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户籍参保门槛!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全攻略→
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2021年5月1日起,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参保门槛,取消参保年限等限制条件,更方便异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哪些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在广东参养老保险?
如何办理参保?
为你一一解读
适用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指的是
①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②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③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④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 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参保),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 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 港澳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保,或凭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我省的注册登记地参保。
外省户籍(不含港澳台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在广东省首次参保时男已年满50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的,参保地在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时应按国家规定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参保缴费申请,按规定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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