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实行新的惠民殡葬补助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一、惠民殡葬补助
(一)惠民殡葬补助范围:下列去世并实行遗体火化的人员,享受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补助
1未享受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工伤人员丧葬费补助,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和特困人员基本丧葬费补助政策,在我市死亡后且在我市殡仪机构实行火化和在异地死亡后遗体实行火化的西安市户籍居民;
2.在西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
3.自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或角膜者;
4.因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死亡的人员。
(ニ)补助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及标准:
1遗体接运费补助最高不超过300元/具;
2.遗体存放费补助最高不超过216元/具;
3.遗体火化费补助最高不超过360元/具;
4.骨灰寄存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82.5元/具。
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西安市户籍居民去世后,家属自愿在政府批准的合法公墓以壁葬、草坪葬、树葬、花坛葬等形式进行安葬或选择海葬、骨灰散撒的节地生态方式安葬逝者骨灰的,分为三档进行奖补。
第一档:壁葬、草坪葬奖励2000元;
第二档:树葬、花坛葬奖励3000元;
第三档:海葬、骨灰散撒奖励5000元.三、办理程序
惠民殡葬补助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事宜由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统筹办理,符合补助条件的去世人员,由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台湾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证件)自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或角膜证明、火化证、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正规票据、公墓安葬证和公墓出具的葬式葬法证明,到逝者户籍所在政府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领取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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