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
本文就1993年10月在湖北荆门郭店出土的战国中期楚墓竹简中甲、乙、丙三组《老子》抄本(1998年5月正式刊行),结合1973 年冬在湖南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帛书《老子》,对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在“古史辨”思潮影响下,学术界关于老子其人其书的时代、真伪等问题展开的那场聚讼,进行了回顾与反思。论述了聚讼的缘起、过程;论辩双方的立场、观点;以及由于地下出土新资料而引出的新结论。最后,文章总结了一些研究方法上的经验教训。一九九三年十月底,湖北荆门市四方乡郭店村一号战国楚墓出土了八百多枚竹简,这批竹简包含了多种先秦子书古籍,其中:属于道家的著作二种,《老子》(甲、乙、丙三组)和一篇佚著(太一生水》;属于儒家的十四篇,《缁衣》、《五行》、《鲁穆公问子思》、《穷达以时》、《性自命出》、《成之闻之》、《尊德义》、《六德》、《唐虞之道》、《忠信之道》和《语丛》四篇,其中也颇多佚著。竹简经专家们的整理诠释后,已于一九九八年五月,由文物出版社以《郭店楚墓竹简》之名正式刊行。郭店一号楚墓地处东周时期楚国都城纪南城北面约九公里,历年考古资料证明,这里曾是当时楚国贵族的墓地。从一号墓随葬品之一漆耳杯底部“东宫之师”的刻铭推断,该墓主可能是当时楚国太子的老师。墓主下葬的年代,据参加发掘的考古专家鉴定,为战国中期稍后,至迟不会晚于公元前300年(注:参见《中国文物报》1995年3月19日第一版《荆门出土老子等五部竹简》,《文物天地》1995年第六期《荆门楚墓的惊人发现》,《文物》1997年第7期《荆门郭店一号楚墓》等报道。)。郭店竹简的出土,是继一九七三冬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帛书出土后,上古文献的又一重大发现,其在中国哲学史、思想史、学术史、文化史上的地位、意义与价值非同寻常,许多以前似成定论的问题,现在看来都有待进一步重新估定。如“老学”在中国上古“哲学突破”中的地位与作用应如何评价?先秦时期“道家”思想的演变过程究竟是怎样的?儒家“六经”的次序究竟定于何时?荀子提到的子思、孟子一派的“案往旧造说”之“思孟五行”究竟如何评价?《礼记》究竟成书于何时?宋明儒争论不休的《大学》“三纲”中“亲民”还是“新民”问题究竟孰是孰非?传统上对先秦儒道两家关系的评价是否准确?楚文化在先秦地域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究竟如何?如此等等,都将成为学界同仁共同去研究的课题。本文的旨趣,则在于通过郭店竹简本《老子》的发现,回顾本世纪以来有关老子其人其书的争论,并试图总结一些经验教训。英国的汉学家李约瑟博士曾把老子称之为“朦胧的老子”,这可谓是一个比较形象的说法。因为老子其人,司马迁在写《史记》时就已经弄不太清楚了。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司马迁同时立了三个老子:与孔子基本同时的李耳(老聃)和老莱子,还有战国时的周太史儋。但他的基本倾向是老子就是李耳,即老聃。据司马迁说:老聃姓李,名耳,字聃,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厉乡曲仁里人,曾做过周王室的“守藏室之史”,即掌管图书的史官。他是一个学问广博的人,相传孔子曾向他请教过关于“礼”的一些问题,他把孔子教训了一通:
