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企业的税收压力有这两种税筹方案解决
服务型企业在实际经营中本身成本就少,又存在一些实际支出却无法取得成本票的情况,导致账面利润非常高,那么缴纳的税费也就高。这样一来,支出的费用得不到相应的成本票,而这部分的利润还要再次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另外还有20%的分红税,最后到手的利润少了一大半。
对于服务型企业来说,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有些老板铤而走险选择不合规的办法来解决,而有些聪明的老板选择通过税收筹划的方式解决。目前常用的有两种税收筹划方案可供选择,一是有限公司的税收奖励扶持政策,针对一般纳税人;二是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那么这两种方案分别针对哪种情况呢?小编简单讲一下。
一、有限公司税收奖励扶持政策
针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压力都重的情况,可以选择有限公司的税收奖励扶持政策。通过在一些地区的税收园区注册有限公司,正常对外承接业务,不管是与主体公司还是与其他公司的业务,只要用在园区注册的有限公司承接完成并在当地纳税,可以获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奖励扶持,扶持比例为地方留存的50%-85%,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当月纳税,次月就能返还给公司,且可以开具专票。
二、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针对企业缺少成本或是利润高的情况,可以选择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解决。在园区注册便能享受,核定征收不用看进项成本,个人所得税直接根据开票额核定应税所得率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个税税率在0.5%-2.19%之间,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综合税率在3%左右。
缺少成本的部分以业务的方式分包给个人独资企业,由个独承接开票给主体公司做成本,合理降低主体公司的税负压力。
服务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方案解决,但前提是要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做到基本的三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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