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率不断上升,离婚诉讼不断增加,因离婚引发的财产分割,也成为了离婚案件中的重点。众所周知,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越来越丰富多样,不同财产种类在离婚分割时是否会有不一样的标准呢?如果是公司收益,离婚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指夫妻双方在领取结婚证后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分红、生产经营收益和投资收益、理财收益等。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开办公司,是一种生产经营行为,因此,公司所取得的收益,在性质上属于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平均分割,因此,公司收益也是以平均分割为主,兼顾女方、照顾孩子一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在实际办案中,如果夫妻双方并不是都为公司付出了精力,法官也会参考结婚时间、家庭贡献度、收益的主要来源等因素综合考虑具体分割比例。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仅仅会产生收益,也有可能产生负债。离婚时,如果未参与经营一方要求分割收益,那么也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后经营的是家族企业,那么,该企业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也是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家族企业往往涉及的利益比价复杂,如果家庭成员之间没有明确的占有份额,那么,离婚时是不能直接分割全部婚后收益的,需要先起诉分家析产之诉,确定经营者一方所占有的份额后,先将整体收益根据该份额分割,所得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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