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看来老子的年龄要比孔子大一些,所以孔子非但没有生气,而且当其弟子问及老子时,孔子把他比作深不可知、能“乘风云而上天”的“龙”。老子晚年,见周王朝日益没落,便辞官西去。至函谷关,关令尹喜请他著书,迫于无奈,老子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馀言而去”,那就是后来的《老子》一书,也称《道德经》或《老子五千文》。司马迁以后,关于老子其人的说法也还出现了不少,如说他姓李,名耳,字伯阳,一名重耳,外字聃,号伯阳父;说他“生而皓首”、“身长八尺八寸”、其母怀他“七十二年而生”(一说八十一年),且是“割左腋而生”,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注:有关这方面的内容,详可参看《史记》本传的《正义》、《索隐》所引《玉札》、《神仙传》、《上元经》等资料。)。但这大多为后来神仙家们的附会之说,实不足为凭。对老子其人及其姓氏、名字、籍贯、年龄、仕宦、生活时代和生卒年的考定,在历代学者中向有不同意见(注:有关这方面的内容详可参看《古史辨》第四册中的有关内容,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8 月版。),但较多学者基本上还是同意司马迁的观点。与老子其人密切相关,《老子》其书也是一个历来争论不休的问题,且其争论的激烈程度要大大超过对老子其人的争论,至今尚不能完全统一,而争论焦点则主要聚集在其成书年代及其真伪问题上。从一般的文献资料来看,《老子》一书至迟在战国后期就已经有了相当的传播。正因为如此,韩非子才有《解老》、《喻老》的注解,这是目前所知最早的《老子》一书的注释。今本《老子》一书,是经过西汉刘向校订过的,以后《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及其他公私目录均有著录,为之作注者历代都有不少,粗粗统计一下就不下数百种,可见其流传之广泛。今通行本的《老子》,以西汉河上公《老子章句》本、三国魏王弼《老子注》本和唐傅奕《道德经古本编》本为最普遍。
就《老子》一书的成书年代及其真伪问题而言,历史上北魏的崔浩曾略有疑问,但直至宋代以前应该说无甚大的争论,一般学者多仍维持旧说。自宋代开始,疑古风气稍开,遂有陈师道、叶适、黄震等提出《老子》一书或成于战国中期以后,但杨时、罗从彦辈不同意此论,坚持《老子》成书于春秋之说。以后,清代的毕源、汪中、崔述等主“晚出说”,而明代的焦竑、清代的王夫之、阎若璩、宋翔凤等主“早出说”。但他们也只是发一家之言,并未引起学界的广泛重视和介入,因此也无所谓争论。
对《老子》一书的争论,本世纪初以来开始转烈,尤其是随着二、三十年代“古史辨派”发起的疑古思潮之风行,更助长了这一争论。先是,梁启超针对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中把老子列于首位表示异议。他发表了《论(老子)书作于战国之末》一文,认为《老子》一书的来历不明,恐为战国晚期的作品,由此拉开了论战的序幕。陆续参与争论的学者颇多,其中不乏名流大家,如梁启超、胡适、钱穆、顾颉刚、罗根泽、冯友兰、唐兰、马叙伦、张西堂、孙次舟、张煦、叶青、高亨、张季同(张岱年)、熊伟、谭戒甫、杨荣国、金景芳等,他们从《老子》一书的文献徵引、思想系统、语言风格、文体特征、韵律特点等各个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论辩,而这一争论又自始至终与对老子其人的考证纠缠在一起,因此更显得问题的错综复杂。争论的结果,基本形成两种对立的意见,即以梁启超、冯友兰等为代表的“晚出论”,和以胡适、张煦等为代表的“早出论”。双方争论的文字,后来比较集中地收在由罗根泽主编的《古史辨》第四册和第六册中,另亦可参看《伪书通考》等有关书籍。“早出论”一派的意见比较简单,那就是坚持传统的观点,即《老子》成书于孔子之前,是老聃的著作。如胡适就提出了这么几条理由:
其一,《史记》的《孔子世家》和《老子列传》都记有孔子曾见过老子,孔子是与南宫敬叔一起适周见老子的;
其二,《左传》记有孟僖子将死,命孟懿子与南宫叔从孔子学礼;
其三,清人阎若璩据《礼记·曾子问》考定,孔子适周问礼于老子在鲁昭公二十四年、当孔子三十四岁时,此说基本可信;
