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不同情况下的实收资本入账的附件

粉丝来信

1、新成立公司,只要股东钱打到公司账上,财务根据银行入账凭证就可以做,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不再需要其他附件了吗?现在是否不需要验证报告了?

2、变更追加实收资本,是否要先在工商局变更好,股东的打款入账凭证就可以做实收资本账务处理附件了,对吗?还需要其他附件吗?
3、若我司股东现在打钱入公司,等工商局变更好后,直接将与股东往来转入实收资本,可否?

 

房老师答疑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1、收到股东的投资款项,应当以银行回单、股东协议、出资证明等作附件入账。

新公司法实行认缴制,新成立公司时不要求出具验资报告,股东只需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各自的认缴额即可。详情可参考《公司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当投资者追加投资时,需要在工商局进行变更,变更完成后做实收资本的增加。入账附件涉及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增资协议、银行回单、增资证明等。

3、可以,届时应把相应的证明文件(如上所述)做附件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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