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七年》系列(5):先搞钱,再翻脸
与我一起做一个爱学习、愿成长的人
此系列为半自传体小说
故事半真半假
真真假假
由读者自行判断
作者不给答案
阅读全文约需8分钟
文/晏凌羊
我怕极了王木木的“不愿跟我谈”。
从我们第一次发生冲突开始,我就知道他有比较严重的“回避型人格”。
你跟他谈愉快的事情,他的配合度很高。
若是谈的是不那么愉快的事情,那么,他立马会像蜗牛一样,蜷缩进他的“壳儿”里去,只留给你一个一言不发的、坚硬冷漠的背影。
只要他感受到人际关系中这种危险的氛围,他就不会再开口。
来软的,来硬的,都不行。
这种“回避”,能逼得你发疯。
这次谈离婚,我必须要考虑“他根本不愿意跟我谈”的风险。
不过,既然已经走到了离婚这一步,即使他不愿意跟我谈,也由不得他了。
我现在唯一确定的事情是:我要离婚,并且,尽量保护好我和孩子的权益。
怎么保护好孩子的权益?无非就是我的财产我带走,孩子的抚养费多要一点。
“我的财产”部分,法律会保护我的。于情于理于法,我挣来的,都应该归我。但是,“孩子的抚养费”,我真不确定他愿意给多少。
又或者,因为气不过我要跟他离婚,他完全不给也有可能。毕竟,这种案例,现实生活中多了去了。
出了这种五雷轰顶的事情,到了即将要离婚的阶段,我只能把对方想得很坏,并且,做最坏的打算。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必要时,拼个鱼死网破。
要舍得一身剐。
感情已经没了,关系都要结束了,我只能退而求其次,多搞点钱。
我手头有他的出轨证据,也有当初他跟我签署的婚前协议,协议里约定“如果我们婚后任何一方出轨了,要赔偿给另一方一百万”。
可是,我是学法律的,我知道这份协议是没法作数的。
写这种协议,只是“半认真半玩笑”的调情。
我甚至有点后悔:当初我应该直接让他签个欠我一百万的借条。如果我们走完一生,他自始至终没出轨,我就把欠条撕毁。如果他出轨了,那我就拿着这张欠条,让他偿还我一百万。
只是,如果我真这么干了,对方也不愿意签了吧?可能也明白自己做不到。
这年头,谁还能把谁当傻子。
他名下的房子、股份,我当然有想过。
他这样伤我的心,却连经济代价都不需要付,拍拍屁股就可以离婚走人,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好的事?
可是,作为一个学过法律的人,我老早就知道,“出轨者净身出户”只是一个一厢情愿的美丽幻想。法律从不保护感情,它只保护财产和未成年人。而法律在保护财产时,基本上只遵循“谁挣来的,就归谁”定律。
一想到如果我就他婚后买的房产、分的股份主张权益,可能会导致他和他们全家的激烈反对,导致我们离婚的流程变长,甚至可能导致他不愿意再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又或者,他要求我婚后收入分他一半,掰扯起来也很麻烦。
于是,我直接掐断了自己的这个念头。
我告诉自己:如果只是因为愤怒和不甘心去主张这些权利,还是算了。一个有本事的女的,也看不上他那点财产。给我点时间,这点钱我也能挣得来。
我必须要考虑另外一个问题:如果他一分抚养费都不愿意给孩子,我该怎么办?
我有房子,有稳定工作,有不低廉的收入,即使他不给抚养费,我独立抚养一个孩子是没问题的,但是,如果孩子也能从他父亲那里得到更多的资源,这对孩子而言终究不是一件坏事啊。
但是,他是否会给孩子抚养费、愿意给多少,这不是我能控制的。
如果走法律途径索要抚养费,一来我需要付出高昂的诉讼成本(有那些打官司告他的精力,那点钱我可能也挣回来了),二来如果他不愿意多给,他总能找到各种办法让我拿不到钱。
想来想去,我觉得我实在没有“搞走他大钱”的渠道和精力。
既然我的第一诉求是赶紧离婚,那么,钱这种东西,能不能搞到,一切随缘吧。
也是这时,我突然想起,前段时间他答应给我两万家用,但一直还没转给我。
我心想:等我真正摊牌了,这钱他指不定也不想给了,我先弄到手再说吧,
“大钱”我搞不到,但能搞到点“小钱”也是不错的。
我先是给他发了几张小孩的照片,再跟他说:“前段时间你说给我两万家用,但一直没给我。”
他说:“过两天给你。”
我说:“我没钱了,你马上给我。”
他明显不相信我的话,发过来的文字也透着不耐烦:“你有那么急吗?”
我说:“急。”
他没有再回话,我几乎能猜到他的心理活动:呵呵,一个只把他当成“自动取款机”的女人,以家用之名、以孩子之名,从他身上抠钱花。
那一夜,我又一夜没合眼。
我困倦到了极致,但就是睡不着。
巨大的悲伤和痛楚,压得我太阳穴要爆炸了。
周六的太阳升起来的时候,看着镜子里泛着血丝的双眼,我告诉自己:我憋不住了,也装不下去了。我等不及他出差回来了,我必须要跟他摊牌。
我再次发微信问他:“钱给我转了吗?”