其四,今传的《老子》一书已非原本,原本当无结构组织(即今本所分的篇章),且今本的内容有后人妄加和妄改的地方(注:参见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商务印书馆1987年2月影印版,47— 50页。又《古史辨》第四册,303—305页。)。
“晚出论”一派的观点则是向传统说法挑战,而他们的意见也不尽统一:有人认为《老子》成书于战国中期;有人认为其成书当在战国后期;极端的意见则认为其成书更晚,大约要在西汉初期的文景之世。但是,其一致处在于都认为《老子》成书远在孔子之后。归纳“晚出论”一派的观点,大致有这么几个方面:
其一,据《史记》所载老子的系谱,老子八世孙与孔子十三世孙同仕于汉,这不合情理;
其二,孔子、墨子、孟子对老子未置过一词,甚至丝毫没有提及,说明老子其人其书是晚出的;
其三,《史记》老子本传的史料,多来源于《庄子》,而《庄子》一书“寓言十九”,难以作为历史依据;
其四,《礼记·曾子问》中有关老子拘谨守礼的记载,与《老子》一书中激烈的反礼精神截然相左;
其五,从思想体系和语气上说,《老子》中的话太激烈、太自由,不大象春秋时代的人所说的言论;
其六,《老子》一书中许多语词、名称、概念非春秋时代所有,如“尚贤”、“王侯”、“取天下”、“上将军”、“偏将军”、“万乘之君”等等,尤其是“仁义”两字的连用,那是孟子的“专卖品”,孟子之前是没有的。
一、孔子以前无私人著作(注:此点实为当时罗根泽所力主,详可参看其《战国前无私家著作说》一文,《古史辨》第四册,8—68页。),《老子》不能早于《论语》;
二、孔孟著作的体裁都是问答体,《老子》一书非问答体,故应在《论语》《孟子》后;
三、《老子》书的行文为简明的“经”体,可见其为战国之作品。(注:参观冯友兰《中国哲学史》210页,商务印书馆1947年增订版。)
对“晚出论”者的以上观点,“早出论”者撰文进行了逐条的批驳,有的批驳相当有力,但有的也存在证据不足之嫌,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具引。从当时两派的阵容来看,似乎同意“晚出论”的学者人数略多,但谁也无法说服对方,于是变成各说各的,根本无法达到共识。之所以会有这样截然相左的结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有关老子其人其书的历史资料太少,为各种怀疑和猜测留下了很大的余地;另一方面,也与争论双方在考证已有史料时的观点和原则不同而造成的。后来,胡适在其《评论近人考据老子年代的方法》一文中提出一个折衷的建议,他说:
我至今还不曾寻得老子这个人或《老子》这部书有必须移到战国或战国后期的充分证据。在寻得这种证据之前,我们只能延长侦查的时期,展缓判决的日子。怀疑的态度是值得提倡的。但在证据不充分时肯展缓判断(Suspension of judgement)的气度是更值得提倡的。(注:《古史辨》第六册,41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11月版。)
确实, 在双方争执不下、而又没有新的证据来帮助说明问题之时,胡适这个暂时搁置起来的建议应该说是衷恳的。但这在当时要想做到却很困难,如冯友兰就马上出来反驳道,他写中国哲学史,就总要把老子放在一个地方:
如果把《老子》一书放在孔子之前,我觉得所需要的说明,比把它放在孔子以后还要多。因为现在我们对于先秦历史的认识,与以前大不相同。就现在我们对于先秦历史的认识,把老子放在孔子以后,是最说得通的办法。
冯友兰还郑重声明,他所强调的《老子》一书的时代问题,“至于孔子以前或同时有没有名老聃的一个人,我认为是无关重要的。总之《老子》一书是出于孔子以后的”(注:《古史辨》第六册,417页,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11月版。)。
