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报销”慎乎

       “同意报销”,这是一个非常快乐的词。是权力、是荣誉,是实惠、是面子。一些人就想希望能有这么一份权力。小归小是领导,只要手上有“同意报销”的这点权力,就足以证明自己的存在和权力,以及在众人眼里左右逢源的价值。
       “同意报销”,其实是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把关审核职责,责任不小。有时不难看出,当”同意报销”时也只是一个表象,至于“同意报销”背后的具体细节,签字的人恐并未能非常清楚。只要能解释得通,只要让上级部门来检查时说得通,一般都能通过“同意报销”。只要不给签“同意报销”者岔出什么乱子来。
        说白了,“同意报销”这只是最后一榔头。前期的经过,有人看得清楚,有人也不清楚。记得以前一个单位会计将一顿饭钱,竟然将小数点搞错,几千元搞成几万元,会计点错了,分管领导也没有看出,“同意报销”也没有看出,竟无人看出,一路闯过来。当然最后报销还是几千元,后来还是审计部门看出来的。虽然没有损失,但问题已经存在。固然说明“同意报销”放心下属,也说明工作不细。从恶意的心理来揣测,如果真有人做手脚呢,也未可知,这是后话。当然从以前的案例看,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同意报销”,我想到另外一件事来,一些小型工程的招标。在工程投标前期,一些投标单位多年跟踪一个项目:前期感情投资、中期提供服务以及借助孔方兄的撮合,最终攻城略地,拿下城池。待到评委坐上嘉宾位置,开标那刻,一切水到渠成,即,评委们的所谓“同意报销”一锤定音。看起来公平公正公开,但哪里知道前面经历了那么多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和血雨腥风。这种所谓我姑且也叫“同意报销”的东西,实在有趣也危险。
        原来对于农村那些小型工程如农村道路、农田改造、水塘清淤、山林复垦等等,经过一些明里暗里的角逐和操作,最后都是有人“同意报销”。返回头看看,有哪个工程是外地人干的,有哪个是最后中标人干的,起码从全国来看,多数不是。其实在97年前后,全国各省市县也出台了一系列的严格控制农村小型招投标工程的管理意见,结果最后还是老样子,只是通过摇号,就是溧水人说的抓阄或抽勾而选取中标人。但没有哪个工程不是本村本地人做的,否则村干部都会带着领人闹事;堵路、断电、断水。能够做这一切的,都是村里的能够“同意报销”的。是谁,大家可以发挥想象。
        “同意报销”的可能是资金,可能是工程,也可能是岗位,也可能是荣誉,但如果不把关,会破坏公正,丧失民心,甚至会毁坏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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