几秒钟之后,我收到了入账短信。
可是,我收到了那两万块钱,心里却一点都不开心。
这点钱,能弥补他带给我的伤害吗?能让我重建对男人、对婚姻的信任吗?
我是要不到爱和温暖了,才要了这点钱。
而且,只有两万块,这两万还是他应该给的家用。
虽然我觉得自己“搞到点小钱后再翻脸”的行为不那么优雅,可相比他对我做的,我这点“劣迹”算是什么?!
我把从他手机里搜集到的证据,发给他了一部分。
末了,我说:“我都知道了。”
是的,我要告诉你,我都知道了。
现在,换你的世界地震了。
在随后的电话里,我像一个疯女人一样质问他。
问出来的问题,却是很常规的几个:
“你们开始多久了?”
“带她来过家里吗?”
他居然没有挂我电话,居然都如实回答,居然任我在电话这头歇斯底里地发泄、谩骂,我甚至把他的那辆车称为“拉妓车”“垃圾车”,骂他和她是“两个垃圾”。
我当时甚至还不忘录音,为我将来提离婚积攒足够多的证据。
我唯一没有想过的,是去找那个女人。
像我这么女权的人,是绝对不会去打小三的,因为我知道,小三没义务为我的婚姻负责。所有问题的根源,都出在那个破男人身上,所以,我不撕小三,我只撕他。
撕小三对我有什么好处呢?只对他有好处,只让他觉得两个女人可以为了争抢他而打得死去活来,搞不好他还认为自己魅力很大。
跟小三争抢他?呸,他不配!
说实话,那段时间,是我人生中头一次体验到“惊弓之鸟”的感受。
我整个人处在一种非常“应激”的状态,把所有人都想得很坏、把所有事情的后果都想得非常严重。
我担心他不同意离婚,担心他不肯给孩子抚养费,担心我们俩会陷入长达一两年的离婚拉锯战,担心他们全家都跑出来骂我,让我本就沉痛的心情雪上加霜……
想到我有可能被他传染了性病、艾滋病,我更是吓得直从床上跳了起来。
从我怀孕开始,我们有过的性生活次数少得可怜,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而且每次都有做安全措施……但我还是怕。
我不知道那个姑娘是不是干净的,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干净的,我只能肯定我自己是干净的。
我坐不住了,直接跑去医院挂了号。
医生问我:你怎么了?
我说:我老公出轨了,我想查一下我有没有被传染病。
医生说,查哪几项?
我说,能查的都查。
检查结果很快出来了,都是阴性,我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花钱买了个心安。
在医院门口,我遇到了他的一个医生朋友,老黄。
老黄问我,你来干嘛?
我如实说了。
老黄大吃一惊,邀我到他办公室坐坐,我把我手机里保存的所有证据全部出示给他。
老黄马上给王木木打电话,但王木木没接。
他只好发了一通微信过去,大意是:“你怎么能干出这种事情呢?外面的那些女人,你玩玩就行了,怎么可以当真呢?你想过没有?病了老了以后,谁伺候你?还不是你老婆?我是医生,这种例子我见多了。”
老黄这话,在当时的我听来十分受用。
我觉察这种话术的不对劲,是离婚多年以后。
这依旧是典型的“父权体系话术”:妻子的功用,就是等丈夫年老、生病以后,伺候他们用的。外面的女人,是玩玩用的。妻子也好,外面的女人也罢,都是满足男人不同欲望的工具。男人不能做对不起老婆的事,不是因为老婆也是和自己一样的“人”,而是因为这会损坏到自己的利益。
老黄拿着我的手机,我担心他会把照片删除,找了个借口要了回来。
因为不再信任王木木,我也没办法再信任他的朋友。一个男人和他的朋友,大多是一丘之貉。
老黄突然说,你等等,这个女的我好像见过。
然后,他给我出示了他手机里的一张照片。
果然,王木木都带那个女的参加大型朋友聚会了。
她会是以什么样的身份出席呢?朋友?
老黄到底是否认识她呢?
他刚刚在我面前的讶异表情,是真的还是装出来的?
我懒得去探究答案。
老黄问我,你想怎么办?
我说,离婚,没别的可说的。
老黄说,可你们的孩子那么小。
我说,是,孩子那么小,他都可以出轨,为何我不能离婚?
老黄说,哎,我也跟他谈谈吧。
我说,如果你是劝他不要同意离婚,那不必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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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好的鼓励
这是七年后再写七年前的事情,也说明白了这是自传体小说。同情真的不必给,你十年后描写你十年前动过的一场手术,并不意味着你还疼,还放不下,还难以忘怀。也许,只是作者单纯想表达。不过,如果把现在的我想象还和7年前一样,能让你产生点优越感,那也行吧。
ps:孩子六岁以后,我觉得跟孩子出游就是一路吵架、一路和好的过程啊。两三岁时那个善解人意、配合度很高的萌孩子哪儿去了。
今天我在苏州,带孩子玩,只想把小孩卖了。
谢谢你的时间,我们相约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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