这场大讨论最后就这样以没有结果而暂告结束,这在当时也属无奈之事。以后,学者们在论及先秦子学中老子之学时,往往都是据自己的判断,或主“早出论”,或主“晚出论”。据我接触到的论著来看,似以主“晚出论”者为多,当然他们之中又有前后几百年的差别,大致说来,大陆学界的“晚出论”者多偏向于“战国中期说”,而港台及海外学界的“晚出论”者则多主“战国晚期说”。从中国学术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如所周知,清代的“乾嘉学派”在历史文献的考证方面曾作出过重大的贡献。乾嘉时期的许多学者,以其毕生的精力从事审订文献、辨别真伪、校勘谬误、注释文字及典章制度和考证历史地理沿革等工作,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许多比较可靠的历史文献材料,也使后来的读书人能够读通读懂许多向来号称难读难解的古籍。但是,“乾嘉学派”的考据学也有其不足的一面,其中比较突出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偏重于对己有文献的归纳整理。这一点当然不能完全怪他们,因为这也与当时考古出土的实物资料缺乏有关,他们中的一些重实物证据的大家如钱大昕、王昶等,所能重视得还多集中在金石碑刻方面。这一情况,从上个世纪末开始有了很大的改观,随着考古学的兴起,许多埋藏于地下的遗物相继出土,为研究古代的历史和文化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实物资料。诚如王国维所说:
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注:王国维《古史新证》第一章,载于《古史辨》第一册,26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3月版。)
地下材料的出土,为我们进行“二重证据法”的研究提供了可能。就《老子》一书而言,胡适当年的愿望,在一九七三年和一九九三年两项重大的考古发现中得以实现。一九七三年冬,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中,有《老子》书二种,被名之为甲本、乙本,翌年即由文物出版社出版了这两种本子及其注释。帛书《老子》二种的发现,对澄清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关于《老子》一书的那场大争论,提供了不少有力的证据,而证据又是明显地偏向于“早出论”的,这主要体现在:
其一,帛书《老子》甲乙二种均是《德经》在前,《道经》在后,与韩非子的《解老》、《喻老》相吻合,说明今本与古本确有不同;
其二,帛书的出土,进一步证明墨子所谓“书之竹帛”的事实,也证明了战国时期不仅有竹简,而且有帛书,书写工具并不如以前想象的那么困难。换言之,孔子以前有私人著作也并非不可能,且由清儒章学诚提出的孔子以前无私人著述一说,也未必见得有很大的根据;
其三,《老子》一书中“夫佳兵者不祥之器”一章,在帛书中亦有。“晚出论”者多次强调此章为晚出的说法,对此“早出论”者过去只能以王弼本无注,可能为后来所加予以回答,这实际上都成了无根之谈;
其四,帛书《老子》甲本中有二十二处“邦”字,而乙本则全易为“国”字,说明甲本抄写于刘邦称帝之前,故没有避刘邦的名讳,而乙本抄于刘邦称帝之后,故因避讳而改“邦”为“国”。这一点,使得“晚出论”中《老子》成书于西汉文景之世的说法不攻自破;
其五,帛书《老子》甲本中凡提到国家时,“邦”字占绝对多数,而“国”字仅二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其余二十二处皆以“邦”称“国”,如“大邦者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大邦”;“小邦寡民”等。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古代用“邦”称“国”始于分封诸侯,西周多用“邦”称“国”,一直延续到春秋末期,这一现象还很普遍。《论语》就是例证,《论语》中“邦”字凡四十八见,其中四十七见为“国家”之义,一见为与“封”字通假,而“国”字仅十见(注:以上统计据杨伯峻《论语词典》,载于杨著《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12月版,第246—247页、273页。)。这个“邦”字至战国时期,随着封邦诸侯的逐渐消亡也渐渐少用了,取而代之的是“国”字变得普遍起来,这只需翻翻《孟子》、《荀子》、《韩非子》等战国时期的子书就可知道。所以,帛书《老子》甲本,倒是与《论语》的用字法十分接近,这可以从一个侧面证明《老子》一书的成书年代与《论语》相近。
