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篆刻学》:如何在篆刻章法中求“变化”

治印贵有变化,然变化非易言,一字有一字之变化,一印有一印之变化,必先审其脉络气势,辨其轻重虚实,并须不乖六谊,方为合作。(邓散木《篆刻学》第32页)

变化是艺术的生命,没有变化,艺术就不称之为艺术了。篆刻也是同样,但篆刻艺术的变化又与其他艺术门类有差异,它有它独特的艺术规律。

(《篆刻学》封面)

这里说的,“一字有一字之变化”,如果更科学地分类,应当归属于“字法”或“篆法”,但邓先生同样将其列为章法的变化,因为“字法”和“篆法”的变化,必然会影响章法的变化。

字法的变化

字法是保证入印文字的“正确性”,字法的变化,就是在“正确”的前提下,选择更适合章法审美的文字入印。比如,同样一个字,它存在很多异体字,也就是在同样意义的前提下,它有不同的写法,那在,在正确的前提之下,选择更适合章法的字法,这是最基础的一种变化。

篆法的变化

篆法的目的是为了“美”,为了“好看”,因此,就存在更加丰富的变化,因为在不同的审美之一,同样字法下的某个字,在笔画的屈伸、粗细、疏密等安排之下,会存在多种多样篆法上的变化。比如邓先生所举的例子,实际上,大多是篆法的变化,在这个例子中,“夔”字选择了不同的篆法,因此呈现出不同的印面效果:

(夔字的篆法变化)

夔字在字法无法变化的情况下,只好在篆法上进行变化,即对“夔”字中的组件“止”、“巳”和下部的“夊”进行不同的篆法改变。因此呈现出不同的面目。

(邓散木先生在写字)

注意,这里其实是字法不变,篆法变化,而不是邓先生所说篆法不变。一定要理清“字法”和“篆法”的区别(可参看前面相关技法部分课程),不可囫囵吞枣地认为这是同一种变化。

接下来,邓先生讲的是同一印中遇到相同字的处理方法。

一印之中,如遇二字或二字以上相同者,亦须设法变化,使(以)免雷同。比如:

(一方印中有相同的字)

“五五学梅”一印,印面两个“五”字,既要避免板滞,又要避免气势不畅,又要避免古今杂揉,只好在相同的篆法之下,改变两个“五”的姿态和轻重处理;“劳人草草”一印,两个“艸”字,完全相同,实际上就是出现了四个“屮”,字法、篆法都无法变化的情况之下,只好对这四个“屮”中出现的十二个“竖笔”进行了轻重的变化,以避免板滞。

实际上我们可以总结一下,在同一方印中,如果遇到雷同元素,需要变化时,其实这里有三个变化选择:

(相同元素求变化)

1、进行字法变化,即选择异体字、通假字,改变整个字形;2、进行篆法变化,即改变文字局部的书写变化(要注意不能出现错别字);3、字法、篆法完全相同,则改变笔画的姿态、轻重等变化(同样不能违背字法)。

其实,还有一种求得变化的方法,就是用古玺里的“合文”(或称“重文”)符号,即用“=”替代相同的字,如陈巨来先生的“子孙保之”一印,如图:

(陈巨来先生和他的“子孙保之”)

这方印中的“孙”字,“子”部用了“重文”符号,避免了章法上的雷同,这很巧妙。但“重文”符号一定要慎用,避免“过巧”而出现错讹和乖谬,如明代谈其徵的“努力加餐饭”,就被朱简论为谬印,如图:

(明代谈其徵的“努力加餐饭”)

说它“谬”,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其中的“重文”符号用得太多,甚至一个字多次使用(如“力”部),过于讨巧,违反“字法”(当然也有人认为它巧夺天工)。

又如同一印文,连刻数印,则其章法尤须善为变化,即或字体无可变化(其实就是字法无法变化)亦须设法增损参错其笔画,以免雷同(其实就是进行篆法变化)。如千篇一律,了无变化,则锓(读qǐn,雕版)板可矣,何烦操刀为哉?

(变化的印例)

上图中的“友龙”印,总共有5方,不管是哪种印式,改变的都是文字的篆法,而“苏复”印共有6方,实际上也只是篆法的变化,至于朱白变化,印式的变化,不在章法变化的讨论范围之内。

(活字字模)

但不论选择哪一种变化,在篆刻艺术中,变化是大原则,如果不变化,跟活字印刷还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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