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转型】避坑指南:转型失败操作大全与原因探究

作者:新七公

来源:新七公政信

写在前面

平台转型误用毒药的主要机理,是混淆和忽视了平台公司开发建设职能和实体业务功能之间的相互排斥。

s

一、长期目标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从事社会公益项目的公司,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往往有机会实现为政府筹资的功能,但是从长期来看,平台公司与一般公司的运营目标,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这种分歧体现在:
①是对于收益能够覆盖还款的类似于使用者付费类型项目,基本上不需要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也不需要平台公司已有的资源,平台公司所具有的财政、金融、建管等方面人才和对区域环境、办事程序等的了解优势,基本上是一般公司所并不主要需要的;
②是对于完全依赖财政还款的公益性项目,一般公司的自有收入根本不足以覆盖;
③是对于收益能够覆盖还款的土地开发项目,一般公司也不具备操作经验和资源优势。
一旦当地方政府中长期或宏观发展目标与一般公司的短期或微观经营目标发生冲突,一般公司必然趋向于选择保护已有业务利润目标,而放弃地方政府中长期或宏观发展目标;或者说,如果交通公用事业公司出于某种原因选择了让步于地方政府的中长期或宏观发展目标,则可能会牺牲了一定的公司利益、效率或福利,以及其他违背了市场经济应有的经济原则或法律准则。
交通公用事业公司,在一定时期一定项目中,起到了推进地方开发建设的作用,但是,那只是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的良好合作,远远不能够期望和判断交通公用事业公司等同于平台公司。

二、实体业务化趋势导致走火入魔

一般公司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同时,起到了为政府筹资的作用,这一重合区域误导了平台公司向实体转型的错误方向,将平台公司从筹资功能定位,引入转向实体+筹资功能的双定位歧途,而陷入激烈的经营竞争中,给负债累累的平台公司平添了实体经营压力。
以当前的市场环境,具有数十年业务经验的专业企业,尚且面临着巨大的市场压力,而平台公司并不具备除筹资投资及简单建设开发之外的业务能力,介入一种自身并不掌握技术的市场化业务,对于平台公司来说,无异于自寻死路。
对于区县来说,区县平台公司无权无力经营交通公用事业项目;扩张兼并就更不现实。
平台公司向市场化业务的增项转型只是一厢情愿的美好愿望而已,多数平台公司不具备那样的基础和实力,也不利于平台公司发挥其筹资、投资职能,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也不希望平台公司直接从事交通公用事业项目及其他一般公司业务。
19号文发布至今的十年时间里,平台公司转型失败的主要原因,是陷入了实体业务化转型的误区。

三、新进基础配套设施领域是典型误区

在向实业转型的努力中,尤以向市政基础配套设施转型的误操作情况居多,这些市政基础配套设施,主要有市政交通设施、水电气热七通配套,也包括水务、环境等等。业已进入的,不宜推到重来,但是,原先没有这一类型的业务的,就不要再做有害无益的努力了。
新进基础配套设施领域,带来的现金流,远远不可能反哺其他城镇建设,即使是盈利性较好的供暖行业,亦是如此。

四、转型正道是沧桑:正确理解产业培育

财建[2017]743号文,对于国有资本提出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资本配置功能,坚持市场化运作,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聚集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目前大多数平台公司,较易于在基础配套建设、一级土地整理、商住地产开发领域取得盈利,以支持政府投融资项目,但在其他领域的竞争力则较弱。
所以,对于平台公司来讲,文件所述的“产业培育”的意义,就是指将其竞争力较弱、不足以支持投融资的领域,逐渐增强竞争力,培育成为其自身比较容易获得盈利以支持投融资的业务领域。
从路径和产业选择的角度来说,这个“产业培育”,就是在满足政府筹资需求和隔离政府债务的前提下,第一,按照培育—盈利—筹资这个标准去研判,预期培育什么产业能够尽量短的时期内见效,就培育什么产业。第二,这种产业培育,不是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不是指人工智能大数据,这些都不是平台公司转型的菜。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