帛书《老子》的发现,虽然澄清了一些问题,但由于它毕竟是出土于汉墓,因此还不足以完全动摇“晚出论”,尤其是其中的成书于“战国中期说”。有不少学者继续坚持《老子》一书成于战国中期的观点,如在中国大陆的学界,一直到最近之前,这个观点依然颇为通行。因此,关于《老子》一书年代的说法,仍存在上下二、三百年的差异。时间又过了整整二十年,我们终于又有了新的重大发现,那就是郭店竹简的出土。郭店竹简中有《老子》书三种,整理者名之为“甲组”、“乙组”、“丙组”。这三组抄本,尽管因墓葬数经盗扰,而造成缺失颇多,但它们的出土,对我们进一步澄清《老子》成书年代提供了新的、更有力的证据。首先,它使得“晚出论”的所谓《老子》成书于“战国中期说”观点也变得难以成立了。因为,尽管我们还无法断定《老子》一书确切的成书年代,也无法断定郭店竹简本《老子》之前是否还有更原始的本子,但只消根据常识即可断定,简本《老子》的书写时间肯定应早于该墓主下葬的年代,至于书的著作年代自然应更早一些,此书成于战国前期应不成问题。其次,从简本现存的内容来看,其绝大部分文句与今本《老子》相近或相同,但没有《德经》、《道经》之分,且章次与今本也不相对应。说明该本子早于帛书本,也早于韩非子解读的本子。因此,这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年代最早的《老子》传抄本。也同时证明《老子》一书的本子,确实经历过多次的改造变化,今本与古本之间的差异甚大,以今本的文字来推断《老子》一书的成书年代是不可靠的。第三,简本《老子》的具体内容,也为我们提供了不少有力的证据,证明当时“晚出论”者的观点仅是主观推测之辞,不足为据。试举二例如下:其一,“晚出论”者如梁启超、杨荣国等,他们都曾以“仁义”对举是孟子的“专卖品”和“手笔”为由,证明《老子》一书当出于孟子之后,这一点在当时还相当有说服力,而“早出论”者的辩驳则不甚有力。但简本《老子》的丙本中却明明有“仁义”连用字句的,其谓:故大道废,安有仁义?六亲不和,安有孝慈?邦家昏□,安有正臣?(注:《郭店楚墓竹简》第121页,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版。按:由于排字问题,这里所引用的为释文,非竹简原字。)这说明孟子以前有“仁义”连用的,再者,《墨子》一书中的也有许多“仁义”连用的地方,亦可作为旁证,证明“仁义”连用现象实际早于孟子。其二,“晚出论”者提出:《礼记》中记载老子拘谨守礼与《老子》书中激烈的反礼精神相左;《老子》书中的话太激烈,不大象春秋时人说的话。这固然有相当理由,但问题在于那些话多是出现在今本《老子》中的,而非《老子》古本即如此。如上引的那段材料,与今本在意思和文字方面都大相径庭,简直可谓完全相反,试比较一下今本此章的文字: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十八章》)前者与后者之截然不同一目了然,不需要再作说明。又如帛书《老子》和今本《老子》中都有: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老子·十九章》)绝智弃辩,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亡有;绝伪弃诈,民复孝慈。(注:同上第111页,其中“诈”字释文据裘锡圭的解释。)这里并没有出现“绝圣”、“绝仁弃义”这类激烈的言论,说明早期的“老学”一派并不是激烈的反礼乐仁义者。同时反过来也证明了,至迟从帛书本起,这段话就让后来的“老学”一派中人改动过了。总之,从帛书本到简本《老子》的出土,已经把“晚出论”的立论基础都抽去了(注:“晚出论”的还有一些论据早在二、三十年代的大争论中就已经被驳倒了,详参《古史辨》中张煦等人的文章。)。
