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订金”和“定金”等同吗?一字之差钱没了!
来源:安徽普法
在饭店订好的宴席
如遇特殊原因
宴席可以取消
但付好的定金
拿回来可能就有点麻烦了!
支付的定金到底能不能退?
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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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
经常能看到
“订金”和“定金”
那么
这两个词可不可以等同呢?
答案当然是NO!
二者的区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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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区别
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实质内容区别
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退还资金区别
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在对方违约时才可归还。
违约处理区别
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如出现违约情形,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若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由此可见,“定金”是一个法律专业名词,具有特定的法律意义。定金具有保证性,定金的作用是担保债权的实现。为达成这一目标,法律为定金设立了相应的罚则,即定金的支付者如不履行债务的,定金的接受者可不退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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