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伦灿:数字化的定量提取和比较,更利于研究文化市场需求规律

文化产品的市场需求是以文化产品在文化市场中公平交换,在一定时期整个文化产品的总交换量或因实现产品交换而获得货币的总量来体现的。根据文化产品的总消费数量来衡量,需求可以用定量单位(数量单位)来表示,也可以用钱(元)来计算。以定量单位来表示市场需求,可以更加直观,更加方便的体现出某一特定市场在特定时期对某种文化产品的消费情况。需求在短时间内的变化是很小的,需求的结果不会随着价格的增长而迅速膨胀,它能反映出市场一段时间内的市场需求实质。将市场需求进行定量转换,也有利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同一个或者多个文化市场需求的比较,数字化的定量便于提取和比较,也可以从数字化角度来研究需求规律,极富实用性。

市场需求和公司需求存在一定的关系。公司需求是以定量或者是以钱来购买特定企业生产的一种产品而表现的,市场需求则包含了某种特定产品所有公司的需求量,打个比方,如某个地区的音像制品业,A公司对一种CD的需求是1000张,在这个地区对这种CD有需求的公司一共有10家,并且每一家公司的公司需求都是1000张,那么这个地区的市场需求就是10个1000即10000张,公司需求是指能销售出去所有产品的总量,并不等于其生产量或者购进产品量。

公司需求与市场需求并不成比例,公司需求不会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而上涨,也不会随着市场需求的减少而下降,市场需求是所有公司对于特定产品的总需求量,它反映不了单个公司的需求变化。单个公司需求是按其创作、生产、销售、消费等不同环节的需求进行评估的。几家公司可以联合起来刺激整个市场需求。如某一地区的几家剧院可以进行联合营销来刺激此地区对剧院产品的市场需求,这几家剧院可以规定一年中的某一日为剧院活动节日,本着一种促销打算,联合制定文化营销策略,从而刺激尽可能多的人来观看剧院节目。

谢伦灿,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导。微信公众号:文化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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