到郭店竹简本《老子》的出土为止,我们可以说,本世纪初以来的关于《老子》成书年代及其真伪问题的聚讼,基本已经是尘埃落定,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结论,那就是传统的说法大致是正确的,而“晚出论”的观点则不能成立。由此亦可推论,司马迁所记是有所据的。所以,老子其人应是老聃、他稍早于孔子、孔子曾向他问“礼”、他是《老子》一书的撰写者等记载,应该也是基本可信的。
当然,承认以上的结论,并非就是说当时持“晚出论”观点的学者们的探究一无是处,因为事实的真相恰恰是通过新材料以及这许许多多矛盾的陈述及辩难中,逐渐清理出来的。此外,“晚出论”者许多考证,至少也可以帮助说明今天流传的《老子》一书已经过数度演变,已掺杂了不少后来的内容。反思本世纪以来关于老子的争论,我觉得它给我们留下了一些研究方法上的教训,这教训至少可以归纳为这么二点:
其一,在对古代历史和文化研究时,盲目信古固然不足取,但疑古太甚同样有害。以本世纪前期出现的“古史辨派”和疑古思潮来说,它对打破当时中国长期留存下来的“惟古是信”的观念,是起到相当大的推动作用的。它主张用历史演进的观点和大胆疑古的精神,吸收西方近代考古学、社会学等方法,对上古历史和典籍进行重新研究整理,这本身说来也是可取、甚至是应该的。“古史辨派”的许多研究成果,至今仍是研究中国古代历史和文化典籍方面颇有价值的参考文献。但是,不能否认,“古史辨派”在其研究中也明显存在矫枉过正的地方,往往是“大胆怀疑”有余,而“小心求证”不足,武断片面的地方颇多,由此造成了不少“冤假错案”。老子其人其书的问题仅是其中的一个,其他如《孙子兵法》、《晏子春秋》、《尉缭子》、《文子》等古籍,一度都被判为伪书。可是后来在山东银雀山、湖南马王堆、河北定县等地汉墓中出土的残简或帛书,恰恰证明了这些古籍不伪,“古史辨派”的许多观点不攻自破。
其二,在对哲学史、思想史研究中,不能为了构建自己的解释体系而牺牲历史事实。哲学史、思想史的研究并非是建构或阐发个人的哲学思想,可以随意去构建一个什么体系。因为思想史、哲学史并非个人头脑里的东西,它们是过去客观存在过的观念演变过程,尽管你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对之作出不同的解释,但实际上它们并不会因为某人的需要而产生什么改变。还是回到老子这个话题上来吧,1958年胡适在台北商务印书馆重印其《中国哲学史》时,曾作了一个《自记》,煞尾处有一番感慨值得一引:
有一天,我忽然大觉大悟了!这个老子年代的问题原来不是一个考证方法的问题,原来只是一个宗教信仰的问题!象冯友兰先生一类的学者,他们诚心相信,中国哲学史当然要认孔子是开山老祖,当然要认孔子是“万世师表”,在这个诚心的宗教信仰里,孔子之前当然不应该有个老子。在这个诚心的宗教信仰里,当然不能承认一个跟着老聃学礼的孔子。试看冯友兰先生如何说法:“……在中国哲学史中,孔子实占开山之地位。后世尊为惟一师表,虽不对而亦非无由也。以此之故,此哲学史自孔子讲起。”(冯友兰《中国哲学史》,页二九)懂得了“虽不对而亦非无由也”的心理,我才恍然大悟:我在二十五年前写几万字的长文讨论“近人考据老子年代的方法”真是白费心思,白费精力了。(注:《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附录二》,16—17页。)
确实,仅仅根据自己一厢情愿的理解,来解释哲学的历史或思想的历史,尽管或可把自己的解释体系说圆说通了,但其代价却是把历史说歪了。这大概也是王国维“可爱”与“可信”之两难的另一种表现吧?当然,今天可知,胡适的心思和精力并没有白费。但类似胡适所感慨的情况,在今天所见国内外的中国思想史、哲学史著作中仍不鲜见,这倒是该引起重视的。以上仅是就郭店竹简本《老子》的出土,对本世纪前期那场大争论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之简单探讨,及由此引发的一些个人的反思,不当之处,尚祈方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