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名下有一个游戏账号,供我俩使用,此游戏账号很值钱,离婚时怎么分割?

问:对方名下有一个游戏账号,供我俩使用,此游戏账号很值钱,离婚时怎么分割?

答:我国对虚拟财产的分割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虚拟财产的价值难以认定,双方对虚拟财产权属存在争议时,均难以举证。

有学者认为,如果游戏账号曾经是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共同经营,那么它的不断增值是夫妻双方汗水和金钱的结晶,因而应当将其纳入生产、经营的收益范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实践中,大多数法院对此是不予处理的,在少数处理的法院中,多采用一方获全部虚拟财产,同时按比例支付另一方折价款的方式进行。而且,这种分割大多是以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而非判决的方式进行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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