名的关注,远远超过对考试本身成功与失误的关注。
很明显,不公布考试成绩不排名,是贯彻落实上峰要求减负的要求。
所谓的掩耳盗铃,再怎么极致,也就是这个样子吧。中考、高考的达摩利斯之剑始终悬在学生头上,期末考不公布学生成绩,学生的负担就能因此减少?
这脑子得结多少冰,才能想出这样的逻辑?
按照对存在于教育领域内的形式主义的了解,我敢打赌,这种做法不过也就是一阵风,用不了多久,该公布该排名,依然还是外甥提灯笼——照旧。
话说回来,给学生减负也好,尊重学生隐私、自尊心也罢,不公布成绩,是不公开张榜学生的成绩和排名,现在怎么却变成了完全是剥夺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
学生及家长(监护人)有权知道考试成绩的,它不应该是学校、老师额外的恩赐,这无关隐私、自尊,更无关减负。
对于他们来说,如果连通过诊断性考试考查出来的结果都不了解的话,学生如何能针对性进行进一步学习?家长(监护人)又如何针对性进行引导?( 苏少鑫 常好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