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惊愕地望着他……》| 写诗容易,做诗人难
写了一些年头的诗,又见过一些伟大的与不伟大的,平凡的与不平凡的,不食人间烟火的与啃噬着土块草根的,粗暴狂野得如同夏夜锲入沉睡者微甜微辛之梦的与柔弱得几乎吟一句便要死去的文质彬彬的土里土气的像瘦猴的像擎天柱的像码头搬运工的像泥胎的像阿西的像婴儿的像妓女的像哲学家的像乞丐的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当今的纵横议论有如海潮般的呐呐木木地口吃的诗人和诗人的小照之后,我仿佛才猛然嚼出一个并不新鲜并不准确并不完善然而是我嚼出滋味的(于是只能说是)念头:
一个诗人,他长得什么样子,他的诗便是什么样子。
像他的孩子。
不,不对,就是他。
他就是他的诗,他的诗就是他。
绝不含浑,绝不移离。不管什么诗人,只要他算得上个诗人,你一看他的诗,就该是看见了他的或傻或痴或醒或醉或俊或丑或精或秀或怒或怨的那样儿。
李白是酒中仙,他的诗便无处不飘浮着渗透着酒气仙气;
莎士比亚定是清癯得可怜,精明得如同影子。眼睛像金刚石刀似地闪着清冷的光泽,忧郁。澎湃的激情压缩成如丝的哲理,请哈姆雷特或李尔王低低地吟哦出来,在世界的每一角落卷起风暴。
写诗容易,做诗人难。
有的人吟一辈子诗,不是诗人;有的人一辈子吟一首诗,是真正的诗人。怪也不?不的。
他随便得够可以的了。给客人做的菜端到桌子上后,他率先随手拈起一片牛肉什么的往嘴里一塞,用那结实的下颚狠狠地嚼着。笑起来婴儿似地无邪,喉音很重,很沉,很厚,很纯,男中低音。方正的脸型,脸黝黑但肌肉并不粗糙,五官匀称地凝结着一种永远解不开的忧郁疙瘩。浓眉,大眼,前额广阔。等得他们羡慕我带卷的长发时,我却剃了个光头。一掀开帽子,把他们镇了,他说。洋洋得意地。
我默默地注视着他。
一米七六的个儿,但不显高。他宽,他厚。不知为什么,虽然他的穿着与别人没有什么不同,但他在我面前走来走去,时而高谈阔论,时而低低吟哦,时而眉飞色舞,时而凝止犹如一尊雕塑,我总觉得他是穿着先人的长袍,高冠博带,行为之间衣袖带风,激烈时竟似有嗖嗖响者。或者说他就是一支越剑,即使于静止之中,也无不时时发嗷啸之声。如果不是在北京,如果不知道他是研究蒙古史的学者,如果不知道他是作家,如果是在无边无涯的草原上看见他,他准是我想象中的牧羊神。
是赶着马群过天山的铁木尔?
是躺在草原下夜里怀念古赫的青马乔玛?
漂亮善跑的——我的黑骏马哟!
拴在那门外——那榆木的勒勒车上的
黑骏马!
我想起那草浪深处悠悠而来的古老而悲怆的长调,那风雪夜一生下来便失去母爱的黑骏马,那多少年后还把头埋在索米娅怀里的黑骏马。想起被一场罕世的大风暴刮出北京城的那一群在无边无涯的草原上被伯勒根河水流逝被炎炎烈日烧红了青春的少男少女。谁能想得出他竟不是草原的暴风雪中诞生马背上长大的呢!伯勒根河无声地流着,他的青春本可以与河水与河水中的晚霞一道流去,但他竟从残雪堆积的草地上顽强地长出了属于自己的葱茏碧绿的青春。他没有辜负草原一样铺开的岁月,他——一个套马青年,成了作家,且是描写草原、骏马、羊群、蒙古包、套马杆的谁也无法不予以承认的高手。
踩着黑骏马的脚印,我努力地捕捉他。
《北方的河》、《山之峰》、《晚潮》、《胡涂乱抹》、《亮雪》……
现实的、古老的、脚下的、虚幻的、迷朦的、定格的、凝重的、壮丽的、如泣如诉的——我一次一次地被他带进一个一个的梦境,仿佛我也在那浑浊的黄河浪里泅游,仿佛我也在那下夜的草原上仰卧,仿佛我也在那黑走骏马背上歪歪地骑着,仿佛我也肩一天落霞,沉重地归去安慰等待着自己的母亲……
几乎没有故事,没有情节。无论是雪峰、长河、草原、骏马、羊群、北京的胡同,无论是牧羊人、歌手、赶车老板、奶奶、草原上如星的小花样的女儿,都在他笔下化作悠远深厚虚幻庄严广阔的画幅,像草原上的河,宽广而缓缓地流动。那是一种沁人心脾的美,是一种使人颤栗的内在情感饥饿的需要。广阔的人生在这里得到一种立体的再现,被撕裂的灵魂与肉体在这里得到和谐的归宿,生命与自然与岁月被酿成酒一样的哲理。
一个画面。
一尊雕像。
一支交响乐。
