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野:应该如何对待“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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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野:应该如何对待“校园欺凌”
虹野:应该如何对待“校园欺凌”
文/虹野
随着中关村二小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的发酵,让我们又一次聚焦在学校如何应对校园欺凌上面。显然,中关村二小对于一个学生把垃圾筐扣在另外一个同学头上当做“同学间的玩笑”,而家长却认为是其他学生“欺辱”自己的孩子,正是关于“校园欺凌”定义理解上的差异,使得家、校双方对待同一个行为产生了不同的理解。
根据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可以看到,九部门要求切实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这种用结果来对校园欺凌进行分类,这显然低估了校园欺凌的复杂性、隐蔽性、随机性和创造性,而把校园欺凌定义为等同于或者稍弱于校园暴力的行为。
在学术界,对于校园欺凌的定义并没有一个共识,这并非是学界研究滞后,而是校园欺凌现象复杂,以至于难以确定哪些行为是欺凌行为,哪些行为不是欺凌行为。在《童年社会学》一书中把校园欺侮行为定义为“由一个或者多个孩子对另一个孩子实施的重复消极行为”。它是指本质上作用于身体,或使用语言,例如殴打、戏弄的消极行为,或者是指涉及彼此关系上的侵犯行为,如操纵同伙、故意排斥其他孩子。“校园欺凌”往往是发生在学生人际关系之中,其场所可能在校园、也可能在校外,也有可能在网络社交平台,欺凌手段可能是身体上的伤害,也可以是言语攻击、恐吓,也可以是人际关系的孤立……
按照这个定义,校园欺凌的范围显然要比我们认为的“身体”上的伤害要大的多。而事实上,在孩童时期,校园欺凌对孩子身体的伤害要远远小于“心灵”的伤害。
中关村二小发生的两个学生之间的冲突显然属于“欺凌”,最为重要的是在后来那个学生又用言语来刺激被欺凌的孩子。这种重复性的消极行为对孩子的心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中关村二小对“校园欺凌”行为在媒体的关注下将会起到示范作用。但是学校显然不愿意按照“校园欺凌”来处理,毕竟现在对于校园欺凌现象并没有一个可以依据的条文,甚至连一个像样案例都几乎没有。如果按照学生冲突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显然中关村二小也是这样做的。
但是对于学术界和社会各界人士来说,不应该放过这个“校园欺凌”的典型范例,只有认真面对“校园欺凌”行为,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否则家长们不会觉得自己的孩子在学校会有安全感的。
但是从人的成长的角度来看,由于出身、性别、种族甚至学习成绩的差异必然会导致学生之间进行排斥甚至发生冲突和争端,这些冲突、争端甚至打架并非都是校园暴力和欺凌,其中有不少冲突行为是学生成长的重要部分。如果从行为进行分类对校园中所有的同学之间的“冲突”进行“零容忍”对其进行一味的惩罚,这对于那些被贴上受害者和施暴者标签的孩子们的成长并不是有利的。
故而在出台明确的惩治“校园欺凌”行为的规定的时候,不能简单的和“校园暴力”一样一味去惩罚,而应该为他们提供改正和惩治的机会。“校园欺凌”的治理细则或许中关村二小事件会带来真正的推动。希望教育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各界人士群策群力为我们的孩子提供一个安全成长的校园环境而努力。
虹野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