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偷摸减持,投资者用脚投票,4000亿大牛股这波不冤
股东偷摸减持29亿元
股东态度:自罚三杯
根据新《证券法》第186条规定,违反第36条,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或转让股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此外,根据第197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机构已纷纷出手减持
作者:匀音
新媒体编辑:吴芃
监制:田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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