一个古老的民族在这画面里,塑像中,旋律中庄严地升华。
我惊愕地望着他。
哪里是小说家?分明是诗人。
哪里是小说?分明是诗。
那善良,那痛苦,那勇猛,那执著,那希望,那深厚,那是恢宏的诗,是灵魂需要的诗,是米开朗基罗、毕加索、贝多芬的合一。
他一仰脖子,喝完一杯白兰地,抱起吉他。
他闭上眼睛,浓黑的眉紧蹙着,低着头,仿佛融进了另一个世界。他唱歌,低沉而深厚。那是草原上的长调,沉着而舒展,忧伤而委婉,高亢而激越。于是我面前飘浮起草原。得得的马蹄声,雁的长唳,羊的咩咩,马的嘶鸣,牧羊狗的汪汪,草窝里女人的哭泣,勒勒车的吱扭……
他不属于北京,他属于草原,他是草原之子。他总是千方百计地回到草原上去。他多情。钻进蒙古包,他去看望老额吉。无边的草原有他无边的思念,他看望他骑过的马,看望他当年抱在怀里而今已是快出嫁的姑娘,看望他教过书的小学校,看望他坐勒勒车碾过的草原上的小路……他爱,他爱那里的一切。他爱得真,爱得细,他把毡包、老额吉、孩子、小路、学校,甚至路边的石头,都一一拍照下来,时时地翻动着记忆,又许是翻动着思绪吧!草原上的人们有什么事托他办理,他尽力帮忙。哪家有困难,他寄赠一点稿费。草原爱我,是我的自豪,他说。
他并不寡言,说话有声有色,不时打着响亮的哈哈。但他却不爱热闹,不爱与人多交往,不爱出席以形形色色的名义操办的筵席。只有很少几个朋友。他是个孝子,对年老多病的母亲体贴入微。为了让母亲有一袭安静,他在门上坚决地贴上“老母多病,闭门谢客”的字样。他有一个自己的世界。
他是如何写起小说来的呢?我常常想。
他是如何写起小说来的呢?我常常惊愕地望着他。
看着别人的都不满意,不是我心中想的那种小说,他随随便便地说。我要用自己的方式写一种属于自己的小说。于是写起来了,一写就成了。真行,坚强的自信,沉迷的执著。没有故事情节或有意淡化故事情节,或者干脆扔掉情节,是现代文学对传统文学的一个反动和挑战——其实又何尝不是继承性的发展!而这又恰恰符合了诗的要求。于是张承志,与其说是小说家的张承志,莫如说是诗人的张承志。
一种情绪。一种内心世界的游移思绪的显现。本是一个静止的画面,却被他拓出一个更深远广阔飘浮不定的天地。这是人类作为信赖自己升华自己的一个固有的神圣天地。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没有这样一个主观思维天地,人类便失去了作为人类存在的意义。传统文学重视客观的描写,于是出现了神圣的、古怪的情节以及有关天地日月的荒诞不经的幻想。二十世纪的文学更重视的是人的自身。这也是人类社会和文学发展的一个必然。
《亮雪》通篇写的是一个画面。牧马人乔玛,在残雪未消的下夜,卧在草地上,沉痛地怀念死去的铁青骏马古赫。古赫实在是一匹罕见的好马,浑身铁青,两只耳朵间有一块形如月亮的白短毛。乔玛骑着它,便觉得自己英俊高大,便能引起姑娘们的爱慕。可是古赫死了,且死于自己醉酒后的过错。古赫一死,乔玛觉得自己顿然老了,甚至觉得自己也死了。在作者委婉回旋的诗笔下,草原人的生活情态,和思想情感表现得淋漓酣畅。看罢《山之峰》,我很难过,前辈人爬不过的奉若神明的汗腾格里冰峰,为什么铁木尔也终于未能闯过?他痴痴地望着我,半晌,又把伤感的目光移向远处。过不去,他轻轻地说。而《亮雪》的结尾,那匹生古赫的骒马又生了一匹与古赫一样的马驹子。有残雪的草原上,终于又闪出一点迷人的亮光。美丽的忧伤,幻灭的希冀。我想这回乔玛决不会为自身的过失而再去收割曾失去亮光的无法咽忍的痛苦吧。而我不觉之中竟把《山之峰》与《亮雪》折叠起来读,来想。新生的古赫也许能载着铁木尔或铁木尔的后人——最好是儿子——终是要闯过神圣的汗腾格里冰峰的。
我惊愕地望着他。
没有小说家的样儿,浑身浸透了诗人的气质。梵高!难怪他把一本
《梵高传》作为自己枕畔的书!
艺术只属于无条件献身于艺术的人们。
全面评价张承志和张承志的作品,我觉得还为时尚早。他是一座正在崛起的矿山,是一座富矿山。如果他仍以这几年的加速度前进,我相信他能写出令这一代人折服的作品来。让我以一行诗的名义,永远——惊愕地望着他。
1985.12.23.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